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同姓輩序不同結婚?

我跟我女朋友是本地的,之前剛看到覺得同姓沒有什麼,而且以為是其他的分支,就繼續交往了六年。去年在見家長的時候,當時她父母不同意,說是同一個分支的,而且跟她爸是同一個輩序,但是我印象中我們沒有在同一個祠堂,而且是出了五服的。就算是同一個分支的。那也可能隔了好幾十代了。現在她爸是堅決不肯,我也無法放棄這六年的感情。請問大家怎麼看呢,因為怎麼解決呢,謝謝



姻親 定義:姻親是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1)血親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媳、姐夫等。

(2)配偶的血親,指自己配偶的血親。如岳父、夫之妹等。

(3)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親的夫或妻。如妯娌、連襟等。


姻親關係因夫妻離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


旁系血親

是指與自己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

己同出一源的血親。按照有關規定和司法解釋,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

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

妹、姨表兄弟姐妹等。近姻親關係則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兒女的配偶及兒女

配偶的父母。我國現行婚姻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親屬關係遠近的。世代計演算法一輩為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已身為一代,然後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二代,數至祖父母為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為二代,數至孫子女為三代,依此類推。在計算旁系血親時須根據旁系血親之間的同源關係確定世代,同源於父母的為兩代以內旁系血親,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依此類推。所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已身相對而言)的旁系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都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輩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輩分不同的有伯、叔、姑與侄子,舅、姨與外甥子女。超出這個範圍,就不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了。計算旁系血親代數的具體方法是:從兩個旁系親屬分別往上數至雙方同源血親,其本身為一代,如果兩邊數目相等,則任何一邊的數目即為他們的代數;如果兩邊數目不相等,則以大的數目為其代數


都出五服了,又沒有違背法律和道德倫理的任何一條,只是她父親的封建思想作祟罷了。

你現在必須爭取自己的愛情。

  1. 說服你女朋友,讓她站在你這一邊,否則沒用。
  2. 最好找個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去談,以理服人。
  3. 如果不行,那就找個調解節目,比如愛情保衛戰之類的,絕對的是站在你這邊,造成輿論壓力。而且很可能在現場就能解決了。
  4. 如果還不行,那女方總有婚姻自主權吧?拿戶口本出來登記不就行了?
  5. 前面幾年肯定她爹不待見你,但是看到你真的是對她好對家庭負責任,加上孩子都有了自然不會說什麼了。如果還記恨那就少來往唄!

從頭到尾你一點錯都沒有,錯的是她父親的老腦筋。難道自己女兒的幸福不是最重要的嗎?


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就行了


只要不是血緣太近,我覺得輩分無所謂吧。同不同姓更是沒關係吧,當然走的地方會覺得同姓不能結婚。看家長能不能接受吧。


同姓的話基因有大比例是相同的,很多隱性基因病發病率會上升,但是輩分的話現在無所謂的吧,都自由戀愛了,


只要是法律願意保護的,其他出不出五福的,我覺得不重要吧?反正我九零後,對於五福族譜之類的,不懂。是不是她爸媽不同意的借口?


這規矩那規矩,怎麼說怎麼有理,放現在一句話:不夠愛,愛了,什麼問題都能解決。


那也是真頑固的


這是是關乎以後後代嗯基因或者其他方面有沒有缺陷的重要性。同姓沒有關係吧這不是問題,你不覺得同姓更好,反正孩子都是一個姓咯,只是說現在國家有規定家族裡面五代內不能結婚,不然就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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