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現行法律的所有違法和犯罪行為都徹底消失了,社會會怎樣呢?

如題,這樣社會會實現和諧大同么?


法律本來就是一個最低標準的道德約束機制,如果真的不再有現行法律中的犯罪,那我們可能會提升標準,對道德行為(比如隨地吐痰,路不拾遺等)進行統一的約束和提高,如果這一步也完全達到了,那我們就完全屬於一個世外桃源,大同社會啦,人人都仙風道骨的吧應該,因為大家都成了聖人啦哈哈哈


道德是高於法律的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違法犯罪行為都消失 社會不還是存在著很多沒道德的現象么

試著想像一下 真的徹底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了 那我認為國民素質普遍提高的同時 大家肯定會認為現在的一些沒道德現象違法了 又會出現新的法律 比如說做小三犯破壞他人家庭罪 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犯污染環境罪 等等

只要有社會就會存在法律 法律的高度會根據道德高度決定的 道德底線越高 法律規定就會越高


不可能,人性自古一來就有善惡論。如果沒有約束,沒有管制,那麼惡行也不會被稱之為惡行。也就是你所謂的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的消失。不是因為人不再作惡而是人對這些行為的約束和管制,甚至是包容度有所改變。舉個例子,古代有的人被用來買賣,用作奴隸,是主人的附屬品,沒有人權,生死都掌握在他人手裡。這種行為是廣為流傳的富人行徑。而在現代這是種違法犯罪的行為。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黃渤的電影《一出好戲》裡面就有闡述,

人們在生存面臨挑戰的時候,會團結在一起,等到生存得到保障之後各種慾望就會暴露出來,這也是人類的本性,自私、貪婪、勢力都會一覽無餘。

套用句別人的話,為啥這年頭犯罪率這麼高,袁隆平要背鍋,讓太多人吃飽了沒事幹,就知道瞎折騰。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沒有軍隊這個暴力機構,人類文明只能一直倒退,而不會實現所謂的大同社會。

很完美,很理想,所以想想就好


謝邀。法律是兜底性保證。

只要社會存在就會不斷產生新的社會問題,不合時代的條款會被廢止,新的條款將會產生。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有人就一定有犯罪,沒有犯罪只能發生在一種情況,就是人類消亡。


嗯,歷史朝代多借鑒呀,尤其以兩晉南北朝,五胡十六國這段的事件為主。再通俗點就是,看過美劇行屍走肉吧,大概差不多吧


大概看了一下各位答主的回答,基本答案就是不會實現大同,理由則有很多。

我的觀點可能跟各位的不太一樣,我認為可以實現和諧大同。

我的基本理由是這樣的:題主在問題陳述中使用了「法律」一詞,從其語言整體環境來看,此處的法律指的是廣義的法律而不是我們法學意義上的狹義的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規範。因此,憲法這個規範就必須納入思考的範圍。憲法的規範雖然原則,但是其規範效力並不因此而減損——無論是耶利內克、哈特、凱爾森哲人,還是林來梵、張千帆、韓大元教授,都已經無數次地闡述了這一結論。雖然反對的聲音來自各種方面,大罵法教義學的專家學者大有人在,但是我想法律人的基本共識就是憲法作為一國的最高規範其一定蘊含了一個共同體對於過往和未來的深刻思考。那麼既然如此,如果違憲的現象一個都不出現,那麼憲法規範本身就轉化為了我們的行為規範而非裁判規範、憲法精神就內含在了我們的大腦深處而非口號之中。說一句很難聽的話,那就是「法律以自己的消亡為最大的目標,因為它在此之中獲得了永恆,那即是人與人之間一眼千年的終極形態」。

你可以說法律作為階級統治工具的性質、你可以說法律作為道德最低線的存在方式,但是這一切都將憲法排除在了討論範圍之外。而這在我看來,這是不正確的思考方式。


那就看道德標準咯,其實法律應該就是大多數人都認可的道德標準的升華吧,社會會不會崩潰或者會不會無序還是在於認知是否一致吧。


如果你沒當過嫌疑人或者被害人,該怎麼活著還怎麼活著。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法律是隨著私有制的出現而產生的,是統治階級統治被統治階級的工具。在私有制下,犯罪和違法一般很難完全消滅。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法律會消滅。

而且如前述,法律是統治階級統治被統治階級的工具,法律不僅規定犯罪和違法,還包括國家制度的規定、公民之間權利義務的劃分、國家權力的規定,因此退一步說,如果違法和犯罪都消失,法律也不會消失。


不會。

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利器,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而和諧大同則要求是人人有良知,人人高素質,要求人與人相敬如賓,陌生人與陌生人互相信任,對道德有著極高的要求。

法律歸根結底只是個武器,人們尊崇她的原因不在於構建大同,而在於最根本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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