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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不治之症,身體每況愈下,女友26,應不應該和女朋友分手,在一起四年了,原本快結婚了?


XY.

一五一十的告訴你女朋友,然後把選擇權交給對方,不管怎樣,隱瞞本身就不是長久之計!

最後努力活著,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活著,別放棄,祝你早日病癒,加油!


告訴她實情 給她時間心理準備 把選擇權交給她 然後至於題主 請相信現代的醫療技術 加油吧 祝早日康復


還是告訴她 決定權交給她 不要道德綁架


題主,不治之症也會有治療可能性,像個男人振作起來與疾病對抗,告訴女友別騙她,如果她要離開你就祝福她,就算時日不多也只是這輩子而已,要振作要堅強。


告訴她,但是要理解她。


告訴她,認真的讓她考慮,不要給她任何心理負擔和道德觀念壓力


分吧!其實結果都一樣。如果愛她,就給她一個健康的自己。如果給不了,那就放了她。不要讓她去做「壞人」。專心治你的病,讓她重新開始,然後保持友好關係即可。


個人認為應該放手,不要結婚,但可以讓她陪你走完剩下的時光。


你女友既有知情權也有選擇權,希望對你有幫助


何必糾結,順其自然,你心裡已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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