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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拍照童模的是她媽媽
這兩天,杭州一個女童模遭大人飛踹的視頻,刷爆熱搜榜。
視頻中,小童模想蹲下來放個花籃,結果一個女人上來就猛踢了她一腳。
孩子被踢得差點摔倒,卻毫無反應,好像習以為常,看得人很心痛。
正當大家猜測是不是tb童裝店的拍攝人員啊,趁孩子媽媽不在,就這樣欺負孩子?
合作商家出來爆料,踢人的正是童模妞妞的媽媽:她平時就讓妞妞和好幾家店鋪合作,接單量很大。
一時間,全網震驚。
更多料被扒了出來。
有人稱,自己曾看到過妞妞媽當著6、7個大人的面,狠狠打妞妞的背。
有人稱3月份曾在攝影基地,看到過妞妞媽用衣架抽打妞妞:
因為那天拍攝已經晚上10點多,小孩子很困了,這樣對待自己的女兒,路人看不下去,所以拍下了這段視頻
有些媒體說妞妞年入50萬。
有些則說是近百萬!
還有媒體未經求證,在譴責妞妞媽是「畜生」時,不忘杜撰視頻里的男子是妞妞的父親。
這些有意無意誇大或打壓事實的文章,閱讀量分分鐘衝上了10w+。
很快,鋪天蓋地的輿論譴責妞妞媽「不配當媽」:
讓妞妞當童模,是把她當「搖錢樹」;聽說他們家還有一個兒子,就判斷是賣女兒養兒子,重男輕女; 看她長相這麼丑,肯定不是親媽;聽說話的聲音這麼刺耳,就知道是潑婦啦!
讓妞妞當童模,是把她當「搖錢樹」;
看她長相這麼丑,肯定不是親媽;
甚至,出現了數萬讓她「去死」的聲音……
好像只要把施暴者「妖魔化」,一切也就有了心安理得的解釋。
只要把這個作惡的人往死里噴,讓她消失!妞妞就不會受到傷害,事情也就得到了解決。
——真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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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知道為什麼,死刑謝謝!」
涉嫌虐童事件的,妞妞媽不是第一人。
去年深圳,前美團騎手,暴虐親生女兒。
香港5歲女童陳瑞臨,疑被生父繼母虐打致死。
每一次曝出類似的事件,幾乎都會掀起全網輿論熱潮,我們都忍不住大罵一聲「禽獸」!
少有人問過,這些家庭到底經歷了什麼?
為什麼他們會把暴力發泄在一個嬌嫩的小孩身上?為什麼「可以」把暴力發泄在小孩身上?
這裡面又有多少人曾經出手制止過?還是有更多的袖手旁觀?
在微博底下更容易獲得高贊的,是這樣一種聲音:「我不想知道為什麼,死刑謝謝!」
這聽起來很爽,是在旗幟鮮明地反對暴力。但當我們反對暴力時,我們到底在反對什麼?
早在1999年前,世界衛生組織就已經定義了「兒童虐待」:
對兒童有義務撫養監管及操縱權的人做出的,足以對兒童的健康生存,生長發育及尊嚴造成實際的或潛在的傷害行為,包括各種形式的軀體和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視以及進行經濟性剝削。
按這個定義,如果妞妞媽沒有把妞妞賺的錢,全都用於妞妞自己,而是用在了其他較多的家庭開支,那麼她就已經構成了虐待。
但是國內,為什麼沒有相關的規定?
國內規定了禁止使用童工,但為什麼「童模」卻可以打「童工」的擦邊球?
——我們反對的,是法律監管的缺失。
這個在抖音上很火的tb模特叫安天天,她曾用15秒30個動作的速度,震驚國外媒體。
很多人心疼妞妞不到3歲,一天要拍119件衣服。這中間還要化妝、換髮型,一連串的工作強度,連成人都吃不消。
但在浙江湖州的「童模鎮」,有數以千計的孩子,正在家人的帶領下,干著和妞妞一樣的事,在被培養成為下一個安天天。
儘管最小的男孩,甚至還包著紙尿褲。
有些家庭是夢想孩子能成為童星,有些是純粹為了賺錢,而更多的則是因為家庭貧困。
——我們反對的,是「被灰色地帶」的童模,是一心發展經濟而物化了的審美,是去人性化的生產流水線。
妞妞媽曾在採訪中說過,她還有一個兒子,兩個孩子都是她一手辛苦帶大的,有時候脾氣真的管不住。
那妞妞的爸爸呢?他去了哪裡?
在一個家庭里,媽媽帶孩子的過程中常會暴怒,而爸爸就不會。
但有沒有一種可能,是因為爸爸根本不帶孩子?
——我們反對的,是家庭分工的不合理。
那些拍下妞妞媽打孩子視頻的人們,為什麼沒有上去阻止?
有沒有可能在他們的潛意識裡,也認為自己管不了,「怎麼管教孩子,是人家自己的家事」?
——我們反對的,是許許多多冷漠的旁觀者。
這些,才是我們反對的。
而不是把問題全都歸因到一個媽媽的個人品性上,繼而得出結論:讓這個人去死,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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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討惡,還是聲討惡人?
那為什麼我們多數時候,在壞事發生時,會自然而然的就把問題全部歸咎到一個人身上,把所有攻擊集中到一個人身上呢?
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替罪羊效應」。形容人因某事物而引起的強烈情緒和衝動,不能直接發泄到這個對象上去,就會轉而移到另一個對象身上。
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替罪羊效應」。
簡單的說,就是面對複雜的、搞不定的問題時,我們容易把某個人當成出氣筒,然後集中所有火力去攻擊他。
——可這本身就是一種暴力。就像我在豆瓣上看到的一句話,「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在於我們是聲討惡,還是聲討惡人。」
那是我最近在追的一部很火的新劇,賈靜雯主演的《我們與惡的距離》,豆瓣9.4分。
這是一部非常具有現實意義的劇,它給我提供了一個看待問題的新視角。
劇里,一個殺人犯在電影院殺死9人,傷21人,一樁無差別殺人案,一個毫無懸念的變態殺人魔。但有一個人權律師,卻要為他辯護。
電視劇一開場,律師就被憤怒的群眾潑了一身屎。
緊接著是網路謾罵,它們像妞妞事件底下的留言一樣,鋪天蓋地而來。
他們質疑律師收了錢,「你這是在給兇手洗白嗎?!」
就像我能預想我這篇文章,很可能也會收到的質問一樣,「你這是在為妞妞媽辯解嗎?她把孩子打成這樣,你憑什麼說這些話,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在這裡,我想引用一段博主「毒舌電影」的評論,他說:
一旦發生我們無法理解的事情,我們下意識地想與之劃清界限——那個人是殺人兇手。那個人是神經病。我們已經習慣了默認:「惡」與人性,是絕緣的。作惡之人和普通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物種。與其說這是正義感,不如說是一種否認——惡,與我無關,我希望它趕緊從我視野里消失,別再讓我看見。但否認惡,無法消除惡。
一旦發生我們無法理解的事情,我們下意識地想與之劃清界限——那個人是殺人兇手。那個人是神經病。我們已經習慣了默認:
我並非同情妞妞媽,或者認為她打孩子這個事存在任何合理性。
恰恰相反,我覺得這個事簡直太不合理了!
但就像一間屋子裡出現了一隻蟑螂,那意味著這個屋子肯定有一堆蟑螂了。今天如果出現了一個「妞妞媽」,那整個童模產業肯定也存在著其他的「妞妞媽」。
這是一件需要去發問、去探尋、去全面整治的事情,而不是簡單粗暴地讓一個媽媽「去死」。
因為當我們把矛頭都指向一個人,其他的所有因素:灰色產業、家庭分工缺失、法律不夠健全等等,似乎就都看不見了。
——那反而是在姑息類似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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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反對暴力,
也要警惕為了暴力,而參與到了新的暴力中
看到這些,我們才能意識到,要做的事情可以有很多。
我們要呼籲的不是讓這個媽媽「去死」,而是對當事人調查取證、做家暴評估,對家庭介入干預。
參照西方國家的做法,如果法律判定真的構成了家暴,則剝奪監護人權利,把妞妞暫時從母親那裡「救出來」,甚至給她找更合適的家庭。
這個目的不是為了懲罰「壞媽媽」,僅僅是為了保護孩子。
我們要呼籲的是立法,規整童模行業的畸形發展。
同時,我們也要認清一個事實:
當事媽媽既是虐童的「施暴者」,也是網路民意的「受害人」,她的心理也需要得到輔導和干預。
否則事情這麼一鬧,她和妞妞的關係很可能更加惡化。
而我們自己能做的,就是對暴力(尤其自己心裡的暴力),多一分警惕。
警惕我們在反對暴力的過程中,為反對暴力,結果反而參與到了新的暴力中。
因為我們每個人心裡,或許都存在一種暴力因子:當我們遇到紛繁複雜、搞不定的事情時,我們也會把某一個人當成出氣筒發泄。
有些媽媽覺得自己確實壓力大,但已經在努力剋制了,實在是孩子太過分,忍無可忍。
但很多時候,哪怕自己無意識,也還是會朝著一個最脆弱的環節,一腳踢了過去。
妞妞媽對女兒的攻擊,很可能也是把她當成自己壓力的出氣筒,而導致的暴力。
——但我們呢?
我們看這個新聞的時候,是不是也要警醒自己:我們心裡是不是也有暴力的部分。
當我們那麼快速地加入輿論熱潮,並且那麼集中地把我們的憤怒對準那一個「壞媽媽」的時候,想想看:
我們是不是也把這個「壞媽媽」當成了一個出氣筒?當成我們所目睹的一切社會不幸的出氣筒?
而這,是不是也是一種武斷的暴力?
防止這種武斷,就是防止人性一種共有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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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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