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線性代數,坐有位同學和我鄰座,他把手機放在了外套的口袋裡,然後外套脫了,搭在他自己的椅子上,然後有口袋的一邊掛在了我的椅子和底下的支板之間(我們學校的椅子就是那種普通的翻蓋椅子,沒人坐的時候自動彈回來那種。)然後我坐上椅子,他手機屏幕就碎了。
以上情節是他快下課時跟我說的。他說修復屏幕要花七八百,請問我該賠多少錢?
這種事情你沒有過錯。如果是熟人,合得來,你可以主動認三分之一。如果對方態度不好,一分不用拿。
謝邀,首先按慣例放上結論。不該賠,而且題主要小心對方是否存在訛詐的故意。
即然題主是在上線性代數課的時候和同學起的糾紛,估計題主應該是在讀的大學生。大學生生活環境比較單純,沒有見過社會險惡面,出了這樣的事就比較心慌,來網上求助是很正常的。下面我就分析下這個事情的處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題主所涉及的就是其中規定的「侵犯他人權益的侵權民事責任」。
構成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必須具備4個要件,即:行為的違法性,違法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損害事實的真實存在、違法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從你的表述分析:你主觀上沒有故意或過失存在,不然也不會等到別人下課來告訴你才知曉,注意這個細節,非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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