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中的犯人真的能改過自新嗎?
當然,討論不討論個例,討論普遍現象。畢竟個例肯定有,痛改前非或者死不悔改都會有。
另這裡討論的犯人不包括那些意外傷人,非蓄謀無惡意犯罪被送進監獄的。
題主比較好奇,人性中的惡,特別是一個成年人已經顯露出來的惡,真的能消除嗎?
先謝過各位答主啦。
這個問題還真難回答。因為它沒有標準答案!如果說改造不好,估計讀者中說不定就有監獄警察同行中的個別教育能手拿出自己多少年改造的成果來駁斥我,也有刑滿釋放現在沒有重新犯罪的人站出來指責我。如果說都改造好了,也的確不是事實,畢竟我們不能無視新入監犯人中一定比例的重新犯罪人員。
我說一件事讓大家看看現在犯人的改造態度吧。現在監獄都按照司法部統一要求對罪犯實行計分考核,按照崗位定係數,按照分數給獎勵,按照獎勵申報減刑。具體細則太複雜了沒必要說。某監區想從病殘犯里抽調一、兩個年齡大點但身體健康,或身體有點殘疾但無大礙的罪犯去擔任入監分部值班員(同一監區的兩個分部),具體事務就是監督新入監犯人按照民警要求完成入監教育的各項表格填寫、作業分發和日常秩序維護。按照以往的說法,這是個十分誘人的崗位!任務不重但考核係數高,即同樣的加分對拿獎勵的權重差不多是病殘犯的兩倍(各單位標準不一樣)。民警從身體素質比較符合條件的犯人中選了幾個分別談話,結果令人大吃一驚!竟然沒有一個人願意去,都找各種理由婉拒。
事後民警從其他犯人那裡找到了原因:按照新的減刑政策,裡面有一項間隔期的規定,即兩次減刑之間必須達到法定間隔時間,原判刑期越長,減刑的間隔期也越長,換句話說,即使某犯人的獎勵提前達到了申報減刑的要求,如果間隔期不滿仍然是不能申報的,他在病殘分部飽食終日也能慢慢拿分,只不過慢一點,但也可以在間隔期滿的時候拿足表揚。犯人在計分、獎勵、減刑多個變數裡面尋找最少的付出,他們在努力精準服刑!可能有的人會說指標體系不合理,但即使你弄出更能反應分數與付出對應關係的考核標準,他們同樣又會找出新的精準服刑辦法,別低估了他們的智力,而且發明會免費快速推廣。
可以有人會說我以偏概全,一葉障目。其實客觀的說,這個例子反映出了大部分犯人的改造心態。
在你排除的這些選項之後,我覺得大部分(比例極大,但也不能說沒有)可能都是畏懼法律的再次審判,才會「改過自新」。
你所說的消除,概率極低,大部分最真實的還是畏懼法律,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這是一種認知的區別。若不知何為大善,怎知自我為惡?
為什麼說消除的概率低呢。因為你所說的惡人,是做壞事的人。我們都知道有些犯人是做錯事的人,這些人不需要消除人性之惡。不知你是否相信,好人求神赦免,壞人等神恩典。至於那些無法消除本性之惡的人,他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善,我相信人性本惡,所以如何消除呢?除非讓他這個人消失。
想要消除本性之惡,也就是監獄大力建設圖書館和教育設施的原因了,國家和社會希望這些人都可以接受教育,多讀書,發現精神世界的無窮魅力。讓這些人了解人類本性,並且克制自己的惡,從而走向美好。由於我沒進去過,所以我道聽途說了解到的情況,是那些人根本不願意接受改變,進去和出來還是一樣的。
我所了解的數據太少了,可能存在以偏概全。但是我仍然相信讓他們自我改變很難很難。從我們自身都可以看出來,在社會這個大環境里,想要讓自己變得更好的人非常多,但能夠實際發生改變的人確實也是少的可憐(至少這個比例放在全國是這樣,我不想抬杠),這還是我們有完善的自主意識的情況下。何況還有一定比例的人根本沒想過改變。我們沒法去監獄了解這些,但是我覺得你可以把社會當做監獄,仔細思考一下。
人類悲哀之處也有這個方面,善人一心求善,卻因為自己做了一件錯事,終身救贖,希望赦免自己的罪過;不知善惡的人,全憑本性做事,一生無悔,百年回首還可說句問心無愧。
人性中的惡不可能消除的,這並不是悲觀的看法,假如這個世界沒有了「惡」那麼就不會有「善」,有善就有惡,有惡就有善,如果沒了惡 試問怎麼去定義「善」?或者說怎樣才能是善?因為沒有了惡怎麼去做衡量或 校準 參考 依據 憑的是啥?只要你能說出什麼是「善或好」那麼「惡或壞」就是你的依據,反過來都一樣。
每一方都需要對方的牽制,才有其存在的依據。同一個行為在不同的條件下或不同的環境下,會有相反的結果。
監獄中的犯人會不會改過自新,大多數人會在同一個事情上面去考慮「代價」,就是依據 再次去做所謂的「惡或壞」事。所以當你對他們有更深刻的認識之後,或者說對人的認識更深刻之後,有時候你會認為他們的行為「挺勇敢」的。
提出這種問題本身就是說明你對犯罪者有歧視,因為生活中同一個錯誤(在別人和你自己認為的情況之下即錯誤),你會犯第二第三次嗎?你會犯的,因為是活生生的人有感情的人,你不會犯的原因是 第二第三次的行為在你看來或在別人看來那已經不是錯誤了。因為代價在你看來已經發生了改變,沒有一成不變的。堅持是難得可貴的,但是在另外一種情況之下 會變成頑固 迂腐。人就是這樣因為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能發現能力之內的東西,能力之外的就無法認識。人不是萬能的是很渺小 微不足道的。人只能在一定條件下做出選擇,給定條件之後才能做決擇。
大部分人在犯罪之前都已經考慮到後果大部分人也會有倖免的心裡,一個詞形容就是「冒險」,並不是衝動或莽撞,這是沒幹過犯罪的事情的人的一種純潔但又稚嫩的想法。再次去犯罪會考慮「代價或條件」能倖免那再好不過了。與其說是「改過自新」,不如說成是畏懼「懲罰」,如果把畏懼懲罰認作「改過自新」那麼就不會有人去犯罪了,人從成長開始就每天被懲罰,做了錯事 不好的事情被懲罰,這就叫做改過自新?改過自新好像很容易?那麼在以後的時間裡更不會去做犯罪的事情了。只能說你的生活太和諧了 太幸福了。「改過自新」這四個字已經讓人覺得自己低了頭向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做懺悔,實際是一個「貶義詞」,好像上帝給了監獄一個罪惡之鞭來懲罰有罪之人,不過監獄並不是上帝創造的,上帝是被監獄盜用了自己的名義,所以才有「改過自新」這種詞用在監獄裡。 這本身就是一種讓人畏懼的行為,只是內心裡的攻擊 思想的攻擊。用法律懲罰 法律制裁這樣的辭彙應該是最好的解釋。
你說什麼?大點聲!我耳背!耳背!
唯心主義強答個吧?人,人的心性。是分品種的。好的壞不了,壞的好不了。監獄存在的意義在於威懾。與法律結合讓壞人因恐懼而自製。
沒有人用理智犯罪,犯罪都是一時衝動。
本性好的,坐牢一年,被放後努力正常生活。坐牢十年,與社會生活脫節。被釋放以後拚命控制自己不再衝動,內心是絕望,愧疚,恐懼,自卑,近乎癲狂邊緣。
本性壞的,坐牢一年,吸取經驗,下次不要再被抓。坐牢十年,與社會生活脫節。被釋放以後拚命控制自己不再衝動,內心是絕望,愧疚,恐懼,自卑,近乎癲狂邊緣。
坐牢有什麼用?替被害者報復犯人而已。
願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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