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不愛丈夫妻子了,是不是要離婚?

我自問了幾次,還是覺得不愛丈夫了,是不是要開誠布公的談談?不愛了是不是婚姻也沒必要繼續下去了?沒什麼誘因,說起來可能就是生活瑣事吧,漸漸爭吵多了,都覺得都覺得對方付出不夠,覺得他和他家人自私,連帶他很多地方都看不順眼


婚姻的組成因素不僅僅是愛情。這只是一個婚姻開始的前提,有這樣的基礎才能讓我們熬過在漫長的婚姻生活里的那些不堪。如果想永遠都在在愛情狀態下度過婚姻,那恐怕是一個不斷的結婚離婚的過程。

婚姻本身需要磨合,和任何一個人在一起都不可避免的經歷這個過程。再相愛的夫妻一輩子都有無數次想掐死對方的時刻。

如果你還是愛情至上,可以離婚,但不要再結,就一直戀愛。換一個人戀愛比換一個婚姻,傷害小的多。你想追愛是你的權利,但不要禍害那些珍惜婚姻信任婚姻的人及家庭。


作為旁觀者不了解你及你愛人的具體事件背景,但有這種想法往往都是結婚時就已經不夠愛了,只是當時自己還不清楚。如果你們還沒孩子,並且樓主本人各方面條件都ok的話,在這樣的前提下是可以選擇離婚的。有句話說,小孩子才去分對錯,而成年只是看利弊。所以樓主得考慮自身情況。


很多人結婚根本也沒有多愛。只不過可以結這個婚而已。所以說,離婚的時候不愛不一定能成為什麼理由,那種實在是撐不下去忍不了的很快就拜拜了。

不過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了,好好說一下,好合好散吧,畢竟婚姻這種事其實可大可小,不用湊合,如果因此長期鬱悶對又自身健康和情緒不利,那何必呢?


不知你最後是如何選擇,我自認為自私的人不應該陪他走到最後,怎麼樣才能報復他一下,讓他永遠記住你才好


不愛了對雙方都是一種痛苦,還是分開吧。有的時候不愛了其實自己還能湊合對方卻覺得很失落,這種失落是沒法彌補的。


結婚後夫妻面對生活,雙方的家庭和孩子,串聯起了生活中的瑣事。家庭中的問題各自有了分歧,這些分歧在原本熱情的戀愛過程中都被忽視,當時兩個人或者其中一個人奔著浪漫的婚姻而去。有一方要佔據自己話語權的時候,另外一方就開始反對,漸漸的兩個人的性格開始變化,原本恩愛變成冷漠,私心導致了雙方的感情矛盾。


我不知道我是否有發言權,91年,現在是二婚,第一任初戀19歲有了女兒,實在不忍心打掉,在家裡人所有人不同意的情況下生了她,然後偷偷領證,結果兩年後分開,前夫一直不願放手,直到去年,去我家做半年生意,我爸媽原諒他並且多次暗示我與他複合,離婚原因也是因為他家暴。疑心病。前面的帶過了,現在的婚姻,和老公認識到結婚,時間很短,原因是他已經等不起了,第一次見我就特別喜歡我,我對他的感覺,停留在單純,踏實的感覺上,很快見了家長,雙方父母都挺滿意的,我性格開朗,生性善良,在一家傢具公司做銷售主管,顏值8分,身材也中上,可能外表加分不少。他36歲,大我8歲,但是看起來30出頭的樣子吧,顯年輕。就這樣,所有條件符合結婚的前提下,我們開始討論結婚了,2個月,所有的事項都提上日程,結果,這個時候,他的前女友出現了,說是前女友,實際是女方和他相識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狀態,戀愛2年後他才得知女方已婚,他真的很單純,然後兩個人開始吵架,女方說會離婚讓他等,結果等了一年沒離婚就認識我了,他也不想等了。但是當我們討論結婚的時候,女的跑回來了。女的說,她的小的孩子是他的,那個女人已婚10年,生了兩個孩子,其中小的是認識他後生的一個孩子,就這樣,打亂了我們結婚的計劃,家裡所有的人都提議做親子鑒定,我也同意,畢竟是他之前的事情,結果女的死活不做,然後家裡就下命令,再也不許來往了,然後我們依然正常結婚了,其實事情到這步,我就已經錯了,我以為結婚後,就會穩定了,直到結婚兩個月後,我居然發現他們還在聯繫,而且還見面了,女的跑來家附近找他了,我忍不了了,於是,用他手機發微信給那女的,告知她我們已經結婚,結果女的還不信,立馬發孩子視頻過來。我氣瘋了,用他微信髮結婚證,擺酒席的朋友圈。然後就離家出走了。後來,等我再回來的時候,他就給我發信息,說讓離婚吧,說不愛我了。我所有的朋友,同事,家人親戚都知道我結婚了,而且才結婚兩個月,他家人親戚也都很喜歡我。一開始接受不了離婚,就哄著他,並且查清楚了那女的家庭,女的怕得要死跟我說不會再聯繫他,孩子也不是他的,結果他還是要和我離,這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說的是對的,他是真的不愛我,只是想找個人結婚而已。現在,我已經準備好離婚的心情了,很後悔,真的很後悔。婚姻真的太諷刺了。希望姐妹們以後好好照顧好自己,然後好好工作,賺錢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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