真憲法與假憲法的區別?

大一憲法學考試複習題


個人感覺可以寫憲法在司法審判上的適用,在中國現行憲法制度下,憲法不能進入裁判程序直接適用。

迄今為止,中國大陸各級法院以憲法為法律依據進行的審判僅有齊玉苓一案。時1990年,山東省高院直接援引憲法第四十六條之公民受教育權宣布其勝訴。時任最高院民事庭之庭長黃松有2001年8月13日在《人民法院報》撰文《憲法司法化及其意義》,稱此案「開創了法院保護公民依照憲法規定享有的基本權利之先河」,「創造了憲法司法化的先例」等。然而,2008年12月,齊玉苓案的最高法司法解釋被廢,有法學界人士稱這意味著法院將不能援引憲法裁判。因此法學界更多地將其視為政治宣言而非法律

憲法緣何不能成為法院的裁判依據?——兼論我國憲法的司法適用及"憲法司法化"矯正


看他屬於 理論法學還是實體法學


區別很簡單 就是在只有假憲法的國家才會出這種問題


看它是exe格式的,還是txt格式的


真憲法可以在判決書中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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