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該離婚,讓老公和小三以及小三生的孩子在一起!?


由於題主並未闡述案件細節,筆者只能說是否離婚應當由你自己根據情況慎重決定。

長痛不如短痛,越早做決定,你越早解脫.

一、離婚不是你想離就能離

理想很豐滿,然而現實很骨幹。離婚不是你想離就能離的。

目前,我國僅有兩種離婚方式:一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一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二是訴訟離婚,在對方拒不承認有婚外情,需要你對所主張的事實提供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法院很難支持你的訴訟請求。

例如,筆者手頭就有個離婚案例,官司前後整整打了八年,第四次起訴時法院調解離婚結案。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二、離婚,你準備好了嗎?

為了穩妥起見,題主至少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你是否願意割捨這段來之不易的姻緣?他出軌及有私生子的消息來源是否可靠?他本人是否同意離婚?孩子怎麼辦(如有)? 你的外遇對象是否願意和你結婚(如有)?婚內財產和債務如何分割? 你是否願意放棄現有安逸的生活?你是否願意放棄追究他涉嫌重婚行為的法律責任?

都說半路夫妻不到頭,你做好重新來過的準備了嗎?

其它相關問題。

例如,某些男性主張的是"家裡紅旗不倒,外邊彩旗飄飄".你想離婚,他未必同意。

侵刪

三、倘若你去意已決

倘若你對他已萬念俱灰,不再心存幻想,離開未必是一個壞的選擇。

此時,你需要知道的是:

1.婚外情不受法律保護,依法該離開的是第三者。

目前,我國法律保護的是依法登記的夫婦。他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並生育子女,可以認定為過錯方。離婚時你可以向其主張精神賠償,並且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他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同居,涉嫌重婚罪。

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他二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3.私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權益,包括遺產繼承權。無論你是否願意,他都有撫養的義務。

4.你自願離開的行為,於法無據,於理不該,並且會對小三上位產生惡劣的社會效果。

以上.


拿起法律武器開戰啊。實錘了都。你贏定了啊


必須要啊!拿錢拿孩子就是你要做的,成全他們


嗯~選擇一種讓你舒心的方式就好


可以的嘛,告他重婚罪,兩個人身敗名裂之後,你是會稀罕那坨屎,你也會很噁心了!


讓它們一起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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