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法律解讀,我這個案子我已經起訴我用什麼法律依據才有勝算?

我承包了一個美食檔口,押金定金房租進場費交了14萬,後來甲方的問題沒有按合同2018年3月2日開業,協商後簽訂了補償協議,協議說明4月28日正式開業,不然甲方賠償我方一切損失,包括前面提的14萬和員工工資裝修等,結果甲方4月28日在場地不符要求的前提下偽開業,導致相關部門當場要求停業,開業了三天後,甲方停業施工一個多月後6月13日才場地布置廣告宣傳正式開業,我的員工因為甲方的不靠譜,5月低都跑光了,沒法經營下去。

找了律師起訴,對方律師就說4月28日開業,補償協議無效,我們請了其他檔口的商戶做了書面證明,證明他偽開業後又施工。

甲方提出調解,要我們撤訴,我和我老公不懂,我方律師也沒有跟我們說利害關係就同意了,撤訴,他們賠償我們18.5萬。

可惡的是,對方沒有按調解協議支付賠償,我們想申請強制執行才知道是庭外調解,我方律師說重新上訴,但又要重新支付律師費,我們是貸款的,已經無力再支付2萬多的費用了,要了所有資料打算不請律師了,就怕對方律師老江湖說不過,輸了官司,賠了訴訟費,錢也拿不回來。

請各位幫忙分析下我這個案子我們自己打,有沒有風險,我們的法律依據怎麼說比較好?

另外,甲方法人是個70多歲的老頭,名下財產都分給子女了,就有個美食城在經營,還經營的不好,場地一直有問題,但是地頭蛇,關係搞得定,甲方律師是這老頭的親弟弟,坐標上海普陀區。

我們的訴求是要甲方履行補償協議。

補充:調解協議在法官那裡,我老公打電話給法官要這份協議,法官說她女兒動手術,書記員也生病,要一兩個星期才上班,因為這個法官和甲方的兒子是一個小區,他們之間很熟,而且法官在調解時說了解甲方,會按時給錢,我們當時很相信法官,現在這個局面,我們私底下有些質疑法官和甲方串通一氣,所以法官對我們語氣不耐煩,加上哪裡有這麼巧兩個人都家裡有事生病請假這麼久?我老公沒憋住就電話里和法官吵了,事後我老公反省覺得自己不夠成熟,不應該去吵,唉,家裡一團糟。我們懷疑甲方跟法官打招呼,拖延我們起訴的時間,很有可能甲方美食城易主。


謝邀。

起訴要求履行調解協議。這是基本操作。

既然你準備自己打這個官司,剩下的就不用我們教了吧。


民事官司,請個律師!

不要動不動就質疑法官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


1.庭外調解協議是原被告雙方在訴訟過程中經協商自願達成的,按照你文中所述,正常來講,你們手裡應該有一份庭外調解協議;

2.既然法官說手裡有這麼一份庭外調解協議,只是因故推脫,那建議你找法官索取;

3.根據庭外調解協議的內容,可以向法院再次起訴,只是需要評估一下:庭外調解協議確定的18.5萬是否符合你們的實際損失,以及通過訴訟所達成的效果預期;

4.案子本身並不複雜,找一個專業律師幫助,個人認為事半功倍,可以節省更多人力、物力和精力成本;至於最終案子判決後,執行環節能否達成目的,這同樣需要專業律師的幫助,比如調查財產線索、被告及關聯人員的背景信息,需不需要訴前財產保全等等;

5.案外因素,即公職人員是否沆瀣一氣,不需也不應該考慮,法律職業群體還是有信仰的一群人,或許有個別害群之馬,但據筆者看,應該少之又少。

以上。


謝邀。

你們已經達成案外調解協議,如果對方不履行的話直接起訴,要求履行協議內容即可。

基礎訴訟常識可以看我以前的文章。

https://zhuanlan.zhihu.com/p/56923724

https://zhuanlan.zhihu.com/p/56923517

案子很簡單,放心打。

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私信我。


你們已經調解,對方賠償18.5萬,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對方履行


謝邀!

可以繼續和法官聯繫要求複印當時的協議,如果無法調取或者原證據滅失可以就原來的合同關係再次提起訴訟,上次的材料和訴狀應該都在,你可以自己照著訴狀上的法條查找學習下,也可以在裁判文書公開網查找下相關案例看看是怎麼弄的,然後自己起訴。

如果你認為法官和對方當事人有關係在後面起訴的時候可以申請原處理案件的法官迴避,如果沒有證據建議不要隨意揣測雙方私下有關係,有可能導致你帶著成見去處理案件如果你情緒較激動和法官起衝突可能會影響法官的自由心證對你案件處理結果不利,案件處理的時候請相信法官在處理案件時出發點都是公證的。


訴求是履行補償協議,賠償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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