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好人的標準是法律還是道德?
05-19
當說這個人很差的時候,是法律還是道德起作用?
都不是,而是他表白失敗的次數
道德是形而上的東西,法律在最底層,人的行為一般在中間層飄零,當向上飄得越高,道徳越高尚,當跌穿底層的時候法律就出面來約束,但這個中間層太厚,所以好人壞人也並無絕對標準,做人只要不跌穿底線,又處在道德的奮圍中,便不是壞人了
我覺得是道德
因為現在這個社會戾氣很重啊。大家都好像喜歡好人,但自己不喜歡做好人,不但如此,他們還會嘲笑好人。對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他們還是非常的不屑的,他們信仰的是弱肉強食的黑暗叢林法則,對於他們來說只要不犯法那麼別人就可以儘力的往下踩,我有時候甚至會悲觀的,想如果沒有法律的話,那麼我們會不會發展出印度的種姓制度呢?我覺得法律框定了他們的道德範圍以及行動範圍。
所以啊,我覺得法律框定下的人,道德不得德,還真不好說。因此我認為,只有因為自己的道德去遵守法律,而不是因為法律去遵守道德的人,才能稱之為好人,不過好人不受歡迎就是了,甚至還有些受排擠呢。利益提供滿足者
這個好與壞的標準是個主觀定義,個人覺得,任何事物它所謂的好壞其實是根據對個體或群體所產生的影響來說。比如,A偷走了B的錢,對於B來說A是個壞人,A偷走了B的錢後,又把錢施捨給了在路邊要飯的C,對C而言A就是個好人那A是好人還是壞人呢從法律上講,A是壞人,因為他偷錢,如果是道德層面上講,他既是好人亦是壞人法律更多的是規範了人的行為,維護更多人的利益,而道德是規範人的內心,約束著人很多壞的方面。人的好壞實在是個很難定義的東西,我覺得法律和道德都不能判斷所謂的好壞,法律和道德就是人製造出來的東西,人本身就不能判斷人的好壞。
實際生活中,道德居多。
法律不是衡量一個人的好壞的。
謝邀。我覺得是道德跟法律關係都不大。因為你這是從你主觀來評價一個人。從主觀來看標準主要看良心了。是不是不偏不倚。而且我記得射鵰英雄傳里黃老邪說過,我殺了很多人我是好人壞人?我殺的人沒有一個好人,我又是好人壞人?那有覺得的好壞,憑良心
法律其實很寬泛,只是約束我們不去犯罪,而這個世界有許多事在法律上還是空白的,需要一點點去補充,就像同性戀,見死不救等等。道德相當於無形的法律,你可以不受懲罰但會給人留下壞印象。你會認為有前科的人是一個好人?抱歉,現在基本沒人會有這個想法,違反法律的都一律被打上壞人的標籤。我們說的好人已經是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從道德層次來衡量一個人的。
謝邀。
正好考過了司法考試,雖然不是科班出身,但也有些感悟可以說說。如果此法律是指「自然法」,則此法與道德倒是相差無幾。
道德。
道德接近於人性,法律接近於道德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說人很差,一般是道德。因為畢竟人渣太多,定罪卻少法律叔叔忙不過來呀!!!
假如你要做買賣,有這麼一桿秤,生意好,時間比較趕,所以多數時候是這樣的:稱還沒穩下來,討價還價還沒完價值(價格)就已經定好了,對一些人可能缺了斤兩,對一些人可能少收了錢,還有一些人就剛剛好(不買的就算了)。稱是稱,一個衡量工具,生意的結果就以上。道德這東西,你出於什麼樣的動機去接觸什麼樣的人,最終的結果怎樣,你要用到稱去衡量,做出評價的人是你自己,這是其一,其二就是,這桿秤是別人做的、別人看的、別人認的!
法律是做人的最低底線,道德卻是最高標準,在這之間的都算好人吧。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我覺得不能單一地看問題法律是一個人行為的最低標準。道德是人可以評判的嗎?誰是聖人?
都不是,標準就是每個人看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符合的就是,不符合就不是。
實際上法律和道德都不能作為評判一個人好壞的標準。 法律是人行為的下限,道德是上限,法律對所有人都有約束力,但是卻不能作為評判一個人好壞的標準;道德只能用來約束自己,更不能作為這個標準了。 首先,用道德來評判一個人好壞顯然是不合理的,比如說某些時期的道德標準之下,夫死守節是好人,而感情生活比較豐富的女人則會被認為是壞人。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必然會受到道德標準的影響,自然也會收到道德標準中不合理的部分的影響。 如果非要有什麼標準來評判一個人好壞的話,應該就是契約精神吧,具體來說,就是人類社會默認的契約,在這一契約中,人們出讓掉了懲罰冒犯自己的權利之人的權力和不損害他人的利益,形而下一點的說法便是,只要行為不損害別人的利益,就不能說是一種壞的行為。
都不是,應該是基於個人的價值觀和感受。一個殺人犯也可能會對流浪兒童表示出善意;一個慈善家也可能會虐待、施暴家人。這種時候,不同的感受者做出的評價是不一樣的。人說到底都是利己者,對自己好的就是好人,對自己不好的就是壞人。
應該是評價主體的價值判斷(即道德)和利益趨向(即法律),舉個例子,重慶可能很多覺得平西王是好人(官),打黑保護當地居民的安全,但是絕對有利益衝突的覺得這人不是好人。在沒有利益衝突的環境之下得看這個人的三觀和行為是否符合評價主體的判斷,粗俗點說就是順眼不順眼。
但是評價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取向,就像讀歷史出於個人角度我們嚮往且同情的人物,往往在當下並不得到認可,也就是時運不濟,命途多舛,在這時候我們評價這個人是個好人,可是這樣的人往往很可能違背當時的法律和道德,孔子還不用法誅殺少正卯,但是不妨礙更多群體把他作為好人,但是你要是少正卯絕對就覺得孔丘就是個只憑喜好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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