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同居,男朋友提出大到房租小到床上用品四件套也AA,正常嗎。?
05-11
也不算問題吧,想看看的大家的見解。
在日本留學,剛來日本的時候跟男朋友在語言學校認識,一年中漸漸互相喜歡,在去年情人節確定的關係,到現在也有一年了。本人女19歲,男朋友24歲,馬上今年4月份要進學,男朋友因為研究生落榜要復讀一年,因為馬上要換學校,男朋友提出兩個人一起住互相照顧什麼的,由我負責找好了房子,這是背景。 跟男朋友幾次比較大的爭吵,就是因為錢。去年10月份的時候,男朋友提出過一次同居,因為他自己住的房子合約到期,想找新的房子跟我一起住,我雖有顧慮但是確實喜歡他,覺得住一起會開心,就一起找了找房子,當時朋友推薦給我一個比較遠但是很便宜的小房子,一個月租金5萬日元,當時我男友自己住的房子租金是接近6萬,順便一提,男友喜歡買買潮牌衣服什麼的,他來找我商量同居的當晚,拿著剛買的2萬的衣服,跟我提出一人一半2.5萬來付房租,我覺得有點生氣,語氣也很硬表示AA不可能的,我只能交水電雜費。(看現在的女權氛圍我可能要被罵,但是我自己覺得這樣的情況下 男朋友承擔房租,我承擔水電雜費挺正常的,這個價格並不會對男朋友造成負擔,兩個人一起的費用低於之前他一個人的費用,然而他並不願意去承擔,我覺得看不出他的心意。這個事情我們也鬧了鬧分手、他跟他朋友罵我畸形什麼的也是後話了,現在想想我們一開始觀念就是不合的,強撐了這麼久也是不容易。
但是正好跟我一起住的室友12月要搬家,男友就表示他學校還在備考,地址不確定,希望來我家暫住,免得現在換房子幾個月後還得換。然後就搬來我現在的家了。 我當時打工的地方很不開心,加上我學校合格通知也下來了,來日本一直在打工,就想著現在也沒什麼可操心的了,就想在家休息幾個月,等開學了再找一份兼職。男友一個月打工收入10萬左右,現在住在一起,就是放學一起吃飯的時候他來掏錢,1000以下的定食。其餘全部各自負責。然後就開始頻繁的矛盾了,什麼錢都花在我身上了,他自己幾個月一件衣服沒買,可我除了中午吃飯他掏錢想不出他幹嘛了,他跟我住一起以後聖誕元旦還是情人節一周年紀念日,連句話也沒有,我也體諒他覺得他平時吃飯錢出的比我多,沒有要過禮物。 現在開始找新房子了,因為男友打工次數多,基本找房子看房子定傢具聯繫搬家公司都是我在負責,新房子一個月9.3W說要AA我也同意了,首付AA,但是男友家裡打錢要一段時間我就墊付了29萬。後面又借我幾萬交房租什麼。昨晚上我在亞馬遜看四件套,大概1萬6,就問他要不要買,他開始拿計算器算應該還我多少錢,意思說之前還我的錢裡面應該夠四件套一半的錢了。
寫著寫著好累啊,反正心態很崩潰,這幾個月一直抱怨我沒付出,不打工賺錢。說都是他付出、我真的只有中午飯讓他付錢了……他有個朋友的女朋友家境比較殷實,出去吃飯也會跟男友AA,還會給男友買鞋子衣服,他可能很羨慕這種的吧。戀愛談到現在我也很累,也看不出他哪裡喜歡我了。
很明顯他不夠愛你
他沒有想跟你長久,沒有想跟你有以後,不願意為你浪費一分錢,所以不必跟他同居,他只是想找個人睡而已,而且不用花錢。就這麼簡單粗暴。
在日本比較正常,比較西化重,男女相對平等一些,外國人觀念是這樣的,要花錢自己掙,性是平等的,呵護是平等的,不存在王子公主,大家都是人格平等的人,說不定女生還多些,男人更值錢。
如果是在中國,那就乘早分手,錢都不為你花,說明不愛你。
恕我直言 免費炮又可以平坦生活費用的室友。 換一個吧 別浪費時間了 (很帥活很好很體貼的話 別愛他 把他當炮友)
真巧,剛剛搬過去和男友開始了同居生活,打掃歸置物品忙到晚上10點多,我個人認為,男女朋友同居的房租肯定是男人出,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百分之八十的開銷都是他負擔,真的不要問為什麼,我覺得這是一個有責任心男人都義不容辭去做的,不是說我女權,也不是我靠他養,男人和女人之間有些問題不是靠講道理就說的通的,反正我認為如果一個男人提出跟我同居,但是要AA房租的話,我會直接讓他離我遠一點,我不是沒錢,我的收入跟男朋友差不多,但是事情的本質不一樣!姑娘,千萬考慮清楚了!
很正常,中國人自古都有男方就該出門掙錢養家,女方在家賢惠,為男方打理好一切家務事。如果你不想為他做個賢內助,也不要要求他來承包你的生活。
雙方都有工作,在喜愛之中保留各自的空間不好么?
如果接受不了,就趁早離開,別委屈自己,也別耽誤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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