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三歲,一般情況下會判給誰?
05-07
暫時還沒離婚,但是從目前的狀態看,離這一步也只是倒計時而已。我是男方,家裡有一套宅基地房子,和父母一塊住,自己做小生意,有車。無外債,少許積蓄。老婆家裡情況特殊,爺爺奶奶健在,父母早年離婚,後娶的又生了個小孩,父親前幾年已經過世。和後媽感情也不太好。沒有工作,如果離婚了他只能租房子住。基本沒有撫養小孩的能力。我覺得,我這邊雖然條件不太好,但是有房子,父母健在,能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空間。但是不知道在法律上是依據哪些條件和事實盼的。我的房子是宅基地自己蓋的,家裡是縣城。我們不會有很大的財產糾紛,主要就是我想要孩子。
應該好好審視一下你們離婚的原因,媳婦的經歷肯定是更渴望得到你的愛和歸屬感,你和孩子是她在這個世界的唯一兩個親人,失去你再失去孩子,加上她的不幸,讓她本來脆弱的靈魂談何去安置自己離婚的生活,既然選擇了愛她還是要深思一下,孩子那麼小跟了你就一定幸福嗎?
從現在說的情況。如果是男孩,孩子跟你的可能性非常大
謝邀
從你說的情況來看,勝算在九成。
______割一下______
有問題解決問題。除非是違背了社會常態的事情,為了愛在一起,並且有了寶寶,要對孩子的人生負責。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不可逆的,母親在孩子的成長中還是比較重要的 。
正常情況下會優先判給媽媽。你說的這個點情況可以請個律師針對孩子以後的生活環境爭取一下。前提是你生活習慣沒有問題!
這樣的情況還是給你的幾率大一點,經濟撫養能力好些
判給你的概率很大
不過以我的經驗,如果還有緩和的餘地能不離就不要離,能說的就這麼多,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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