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特點彙編

離岸公司,作為國外傳入的新型公司組織方式,已被越來越多的內地企業所採用,並發展出多種以離岸公司為基礎的海外經營方案,其中最著名的,莫過於新浪所採用的VIE海外上市架構。離岸公司傳入內地時間並不長,很多客戶對離岸公司的優勢也僅僅停留在海外上市、合理避稅上。然而,離岸公司的好處並不僅限於此。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詳細介紹,離岸公司的優點及海外上市的特點。

在眾多的離岸公司註冊地中,每個離岸公司註冊地根據其不同的政治和經濟環境,形成了最適合自身發展情況的離岸金融中心模式。其分類主要為:

1、以倫敦、香港為代表的內外混合型金融模式,在這些地方,離岸業務不設立單獨的賬戶,離岸與在岸使用同一個銀行賬戶進行操作;居民與非居民的存貸款都在同一個銀行賬戶進行;資金的出入境並受限制,離岸金融與在岸金融合為一體。

2、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內外分離型金融模式,在這種模式中,離岸賬戶和在岸賬戶星星隔離,居民和非居民存貸款業務分開,在岸交易和離岸交易也分別進行,同時禁止資金在境內外市場間、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間流動。

3、以印尼雅加達、泰國曼谷、馬來西亞等地區為代表的,以分離為基礎的滲透型。在這些地區,離岸資金允許單項滲透,即只允許離岸向在岸貸款,或允許在岸資金流向離岸賬戶。而新加坡較為特殊,潤徐離岸資金和在岸資金的有條件雙向滲透。

4、以BVI、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薩摩亞和模里西斯等地區的減稅港型為簿記型。在這些地區,通常擁有極為有利的稅務條件(極低的稅率或免稅),並且在稅務法律中做出規定,沒有直接稅或直接稅賦極低。而金融機構業務相當部分為記賬交易形式,即在賬戶上處理境外交易。

對於離岸公司另一個重要功能,海外融資上市,各國家的主要證券交易所卻對離岸公司態度不一,雖然沒有命令禁止離岸公司上市,卻仍然進行了篩選。世界幾大證券交易所,對於上市公司註冊地要求如下:

1、港交所認可的註冊地:中國大陸、香港、英國、開曼、百慕大、澳洲、塞普勒斯、德國、盧森堡、新加坡、澤西島、加拿大的英屬哥倫比亞和安大略省。

2、美國納斯達克認可的註冊地:美國、開曼。

3、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認可的註冊地:英國、澤西島。

4、新加坡證券交易所:自由選擇註冊地點,無須在新加坡有實質的業務運營。

而內地較為熱門BVI公司為基礎的海外上市架構中,基本都是以BVI公司作為外商投資收購國內企業主體,再控股國內企業。BVI的稅法中,只有BVI公司和BVI公司之間的股權是可以完全免稅的。合理設置BVI公司,可以使大股東方便的對上市公司進行控制,並可以享受BVI公司所得稅低稅率的待遇;

但通過BVI公司上市也有需要注意的問題,BVI公司在海外籌集外匯資金,在籌集及償還的過程中,不能違背中國有關外匯管制的法律規定。在BVI公司及海外控股公司的構架設計中應注意,直接上市的海外控股公司的終極股東只能是自然人、上市公司及國有獨資公司。在公司上市籌劃的過程中,應合理安排股東位置。

由此可見,離岸公司的避稅、海外上市僅是其眾多功能中的一項,而對於各個離岸公司註冊地的特別優惠政策、各國對於離岸公司的態度,均屬於極為專業的範疇。因此,在設立一家離岸公司之前,您需要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進行合理分析,才能決定離岸公司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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