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挖出來文物要求上交國家這件事?
05-04
每一次我逛博物館的時候都要感激,如果國家沒有這樣的政策,憑我這樣的本事,恐怕終其一生都沒法得見這些東西。我想大多數人都和我一樣,如果這些東西允許自由買賣,私人收藏,那大部分人根本沒本事在有生之年見到。而這些財富本來就屬於全人類的,國家建博物館,免費參觀不要一分錢,其實是在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有什麼理由不感激呢。盜墓也是一樣,一直認為盜墓賊就是小偷。
這是關於文化傳承這個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衝突,因為價值選擇不同,結論可能就不同。
中了福利彩票還會把錢捐出去么因為這些文物本來就不屬於個人啊。
從物權法上來說,在中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私人土地,除了勞動所得和資產收入以外的收入都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能想到的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都不受保護,撿到的無主之物都沒有權利佔為己有
如果不這麼做,按中國人的素質,天下文物都要被毀了!實話實說,不喜勿噴。
我認為挖出來了文物,可以通報國家,國家覺得真有研究價值或者想要之類的可以通過市場購買,直接要求上交這件事不太好,是我我絕對不會上交,憑什麼呀,好不容易天上掉餡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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