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從來沒有喜歡過他人,但對結婚並不排斥,對自己能娶一個相愛的人毫無期待?
這種情況從心理學角度來講能對應到童年或家庭的經歷嗎?如果能,可能是哪些呢
另外還有一個女生版的
我的情況稍微有點不一樣,有喜歡過他人,但是眼光可以算是非常差了,所以現在也對愛情毫無期待。
家庭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
我爸媽更像是玩伴,每天相約出去打麻將。白天上班晚上去,周末就是一整天,我就被關在家裡玩電腦。可能他們曾經有過愛情,現在應該已經隨風而逝了…離婚時的撕扯謾罵,現在我還記得。所以,潛意識裡我就覺得愛情這東西太虛無縹緲了,不可靠,它是會消散的。一度非常害怕婚姻,但又渴望通過婚姻離開這個家。前段時間非常想和最好的朋友結婚,其實並不是多喜歡,是因為覺得友情比愛情更可靠。一般婚姻開始於愛情,最終都會變成親情。那麼我以友情開始,結果一樣也是可以的吧。總結:因為缺愛,渴望被愛,但又不相信愛情。(僅自己感受)我大概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我可以嬉皮笑臉的對著女孩子裝文青:求而不得苦,失而復得終踟躕。或力透紙背意難平,畫終不是卿。但我知道這是假的。我不會遣詞造句,我也不會即興發揮。
我可以溫柔的去幫她做很多事,比如用保溫杯帶紅糖薑茶,比如隨手拿起她的重行李,比如悄悄把可愛的小東西放進她的包里。但我知道這是假的,每個動作我都有仔細斟酌成本,我都會故意讓她知道並誇大我的付出,我不做無意義的功勞。
被她欺負時我會笑,她哭的時候我會心疼的抱住她,我的悲傷和流淚就像是真的一樣。她的喜怒哀樂我都有參與,她整個人的情緒是在我控制之下的。我用完美的行為支配了她一舉一動。不論我表面的情緒多麼激烈,內心總有一個冷冷的聲音說,呵,不過如此。
我對每個「她」都一視同仁。所以我也被稱之為渣男。儘管我認為我做的方方面面很到位。
我追求上進,我挑戰自我,我挑燈夜讀,我興趣廣泛。這些都不是為了誰,但我會告訴她,為了你,為了我們的未來,我會努力。
我從來沒有喜歡過誰,我愛的只有我自己。
因為沒有人能支配我。
結婚對我而言不過是固定一個性伴侶的過程而已。僅此而已。
所以沒有愛的話,那就沒有愛吧。這不是很正常么!
喜歡某個人和與某個人結婚本來就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情啊!
喜歡某個人,僅僅是某個人在某一方面對當事人有吸引力。
而沒有喜歡過他人,只能說明,他所遇到的人,與他心中想要的偶像相差甚遠。或者說,是「累覺不愛」,就是經受了太多挫折,已經不會太懂得如何戀愛了。
結婚則不一樣。
結婚只是兩個人一起共同抵禦風險的經濟共同體。感情什麼的本來就是次要的。
別跟我呲牙瞪眼——多少家庭婚姻只是名存實亡,因為某些理由而不得不或者勉強維繫?
說白了,只是一份特殊的合同契約罷了!
對了,順便說一句:題主的這種問題,在底層尤其常見!
大概我小的時候吧。父母親經常吵架打架。所以我那時候就在想以後如果結婚的話。只要夫妻不吵架,打架就已經萬幸了。其他的要求人都不敢想有,其實在找老婆的時候,我就是這樣想,和誰結婚不是一樣結,我和老婆結婚之前,我特地和他說了,我這個人的性格就是不喜歡和人吵架,如果要是要吵。我們不結婚。可能是因為對婚姻的期待很低。所以我們家一直沒有吵過架。日子過得也很平靜。我覺得有時候越愛吧。要求就越高。你不願意妥協,反而兩夫妻過不下去的比例比較高。我和我老婆現在結婚大概15年。剛開始感情真的不如現在好。感覺是多年夫妻現在已經成了家人。所以說人小的時候經歷對人的一生的影響真的很大。
有一句歌詞寫得特別好:可惜走到最後有緣無分,謝謝你燃燒了我的青春。關鍵詞,青春。當青春被燃燒殆盡之後,男生就會變成你所描述的樣子。曾經深愛過一個女孩,最後因為城市距離,繁榮程度的差距而分,並沒有出軌等道德方面的問題,算是真正的有緣無分,但是還是因此對愛情失去了期待,同時也不排斥婚姻,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合適就行,愛不愛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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