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很愛我,對我百依百順,在一起也一年多了,可是我不喜歡她了,沒有以前那種感覺了,應該分手嗎?
05-18
嗯 你覺得這樣對你女朋友公平么 我和我對象剛分手 理由很簡單 就是他煩了夠了 可是他沒有為我想過 我越來越喜歡他的時候 他卻這麼回班我 情侶間過得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平淡的生活 也許很沒趣 可是這個女孩願意陪你沒趣 要懂得珍惜 所謂新鮮感只是一時的 陪伴才是最長情的告白 不要放手 要珍惜你要先問清楚你自己,你的不喜歡是沒有新鮮感了,還是因為什麼事情而不喜歡了?真的不會後悔嗎?
或者你們稍微分開一段時間,冷卻一下。還是沒有感覺,就趕緊分了吧,別耽誤別人女孩子了,說不定女孩都已經在計劃將來了。
分啊,不然你遲早會出軌,由此可知,女生不能對男生百依百順,要像小野貓那樣,不然抓不住男人哈哈
不應該。感情一年了沒新鮮感很正常好嗎?沒有新鮮感可以創造新鮮感,找些新的生活樂子。
我覺得除了那些狗血現實或三觀不匹等必分原因,沒新鮮感不愛了這種完全沒必要分手。等你找到新姑娘,一年了又是這樣,死循環了。總之,兩個人在一起一年,並不是在這一年中越來越熟,越來越沒勁,好像不愛了,我覺得反而是寶貴的記憶,像儲蓄罐一樣,一年又一年,用點點滴滴把它存滿,也許你老了就會理解愛情就是這樣,攜手一生。如果談戀愛中間你有哪怕一秒鐘產生過我想和這個女孩結婚我想跟她有未來這樣的想法。
我建議你採取觀望措施
和女朋友開門見山地談談也許人家也正覺得你倆太平淡了呢然後看看彼此能否一起努力改變現狀如果你從沒想過走進婚姻只是在談戀愛而已的話
建議直接分手不要耽誤人家女孩子。應該啊,不然難道等有下家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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