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些網友以粉絲的名義來傷害甚至詆毀他們所「喜歡」(「喜歡過」)的明星藝人?
08年某天,一個哥們悶悶的幹了一瓶啤酒,語帶氣憤的說到:原本以為阿嬌是那麼清純無暇,結果居然做出那樣不堪的事情,虧得我那麼喜歡她,真是個騙子,騙子!
我笑罵到:人家小情侶在閨房內做些世人都愛做的事情,給你們這幫人偷窺到了,得了便宜還罵人家,你是有多無恥。
他反駁到:是明星就該做最好的給大家看,這麼有傷風化的圖片,你看害了多少年輕人!以後我再也不相信有純潔的人了。
我說:去你的吧。又不是她要自賣自誇,有毛賊偷去,還被你們這幫眼賊偷看了。自個兒按摩店玩的六,回家盯著電腦里的圖片意淫,你還是人嗎?
請相信這一點,網上發言,上來就說我是誰誰誰的粉絲,然後發表言論對這個人不利的,十有八九是誰誰誰的競爭對手家的粉絲。
正常人,喜歡一個人,即使是傷心了,感到受了欺騙,也只會藏心裡。
不喜歡可以 但請不要詆毀 最噁心的就是某些脫粉回踩的垃圾
如果不喜歡就請放過,多大仇啊還回踩,你這麼罵那個你曾經那麼喜歡過的人,證明你眼光不咋地唄,回踩說明人品還不好,嘿嘿
謝邀!
這種人不是黑粉偽裝,就是自己喜歡扇自己耳光。
曾喜歡過還回踩,自以為在黑粉那裡是回頭是岸,其實在大眾的眼裡,是立場不堅定,左右搖擺之輩……
如果喜歡就支持,看不慣就放棄喜歡當個路人,請不要詆毀,別人沒有求著你喜歡要看「傷害」出自於一種什麼樣的心理,這其中有細微差別。
首先,第一種。本質上來說,這當中有一類人,當明星的行為符合自己的想像時就會去喜歡ta;而當明星做出的改變不符合自己期待時,就會開始「黑」或者「傷害」ta。比如說劉詩詩和吳奇隆結婚時某些「粉絲」的行為,就傷害了劉詩詩也傷害了她愛的人。我覺得這類人已經不能叫做粉絲了,就像你過年回家隔壁多事的大媽一樣,無聊且惹人煩,更扎心。大媽尚且可能出於好心,而這類人只顧自己開心,控制欲滿滿卻不自知。(話可能重了點)
然後,關於第二種,說一件B站上看到的事。
最近元旦剛過,米津玄師在紅白歌會上的表演視頻被傳到了B站上。然後有一些粉絲以他不願意被曝光太多開始要求up主刪視頻,最後一些被舉報刪評了。不是八爺的粉,但我覺得,既然他上了紅白歌會,就做出了承擔曝光的考慮。而粉絲要求刪視頻,只是出於「我覺得他不喜歡這樣」的想法,而並沒有真正試著去理解他(當然有時候可能理解有誤)。所以不僅沒有保護到他,反而讓路人感覺到了被冒犯。當然啦,並不能說這類粉絲就是故意的,但是關愛方式有誤就會傷害到偶像,這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種呢,我再舉一個例子,也是元旦晚會,嗯湖南跨年演唱會。(先聲明,我是朱老師的粉,佛系的那種)。朱一龍唱的《男孩》,據說跑調了。有些「粉絲」說很難聽,對他的表演感到失望。作為一個粉絲,我想說的是,朱一龍他沒有假唱也開了全麥,二認真綵排,三不是專業歌手,四沒有不承認(包括真粉也承認唱的不專業),五這算是朱一龍送給粉絲的元旦禮物。作為路人有批評的權利,粉絲也有。可打著粉絲旗號,將偶像的心意踩在腳下的,恕我直言,過於幼稚,過於自私。
第四種,純黑粉。為黑而「粉」,同樣踢出「粉」的類型,不談。
總的來說,唯有第二種還勉強算是粉絲吧,至於其他類型的,不踢留著過年呀?哼唧!
至於脫粉回踩這種高級操作技能,其他的回答已經很優秀了,我就不贅述啦,原諒我的偏題哈哈哈~
這是最近的想法,若有其他,歡迎補充。
脫粉為什麼不能回踩?是誰定出來的的規矩?一個人如何評價某個明星是個人自由,不管有沒有粉過。就因為要照顧到現在的粉絲的情緒?真是莫名其妙。
一直感覺這種人就像現實生活中 不給你玩了還到處說你壞話的人。
這個糟糕粉絲壞的狠!
因為現在粉絲門檻太低!所以阿貓阿狗都混進來了!
是個人都可以說我是誰誰的粉絲!
今天我是你的粉絲!我見個小號!轉發誰誰誰的微博、美圖我就是他的粉絲?請問你為你的主花過一分錢么?買過他代言的產品么?他的專輯你購買過么!為他的爛片捐過一分錢么?
幫他的電視劇,綜藝節目增加一點點擊率,微博增加點熱度就是他的粉絲?
你連做人粉絲都需要建個小號!你的偶像很讓你丟臉么?你連讓他出現在你個人的賬號都不敢?你這算哪門子粉絲啊?你這是搞諜報工作的吧!
今天bigbang出新專輯了,你開著小號在粉絲大v下評論,我老公好棒!明天吳亦凡上新綜藝了!我換個小孩,妮妮跟我一起為凡凡刷彈幕!後天三小隻開演唱會,你又上微博轉發他們的圖片!
白嫖粉不代表你不是粉!但別把你的脫粉當作一件大事,因為你壓根就沒有忠誠度可言。
我曾經最愛孫燕姿!如今喜歡楊超越!我行走江湖從來一個號!花錢打call!就這麼簡單!做力所能及的事情!真的很喜歡過的人 是不捨得說他不好的
比如……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