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2018年1月1日,上海實施居住證新政,臨時居住證取消,辦理居住登記半年後就可以辦理居住證,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了。
進入2018年,接下來就要準備孩子入學了,參照2017年入學政策,幼兒園入園、幼升小、小升初,都需要提供孩子臨時居住證,2018年,孩子入學,應該還需要提供居住相關證件。
政策規定,已辦理的《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2018年元旦後,原《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簽注的,按照新規定辦理;《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滿後不再續辦,持證人可以在有效期內申領《居住證》。
家長朋友請注意,臨時居住證有效期只有半年,到孩子入學,臨時居住證可能就過了有效期。持臨時居住證,現在可以去居住地社區服務中心免費換領上海市居住證,不需要辦理居住登記。如果沒有臨時居住證,需要先去社區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半年後,方可辦理居住證,可能會影響孩子入學。
今天的文章包括居住登記、居住登記信息變更、居住證新辦、居住證信息變更、居住證續簽等內容。希望能給大家有所幫助。
居住登記
一、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提供住所證明
來滬人員辦理居住登記,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並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以及以下在滬合法居住證明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二)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三)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前款所稱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由上面材料可見,原來的寄宿證明已經取消。
二、辦理居住登記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來滬人員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採集申請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統中予以登記,並提供《居住登記憑證》。
備註:居住登記有效期一年,逾期須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