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永居與歐盟國別永居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都會搞混這個概念,以為某某國永居就是歐盟永居了,其實這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比如你拿到了葡萄牙永居,不代表你就拿到了歐盟永居。如果想要申請歐盟永居,需要先符合申請條件的呢!先來看看什麼是國別永居呢~
歐盟成員國的國別永居
歐盟的國別永居,系某歐盟成員國根據該國外國人居留法或移民法規定的條件,授予符合法定條件的歐盟外國家公民以該國永久居民的身份。關於某歐盟國家的國別永居,必須要說明的是以下幾點:
1、定義:國別永居,如果簽發永居身份的該歐盟成員國同時是申根成員國,則持有該國的永居身份可以自由到任何其他申根成員國商旅,並在6個月內在其他申根國停留不超過3個月。但沒有在其他申根國或歐盟國家自由定居、工作和經商和學習的權利。
2、限制條件:國別永居不能自動獲得到其他歐盟國家打工的權利(即使目的歐盟國家是申根成員國也不可以);也不能自動獲得到其他盟國家經商自雇的權利。
3、在國別永居身份簽發國讀書的福利待遇:持有國別永居身份的人的子女,在國別永居身份簽發國讀書,享受與該國公民相同的待遇。但必須說明,持有歐盟某國家的永居身份,到其他歐盟國家讀書,不能享受目標國家的公民待遇。比如,即使你持有德國的國別永居,到英國讀書,也不能享受英國公民的學費待遇,仍然要按照歐盟外國際留學生的學費標準,繳納國際留學生的學費。只有持有某歐盟國家的公民身份,或者持有歐盟永居身份,才享有到任何歐盟國家讀書享受目標國家的公民學費待遇。
4、如何獲得歐盟國別永居
歐盟大部分國家,沒有直接永居移民項目,大部分國家都是簽發臨時居留,首次一般簽發一年,每年更新;有的國家首次簽發兩年居留,2年後更新,發2年或5年有效地居留(如西班牙)。
這些國家都規定滿5年後可以申請該國永居,大部分國家的國別永居要求5年內在該國每年居住不少於半年,這個國別永居的條件,要稍低於歐盟長居5年內離開歐盟地區累計不超過10個月的要求。
歐盟永居
1. 定義:歐盟永居,即 Long-term resident of EC, 系由2003年歐盟永居法案規定,並由成員國內化為國內法後,由歐盟成員國家簽發的一種身份,持有任何歐盟國家簽發的該歐盟永居身份,有權利到其他歐盟國家自由定居、工作、經商和學習的權利。該身份的持有人到任何歐盟國家學習,享受目標歐盟國家本國公民的學費待遇,而無需繳納歐盟外公民的國際留學生標準的學費。2. 性質:歐盟範圍內長久居住權的身份,同時該身份具備在歐盟範圍內工作、學習和經商的權利。該身份的名稱雖然為long-term resident of EC, 即歐盟永居,但是歐盟法案明確規定該身份性質是permenant,每5年自動更新一次。
3. 如何獲得歐盟永居身份?
任何歐盟國家均有權利簽發歐盟永居身份。按照歐盟法的規定,簽發的條件在某歐盟國家合法居留滿5年(但是基於讀書的居留即使滿5年居留也不行),無論是合法的某歐盟國家的居民身份,還是某歐盟國家的永久居民身份,都需要滿5年居留後才可以申請歐盟永居身份。在這5年之內,離開歐盟累計不超過10個月,單次離開歐盟境內不超過183天。
兩種永居概念,你看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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