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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很相愛的兩個人,為了所謂的面子,為了所謂的孝順,心不甘情不願的分手。到底一個歸宿是年齡,還是愛情?


真的那麼相愛的話是不會分手的。

你看梁山伯與祝英台

你看羅密歐與朱麗葉

你看西門慶和潘金蓮

你看李小璐和屁幾萬

你看馬蓉和……

後面好像跑偏了。意思就是 倆人真想在一起 有很多方法可以在一起。甚至是偏激或作惡的方法。

再就是。愛情……不是全世界我只愛你。而是有了你後,不再想別人。

這個分手了,換一個。多大點兒事兒


年齡的歸宿罷了,他並沒有那麼愛你,不會處理好他與家裡還有你之間的關係,


歸根結底還是都太懦弱


不夠愛唄,分了就分了吧。


感情這種事說不清楚


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個家庭。生活柴米油鹽醬醋茶,雞毛蒜皮沒小事。或許不是不夠愛而是無可奈何。


如果為了面子,那就是不夠愛。

如果為了孝順,不予評價


我個人認為愛情吧


還是那個即將結婚的前任的故事。

最開始相親,我們都以為是「一見鍾情」,不過現在想來大抵是他對自己人生的規劃---到了該結婚的年紀,正好我也不太差,就有了所謂的一見鍾情。

短短三個月就訂了婚,因為異地,所以其實相完親只見過三次。而後,我去他那找他。回來之後沒有一個月就分手了……

他對我的好,即便現在分手了,我還是覺得沒人超過他。可是分手的時候,下狠手的也是他。

分手之初,我以為是我太作。現在慢慢覺得一切都是必然----在一起的初衷沒有實現,我給他家人留下的印象也不好(去他家時,大姨媽突然來訪,我痛經,所以那幾天在沙發上躺著也沒動),所以用他的話說:我不值得他這一輩子對我好。

所以,也許你覺得你們是明明相愛的兩個人,可是這也許只是你的想法,而他的想法是這個人還闊以,僅此而已……

分手也許是最好的安排,我現在遇到了更好的人,謝他教會了我忍讓與珍惜!


是的,真的相愛是不會的。我和前男友也是,他年齡到了想結婚,不舍卻還是選擇了放棄我。歸結到最後還是不夠愛吧,愛你,有了你不想再換別人。我對他是這樣,但是他只是想在這個年齡找差不多合適的人結婚而完成他對自己人生中婚姻這件事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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