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想要結婚的對象,內心深處的前男友還是無法忘記,對不對?
無法忘記前男友是正常的,「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這個是人的本性使然,無需有任何的自責。你知道這個道理,接受現實,不要讓自己沉溺其中,讓情緒惡性發展就好。
不贊同「忘不了前任=害了現任」的說法。人這一生,遺憾太多,求之不得。而痛苦需要比痛苦多幾倍的時間來忘懷。有多少人能夠在適婚年紀遇到一個鍾情的人結婚?一開始的糾結彷徨都是正常的,感情需要一點一滴來培養。只要人品不差,我相信再沒感覺的人也能培養出真摯的感情。
人無完人,不可能「等」到一個完全滿意的時候才結婚。
我是女生,說句難聽的,如果你愛現任,前任就是個屁,更別提忘不掉了。不要說什麼愛而不得,如果你們真的相愛,任何事情都可以克服,就不會變成前任了!
雖然我現在還沒有要結婚的對象,但我有個難以忘記的前任。上面的答案都在告訴你這樣不對,是對現任的不公平。但是以我自身來說,真的沒辦法克制住這份感情,當你去到以前一起和他去的地方,度過那個本來應該是兩個人一起度過的紀念日的時候,等等這些有著你和他共同回憶的時間和地點,這些回憶都會糾纏著你,讓你產生失落和無能為力的感覺。 新歡可能已經足夠好了,好到讓你想要和他結婚,剩下的交給時間吧。很多年以後,生活的忙碌會讓你來不及想起那些過去,他只是那個夜裡偶爾想起來,讓你感慨嘆息的那個人了,你和他沒機會再重來了,再多的遺憾都沒辦法彌補了。那就過好自己現在的生活就好了。這年頭,誰心裡還沒放著個人呢。你就想一想,如果你的現任忘不了他的前任,你受得了嗎?公平點,對現任,過去的就是過去了。
恕我直言 你是個**。
你心裡還有人,還去害人?對得起你現在想結婚的人嘛?
放不下就別戀愛別結婚,戀愛了結婚了就他媽的放下。
時間摸淡一切,如果現任對你好,你會慢慢愛上他的!我和老公在一起的時候也只是喜歡,沒有愛,現在愛的死去活來的 加油
感情的問題沒有該不該對不對。人之常情你忘不掉也說明你是個長情的人,應該說大多數人其實都忘不掉關於自己的經歷。既然你都要和男朋友結婚了,可見你現在的感情很好,至少有了比前男友更深的感情。忘不掉就放心底不要再拿出來想了,不要影響你現在和未來的感情生活,不然就不值得了。祝好,謝邀。感謝邀請
沒放下。說明你的現任不是你最愛的。你一直把現任當作前任看待。這是對現任的不尊重。對愛情不忠。對婚姻的褻瀆。
放了現任吧。或許是吧,我已找到我想要擁有的愛情,但前任對我的傷害有時還是不免會刺擊我心
我和我前男友因為個性和家庭原因,他爸媽不同意,再加上我處理的也不是很好,和我分手了,談了一年,十天後他姐姐就給他介紹了對象,表姐同事,然後一個月同居,一個半月領證,三個月懷孕,而我還一直在痛苦中,並且也是後來我才知道的結婚了,他還來找我一直還發生關係,那時候我不懂他已經有了女朋友,後來我知道了我就躲避去了外地上班,半年後回來了,反正他一直和我聯繫,我也沒捨得拉黑,但是我實在太痛苦了,反正我一直感覺他能和現在老婆結婚,說什麼為了結婚而結婚讓爸媽開心,說放不下我,反正我是不信,被他折磨的精神都出了問題,回來幾個月不上班在家等死,到現在快一年了,每次和他說這個問題他都逃避,反正都是他找我,最近我下了決心吧一切說清楚拉黑了,不給未來的聯繫算什麼,根本就不是忘不掉,放不下為什麼不和我結婚,說到底還是忘不掉和我之間的摩擦,回不去了而已!
都要結婚了,還想著前任,你這樣的思想不對
無所謂忘不掉的前任的,只是沒有讓你更愛的現任而已!謝邀,在你還沒有放下前任的情況下是對想結婚對象的不負責。不能說讓你遺忘,至少不能牽扯到你現在的生活。
此後,餘生,終究意難平。
我是一個男生,我半年前結束了一份三年的戀愛,雖然只是三年,像是用盡了一生的力氣,我是一個長情懷舊的人。我一直以為忘不掉對方,但是最近,我遇到了另外一個女生,我覺得我要放棄前任好好開始新的生活了,有些事情確實忘不掉,等到回憶的時候再也想不起當時的心情以及不會影響現在的情緒就好了,好好開始新的生活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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