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追求一個女生,對方因為對你的憐憫,或者是對你堅持的感動,答應和你在一起,請問這是愛情嗎?
05-11
當然不是!
感動不是愛情,吸引才是!
愛情是以倆個人互相喜歡為前提。而且如果真的愛上一個人,你會怕,你怕自己給不了她更好的,你怕她跟著你吃苦受委屈,你不敢也不忍心看到她難受受委屈,或者吃便宜東西,穿廉價衣服。
首先,你要問自己,你是不是真的喜歡她,還是因為有好感,結果自己又付出那麼多時間精力,捨不得放手了,而且追的過程中,你是不是經常做那些把自己都給感動了的事,然後放大那種感受。
其次,她不喜歡你,只是被你感動了才跟你在一起。你處於被動位置,而她處於主動位置,她不會跟你做那些情侶們該做的很浪漫的事,而且你也體會不到愛情的滋味。
當出現那麼一個她喜歡的時候,就是你被拋棄的時候。那時候你會因為自己付出太多不甘心,天天騷擾她,你在她心裡的地位越來越不值錢,她也會成為你的傷疤,或許還會打消你對愛情的憧憬。
不要和不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很多時候,最美好的恰恰是得不到的那種回憶。
不是愛情,在她遇見她想要的那個人的時候就會選擇離開你,除非她一輩子都遇不到。
你都說了憐憫和感動,就註定了是一方勤勤懇懇地付出,而被愛的一方淡定接受,順帶著接受了你這個。但是你能保證給她不間斷的感動嗎?你能讓她真的被你的炙熱真正融化嗎?是愛情嗎,其實題主再清楚不過
當然不是,如果女生不是真心的話,在一起以後自己也會陷入深深的糾結和痛苦,與其這樣為什麼不大家做朋友,至少你每天還能看見快樂的她。
你們在一起,以後面對的痛苦,痛徹心扉
不是,應該只是沒有更好的選擇下最好的選擇,一旦遇到真的喜歡的人,極大可能被踢掉
也許會慢慢培養成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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