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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覺得一個人也能生活的很好,為什麼還要離婚?

不離婚也能各過各的啊!


邏輯有問題啊!一個人可以過得好,那為什麼還不離婚?至少離婚後才是名正言順的單身生活!你才能舒心的,受法律保護的,過你的一個人生活啊。

否則,隨便一反水,指責你不孝敬對方父母,不關心對方生活,以及無論雙方誰在外面亂搞,都可以招來輿論風波。法律角度上,經濟帳,比如對方欠一屁股債然後消失,你就等著法院判你還吧(即使最後能證明債務與你無關你都要花很多精力去撇清),這些以後都是扯不清楚的大大隱患。再比如家暴,要是對方一言不和,上門打砸搶燒,只要法律上還是夫妻名義,那你們還是一家人,法律對你權益的保護就遠遠比不上你單身。在外面,對方隨時可說"我老婆(老公).....",你這個一心想單身的人是喜歡可以痛快的以一句"我倆早離了",來結束戰鬥呢,還是"我倆巳經分居了呀,分居!"。哦對了,如果是女的話,後者對方如果回來強睡你,你要告他強姦,還得花更多律師費。


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說明這個配偶對你的影響不大。婚姻雖說兩人都要懂的獨立,不代表要捨棄親密關係,沒有親密關係的婚姻是不行的。如果一個人不需要另一個人,還不放棄這段關係,只能說他需要的是一種最低保障,說明他一個人還是不能生活得很好的。這個問題算是悖論。哈哈


因為離婚省心!省錢!省壽命啊


emmmm,這個問題取決於對方的數值吧,如果小於等於0,那就別過了,拉低生活質量真的沒意思;如果對方還有那麼十幾分,就且過著吧,沒定死的早,還能享受他房產不是?


有時離婚似乎不那麼一就是一的問題,雖想,卻只能接受,那麼必需學會堅強和獨立。


一想到那個人與自己還有哪怕名義上的關係,就恨不得馬上去死。你說,不離婚還等著幹嘛?


我也在糾結這個問題,1、自己並沒有再找的心思,所以離婚後情感生活應該沒啥變化(比兜乾淨)2、有孩子羈絆,沒想好怎麼跟孩子說(難道說彼此已經不想愛,倆人平淡的過不下去)3、現任目前有很多改變,貌似從室友角度來說,也還算過得去,相安無事,並不也別討厭……所以被拒絕離婚提議後也一直沒有再提出討論……只是,是不是一輩子這麼過下去,真的沒想好


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啊,既然各過各的為什麼還要維持表面的婚姻啊


有一種情況,對於婚姻無所謂,那麼離不離都可以,然後就有概率的一部分人離婚。事很多事,沒有什麼特別的,只是概率。


得倆人都這麼想才有操作性。


我特想知道 題主是經歷了什麼?


離婚更自由啊!比如離婚出去談戀愛就不叫出軌了!而且很多事情沒責任義務了!比如照顧和贍養老人!反正我離婚了覺得很快樂!


不正是因為覺得一個人能活的很好才離婚的嗎……


這你就不懂了~既然一個人比較爽心,那幹嘛還要和其他人扯上關係。結婚了你或許可以各過各的,但是你做不到完全的分離,你還需要去面對一大家子人。而且,沒自由!


婚姻是一種社會關係的認定,人是活在社會關係下的,空殼婚姻有婚姻的形式沒有婚姻的實質,兩個互相不喜歡的人生活在一個屋檐下時間長了肯定是痛苦的


保證在被家暴致死以後對方不會僅僅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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