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吃帶骨頭的肉會比直接吃肉感覺好吃?
05-02
比如 雞翅鳳爪 神馬的,比 紅燒肉 吃得上口很多
與其說喜歡吃帶骨頭的,不如說半肥半瘦的,半筋半肉的。應該是追求不同的質感和口味的平衡感吧。排骨可以打敗瘦肉、肥肉,但未必能穩贏五花肉,因為五花肉雖然少了骨頭,但是多了皮。
1.把肉從骨頭上啃下來會有一種莫名其妙成就感和滿足感,「啃」如果是勞動的話,勞動成果就是啃下來的肉,把勞動果實吃了就開心了(吃螃蟹尤其)。2.像豬蹄、羊腿這種骨頭邊上有筋之類的比較有彈性、有嚼勁或者比較嫩的,吃起來的「吃貨體驗感」比吃單純的瘦肉要好。
一切跳過討論「是不是」,直接討論「為什麼」的行為都是耍流氓。
我就覺得紅燒肉吃起來特舒爽,鳳爪一點肉都沒懶得啃。因為靠近骨頭的運動的多 好吃
還有撕開橘子瓣吃橘子比囫圇塊兒吃好吃。。也可能有這個道理
靠飼料催熟的肉,確實不香了,帶骨頭的肉要啃,要付出的代價較大,所以心理滿足感更大些。
啃骨食髓確實很香的不建議啃骨頭上的肉
你要知道牙齒啃硬東西 時間久了會有裂紋
等你壞掉一顆牙後就知道歐美人為什麼不啃骨頭了
可能是以下兩個原因之一1、本身不是特別喜歡吃肉,所以吃帶骨頭的肉會比純的要感覺好一點,容易接受。2、喜歡吃肉,吃膩了,覺得那種光瘦肉沒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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