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手之後長達9個月的時間裡,劉媛媛租了房子,一直住在前夫那個小區。她去前夫家下跪了15次,淚流滿面想和前夫復婚。她是帶著懺悔去的,雖然前夫接待她,前婆婆也給她做飯吃,也讓她見孩子,可是前夫始終不願意和她復婚。
每當她談到復婚,前夫就會把她趕出來。前夫說,我就是一輩子沒有女人,也不接受你了。況且,我有女朋友了,我們準備結婚。前夫很委屈,他只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已。
被拒絕了15次之後,劉媛媛媛的情緒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越來越沒勇氣去前夫家。此時的她才終於明白,即便自己知道錯了,即便自己願意用餘生來補償對前夫的虧欠,即便比原來還愛他,也很難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