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一龍全套私人信息150塊?明星隱私倒賣產業鏈太猖獗了......

這兩天朋友圈被一件事刷屏了,一些娛樂媒體爆料了駭人聽聞的明星隱私倒賣產業鏈,身邊的一些飯圈外的朋友看完嚇一跳,真沒想到還有人能玩出這麼危險的動作。

而且,比這種隨意打探別人隱私的行為更嚇人的,或許是這些隱私被賣得多麼廉價。

朱一龍的全套私人信息150塊,包括身份證、護照、手機號、遊戲賬號等等等等,

用原話說叫「朱一龍sfz+hz+sjh+hj素顏照+吃雞ID+北京住址+ins小號+QQ」一套。

商家還強調這是「用電腦查出來,然後用手機拍的,你一看就知道PS不了」。

蔡徐坤、易烊千璽的身份證信息40塊。德雲社成員的身份證信息35塊。

而且這些商家提供的服務和指導還相當「體貼」,會手把手教人怎麼去查明星的航班信息,各種步驟都做出詳細的流程圖:

甚至還有400塊的通告包月服務。

整個產業鏈已經相當流暢,內部的買家和賣家都用各種縮寫來溝通:

而那些倒賣這些信息的「黃牛」一個月靠這個賺一兩千的「零花錢」。

真的不知道應該從哪一點開始吐槽了。

對於這樣惡劣的情況,不少明星已經忍不住出來發聲,比如2月15日德雲社就用官方微博發布了一條聲明,聲稱旗下多位藝人的住址、行程等隱私信息被泄露、傳播、售賣:

2月17日,電影《流浪地球》的主演之一屈楚蕭也用微博的小號髮長文怒斥,說自己的航班號、手機號被泄露,說自己遭到機場跟拍和簡訊騷擾。

這樣的聲明當然有一定的威懾作用,但收效並不大。例如德雲社的聲明雖然讓某相關黃牛「不敢在朋友圈發布德雲社信息」,但當事人依舊錶示「如果有人要求買,他還是會賣」。

其實這樣的事並不是現在才有,明星為此發火也不是新鮮事。

比如,之前鹿晗曾經被黃牛駕車跟蹤、惡意逼停,於是當場發火:

小鮮肉鹿晗這次終於急了 怒斥跟車黃牛_騰訊視頻?

v.qq.com圖標

王俊凱還曾經在學校被人偷走數學書、地理圖冊和草稿本;易烊千璽甚至在酒店電梯被人圍堵。

楊冪也曾經遭遇高鐵信息泄露的事,甚至被人尾隨、試圖肢體接觸。

之後她曾發微博聲討「賣信息能賺多少錢?」

但怒斥歸怒斥,明星們其實對這種現象沒有太多辦法,因為大部分明星需要依靠粉絲熱度來維持在娛樂圈的地位,所以他們面對這種現象能做的也僅僅是譴責。

而且,有律師分析到:這一類事件的舉證是很難的,維權成本高,並不好解決。

不過話說回來,整個事情里最核心的問題可能還是這些私生飯對自己行為的看法,其中的不少人認為「出於喜歡的靠近,絕不等同於侵犯」

似乎「粉絲」這個概念本身就自帶褒義屬性,能夠抵消掉一堆負面標籤。

就像不少人現在已經不覺得「腦殘粉」是個貶義詞了、覺得為了愛豆不講道理是天經地義。

然而這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如果「出於喜歡的靠近都不叫侵犯」,那性騷擾也是出於喜歡啊,難道性騷擾也無罪?

其實這個問題如果放到英文的語境中就會清楚很多,

不管這在中文裡是叫「私生飯」還是「腦殘粉」,他們在英語里有一個對應的詞,而這個詞的含義要嚴肅得多,它就是:

如果你有在國外生活的經驗,或者是經常看美劇就會知道,用 stalker 這個詞來形容一個人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指控,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理的。

而且 stalk(跟蹤)不光指的是尾隨別人哦,像一些私生飯那樣購買明星隱私、監視對方的一舉一動,都屬於 stalking 的範圍。

維基百科裡這個概念的定義是這樣的:

Stalking is unwanted or repeated surveillance by an individual or group towards another person. Stalking behaviors are interrelated to harassment and intimidation and may include following the victim in person or monitoring them.

跟蹤指的是一個人或組織對另一個人進行的令人厭惡的、重複的監視。跟蹤行為可能涉及到騷擾與恐嚇,它包括對當時人的跟蹤與監視。

2014年有一部美劇就是專門講這個的:

這種現象在國外的娛樂圈也不少見,近幾年聲勢最大的應該就是霉霉 Taylor Swift 了。

曾經甚至有私生飯跟蹤到她家裡、趁她不在家潛入了進去、還在她的浴室洗了澡:

泰勒·斯威夫特的一名跟蹤者潛入了這位流行明星位於紐約市的聯排別墅、洗了個澡、睡了個覺,後被判6個月監禁。

這一個還算稍微溫和一點的,還有更變態的:

疑似的跟蹤者手持刀具與繩子在泰勒·斯威夫特住所外被捕。

就在這位歌手本周剛剛被要求就Shake It Off歌詞的版權官司償付75,000美金之後,一名戴著面具的男子跨越1000英里來到了她的家。

事實上,霉霉面對的跟蹤者問題過於嚴重,以至於她都在自己的演唱會上使用人工智慧技術來搞人臉識別了:

泰勒·斯威夫特在自己的演唱會上動用人臉識別技術鎖定跟蹤狂。

你走進來的那一刻,霉霉就開始掃描你了

Afterward, the data was sent to a 「command post」 in Nashville, Tennessee that attempted to match hundreds of images to a database of her known stalkers.

這之後,數據會被傳到一個「指揮中心」。這個中心位於田納西州的納什維爾,它會把這數以百計的照片與資料庫中已知跟蹤狂的照片進行比對。

不過,總體來說,這種事件在國外也很麻煩,娛樂圈也並沒有特別好的應對方法。

像霉霉這樣有想法、有手段的大咖還能設法做些保護和對抗,而一些稍微弱勢的明星就沒那麼好過了。

不少人因此覺得生活嚴重受擾、患上抑鬱。

2016年的時候美國還有一個歌手被精神不正常的粉絲在演唱會現場槍殺:

《美國好聲音》選手克里斯蒂娜·格里米在演唱會上被槍殺

更新:據《綜藝》證實,克里斯蒂娜·格里米,這位曾經的《美國好聲音》選手,周五晚間在自己於佛羅里達州奧蘭多的演唱會上被槍殺。根據CNN的報道,槍殺她的這名21歲男子顯然與她並非熟人,但卻特地來到奧蘭多襲擊她。

雖然國內這些倒買倒賣明星隱私的人還沒做到槍殺那麼嚴重的程度,但事實上已經可以判坐牢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而且如果違法所得超過五千元,就屬於「情節嚴重」範疇了。

是的,這些黃牛一個月倒賣隱私賺2000塊不算多,但是沒幾個月就夠犯罪了。

雖說明星的隱私可能看起來和很多普通人沒關係,但是既然有人能輕而易舉倒賣他們的信息,那顯然也能輕而易舉倒賣我們的信息。

不得不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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