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女方要求將婚房轉到男朋友名下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男朋友父母快要離異(具體情況不清楚,已經分居十多年),是獨子,當初他們三人名下各一套房子,但在一起沒多久後以拆遷的名義將男朋友名下的房子轉給了他媽媽,因此現在兩套房子所屬名字都是他媽媽的。

父母關係和房子歸屬的事一開始都瞞著我,等要談婚論嫁了我父母問了才說出來的。因此一開始我父母不太同意,但我哭鬧鬥爭了很久他們也妥協,覺得我喜歡就好。

一開始他媽媽說如果要換大點的房子,可以把他本來名下的房子(現在是他媽媽的)賣了,再由我們倆自己按揭,我父母覺得這樣兩個人壓力太大現在還沒必要,我也同意以後一起按揭,可是他明確跟我說就算按揭他媽媽也不會同意加上我的名字。

後來換他媽媽名字前,她又說會在當時他名下房子附近買房,但最後買在了他媽媽娘家,也就是其他城市,理由是她覺得一個人在這邊十多年無依無靠。我曾勸過他讓他媽媽在這邊買房,就算以後再嫁也好相互照顧,畢竟兒子才是自己最親的人,但她最終還是買在了娘家那邊。

現在男朋友名下無房無車,我父母要求把其中一套房子寫我男朋友的名字,車子由我家買,但是他媽媽不同意,情緒很激動,說是為了保護他,怕他管不牢,男朋友跟他媽媽談過後就開始覺得我不可理喻,甚至跟我分手。

我都沒有要求說要寫我的名字之類的,只是太多事情堆積起來沒有那麼多安全感,從他的角度考慮希望以後的基本生活有個保障而已,我這樣的要求難道很過分嗎?


謝邀。這個世界的愛情是因為外界阻擾促成的,你父母不同意,你哭,你父母同意了。他呢,就是你說的要他名下有房子,就要分手,好像他沒有你愛的多。

我是女的。可能有失偏頗。如果你還年輕,建議你再看看。如果很急要嫁,不看好


我不建議你買車,建議你拿買車的錢付個首付買房,車是消耗品,房子暫不說升值,但是保值效果肯定比車子好吧。然後自己嘗試還貸,有困難讓爸媽幫一下忙,三五年後你經濟好了一些,就自己還。你要知道,你有自己的房子後,也許你男朋友及他媽的觀點也許會轉變。最後提醒一點,他父母離異,母親跟著他過,這樣的家庭,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他媽也許會把你當做搶她兒子的人。三思吧。


我覺得你沒有必要買車,也沒有必要去逼別人。你就把買車的錢當一個小房子的首付。小房子肯定很偏遠了。不管,好歹你的。你還可以要彩禮,也作為小房子的首付。月供自己還就好了。

可能男方覺得你圖他家房子,再被他媽媽洗洗腦,很正常。別傷心,要理解。換成你,也這樣想。

那就自己買,還是自己婚前財產。

反正他媽要控制他,估計你的生活也會受影響。


我如果是你父親的話,我會表面上笑哈哈祝福,也不會幹涉別人家的房產歸屬權。

女兒若是真愛,那肯定是經得起租房考驗的,沒錢的生活對她也是享受。反正我只要在家裡給她一個人留間卧室就行,是一個人。

然後,她自立了,我不會給她任何經濟援助,包括結婚。

笑哈哈祝福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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