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男朋友給的錢分手後要還嗎?
05-11
談戀愛期間,本人本來和朋友合租,我在市區,男友在郊縣單位有宿舍,但他一休假或者我休假就會去對方所在地方。後來為了更好的相處,男朋友提及本來我的房子也快到期了,不要續租,單獨租個一室的住,這樣比較方便,但因為我的生活成本情況,本來對這個不是很同意,後來一段時間後,由於對他比較喜歡,當時也覺得他對我挺好的,就被他說動了,想自己住,然後他來了也方便,不用住外面酒店,而且也可以看看兩個人在柴米油鹽醬醋茶中是否合適。當然也是因為,我告知他如果我自己住花銷大害怕供不起,他當時承諾多出來的房費他給我,本來說給3000,後來因為各種原因,他最後給了1800,也確實不容易,剛工作壓力都大且沒什麼過多收入,最後自己就再借朋友的,反正也湊齊了。剛交了房租後,因其他原因突然分手了。房子給的這個1800要還給他嗎?
還給他比較好 不會總覺得欠著他的
如果想要尊嚴,那就要放棄錢
看什麼原因分手啊!我覺得和平分手的我會還的,還是硬是通過共同朋友還的。有個劈腿的前任就恨不得打爆對方的狗頭,這點錢留著取現扔在他的臉上,後來,嗯,從世界裡滾得太遠了就一直沒扔成功。不要讓渣男笑話並不是還不還錢,而是你在收禮物的時候就不要收自己能力以外的東西,說實話這種還不還都是小錢,有什麼所謂。當然那個劈腿的男人問我要錢還說他比我值錢,我只能告訴他你開心就好咯,拉黑,給錢就算了不如做幾個橫幅去他小區掛掛,雖然最後我心疼錢和自己的素質沒幹這個事情,但是我至此從心底里鄙視他一萬年。還不還錢看自己的心,不要做讓自己不開心的事,只要你是有道理的。
謝邀!他覺得需要還,就還
你覺得需要還,就還。
你心裡覺得這是個事的話就還
不用還了,具體的視你自己,我當初一個多月給我前任花了一萬多,我也沒讓她還
不知道答主說的其他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因為有更好的對象,建議你還是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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