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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交往的本質是利益的驅使嗎?

一次的朋友的聊天讓我思考起人與人交往的本質,朋友說是為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我好像找不到反駁的理由。友情,愛情,親情都是如此,似乎我不太能夠接受。還有,就是為什麼幾乎所有人都把親情排在了愛情前面呢?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感性的人,可是慢慢步入社會,發現的問題越來越現實,思考問題的角度也不像以前那麼單純。


雖然庸俗,但就算是朋友間的精神愉悅感和歸屬感,私以為是可以概括為利益,雖然「利益」這個詞用於朋友之間似乎太功利化,太難聽,但好像沒有更好的詞能形容這個人際間的需求。

跟一個人相處,是因為他能給你提供感情或物質的利益。他能給你提供以物質增長,或者滿足你與人溝通的需要,或者信任你讓你有安全感自重感,這些寫在字面上似乎都可以叫做利益

例如 : 你很討厭一個人,不希望跟他進行接觸,但卻沒有撕破臉皮,也是為了避免未知的損失導致負收益;撕破了臉皮,便是為了你內心的利益,也就是為了滿足你的自重感,寧可犧牲物質上的利益換取內心的平衡。

本來是作為負二答案的評論的,寫長篇了,就作本題回答吧.

不知道這個角度思考有沒有反人類傾向,請指正


題主是嫌利益難聽?可以改為溫暖。人與人交往的本質是相互溫暖。


我的內心一直是認為人與人的交往是基於社交需求,而不是利益。

但是步入社會以後,發現大部分人之間的交往是存在一定利益關係的,否則很難維繫~

這答案讓人很嘆息吧,但是這就是社會,你改變不了,就得適應。

所以,你也變成了這大部分人。


從人的罪性上來看,人一切的事物都是為著自己的益處,笨點的追求短期利益,聰明的追求長期利益,但終歸是繞著自己為中心,這樣看來社交也就不能例外。

這樣很有趣的一點,就是人不是自我滿足的,人必須從外部的事物中得到滿足,人是如此有限,就連自知都做不到。這樣重點不在於自己,而在於那賜予萬有,又賜予我們能夠享受萬有的那一位。

當我們看到自己的景況時,至少應該看到其他的人,也都是一個個「己」,他們也是事事圍繞自己的益處。這樣我們把自己的己和別人的己看成平等的時候,人人之間就能真正彼此尊重,做到愛人如己。這是舊約所啟示給人的,到了新約的時候,基督要求我們要彼此相愛。

「我賜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彼此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章34-35節。

神的道是反合性的真理,正如那為十字架失去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最大的自由,就是放下自由跟隨神;同樣,當我們放下自己益處的時候,卻得到最大的喜樂和福分。

這就好比,人越是希望通過手段控制別人,使別人順服自己,尊重自己,愛自己的時候,就越是得不到尊重和愛,反而當人真正放下自己,謙卑下來去服侍別人的時候,別人的尊重和愛就自然的來到。這樣看來,獲得尊重和愛是恩典,是白白給予的,卻是要求不來的。這就是反合性,因著認識神,當人越是放下自己的時候,越是被神的靈充滿,他就是被祝福的。


我認為人與人交往的本質就是利益,大家對利益的解讀可能各有不同,首先先談談我眼中的利益。

利益從字眼看,「利」有利可圖,「益」身心受益,加到一起就是這個人讓你有利可圖,或者讓你身心收益。

但是光是單方面一昧付出,或者是索取都不能算是利益,利益是雙方都有付出,都有得到的才叫利益。

利益說到底也就兩種,金錢物質方面實質的利益也就是「利」,情感精神方面虛擬的利益也就是「益」。

可以假象一個人和你再一起,你感覺愉快,舒服。 他和你在一起,雖然你們之間沒有實質的利益 。

但是你們還是會在一起玩耍,因為你們有著精神情感方面虛擬的利益。

另一種情況,你很討厭,甚至是厭惡一個人,但是他能給你金錢權利方面的實質利益,而且還是很多。

我想多數人,還是會壓抑住厭惡選擇繼續選擇交往。

這種這種交往之中雖然沒有虛擬利益,但是有實質上的利益。

第三種情況,和他在一起你感覺不到舒心,反而覺得難受,他又給不了你金錢物質方面的實質利益。

你還是會選擇繼續和他交往嗎?我想大多數人會選擇否,如果你選擇是,那我只能對你的社會責任感點36個贊。

撇去其他情感不談,就談人們認為最神聖,純粹的兩種情感,親情,愛情。

也一定是建立在利益的情況下的。

先談親情,假如你的孩子長大以後,絲毫不會給你物質上的幫助,反而還一昧的啃老,情感上更不用說,對你沒有絲毫的尊重,只是把你當做僕人,你會後悔當初生了這個孩子嗎?

其次愛情,假如你的伴侶,和你在一起不是打架就是吵架,然後開銷方便全是由你負擔,又有多少人會選擇結束這份婚姻?

所以說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本質,還是利益。不管是金錢物質方面的利,或者是虛擬的情感精神方面的益。

同樣利益也是你能和一個人長久交往的前提,兩者不用缺一不可,但也不能二者皆無


人的一生就是追求物質和精神的過程,本質上就是自私的,狹義的講人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為了自己的物質和精神的滿足,也就是說人與人之間所有活動是利益驅使的。


人與人交往的本質是利益的驅使嗎?

我說不是,你說是

我說是吧,你又說不是

人性根本就是無底洞

哪有什麼本質,哪有什麼本質,哪有什麼本質


其實基於利益的交往沒啥罪惡啊。真正罪惡的是其中一方的貪婪,算計用最少的付出換取最多的利益,所以才會造成人間的各種各樣的悲劇。


同意@負二 的說法,人的本質不是利益,而稱之為需要,這點在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中已經闡述很明白。


天天找我聊

有一次我告他我是t

一次都沒找過了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我前幾年也認為一切都是利益驅使。如今改過,看到太多負面。下面是答案:個人利益的本質是個人需要,公司國家也如此。你分析各種人的需要,滿足他,能得到你的需要(也就是利益)我是不是沒回答到點子上?


我覺得是很多人利益這個詞不能接納,也許跟我們從小接受的文化和教育有關,老覺得有羞恥感,覺得對不起別人或做了壞事一樣。其實,這沒有什麼不好的,因為你有付出的。


不是,是人與人的交往在前,在交往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才會出現「利益」這個概念,再出現這個概念之後人用這個概念來解釋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事情,然後才會認為「利益」是生活的一切。

人與人交往本身就是其本質,不需要任何其他的東西來解釋。每個人每次和父母、朋友、愛人、仇敵、陌生人等人交往的時候都是不同的,平時吃飯的時候和好久不見想念的時候是不同的,每個時間都有每個時間交往的獨特所在,把這些不同全部都忽略掉,並從中抽象出「利益」這個概念,然後認為一切的本質都是「利益」,這毫無疑問是很可悲的。

一個人的確可以這麼思考,認為一切都是為了利益。不過這麼思考的話他的生活中除了抽象的「利益」之外什麼都沒有了,一切鮮活的事物都被抽象為「利益」,一切樂趣都是「利益」。這個世界對於他來說無非就是「利益」的集合。他擁有了「利益」,失去了整個真實的世界。


給我認為 的話,肯定是的。所謂的本能也就是符合自己利益的行動。

人生的究極目標是追求內心的快樂,快樂也是一種利益,所以你的說法是對的。

而且我本身對「利益」兩個字沒有任何鄙視的意思。很正常的,追求利益


是的,我最近越來越覺得如此。除了血緣關係。我覺得不論同性還是異性交往,都逃不開利益交換。不用悲觀,認清現實,反而更看得開,不至於太天真。


鄉村鄰里之間的交往就完全不是利益驅使的,人們只是為了打發時間,在無聊重複的生活中尋找一絲樂趣罷了。


更明確的說,是利益互換!利益是個中性詞,不要一講到利益就覺得是個偽君子,就算君子之交淡如水,也是精神上的相互饗養!


利益或曰好處是一切關係的本質 比如愛情 你對他好是因為跟他在一起你能得到精神的愉悅 如果不能得到任何物質上或精神上的好處 你也不會跟別人打交道


這個利益分很多種,如果把精神上的愉悅和內心的溫暖也算上,那就應該是了,不過這樣並不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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