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不得分手,送對方的紀念品我該要回來嗎?
05-09
看是什麼,如果是照片,自己做的手工製品,大膽的要。
如果是送的手機什麼的,就算了。太丟人
嗯 看你自己在不在意了
你確定是不想分嗎?不知道你是不是真不想分,反正你要回來送對方的紀念品,肯定就該分了!
要回來幹嘛?睹物思人嗎?別鬧了,你的新男/女朋友會不高興的!
紀念品,不管舍不捨得分手,都不要再要回去了吧,如果真的很重要,對方一定會為你好好保存的,多年以後願你們相見時可以互道一聲:好久不見
分手了還要東西,你認真的嗎?
感覺不會要,甚至他的東西我都不要!哇咔咔
既然捨不得分手,你的重點應該不是把紀念品要回來,而是創造更多的接觸機會。
不要,都送出去了,那些有回憶性的東西別再拿了,否則只是個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回憶,反而在他那裡,他或許還能因為這些而記起你這個人。其實無所謂,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戀戀不捨,因為還有下個他在等你。
不如給對方留點念想,能相遇就是緣分,相守過就有抹不掉的回憶,送出去的禮物能收回,一起度過的時光是磨滅不掉的,形式上東西,送出去就送出去了吧,我相信對方也送過東西給你,有來有往,互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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