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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前男友,要跟他打招呼嗎?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還打什麼招呼

不怕現任把你變前任呀


熟悉的陌生人


打個屁招呼。

如果是性格不合,那就更要陌生人。別再給彼此死灰復燃的苗頭了,重蹈覆轍嗎?性格啊,改不掉的。

要是別的方面,例如變態,暴力巴拉巴拉的,更要躲得遠遠的,反正我怕死。

不管怎麼樣,不管你們曾經有多相愛。分開了,就是不合適。曾經那麼親密真的甘心做朋友嗎?我寧願不認識這麼一個人,不會對他的生活產生影響,不會讓他再有複合的期待,他可以重新開始他的人生,而他的伴侶也不會對所謂前任有任何芥蒂。

喜歡就去追,前任又怎樣,大不了重新來過。但明明知道兩個人不可能了,卻還要和曾經最親密的人打個普通朋友的招呼,我想我是做不來的。


說的他會跟你打招呼一樣


應該不會吧,估計會裝作沒看見。


如果是很多人場合,就當不認識,如果是狹路相逢,就兩個人,就禮貌性示意一下,點個頭啊之類的,打下招呼。就是不太熟的朋友一樣的處理了。


如果對視了的話,就出於禮貌的笑一下吧,沒對視就裝作沒看見


不,分手的那刻就註定一定不能藕斷絲連

可能證明當年我認真過在意過

對於前男友 我只能當他為陌生人


最開始分手那幾天,我還想著,我們兩個還能做朋友。還能像以前一樣聊天,玩耍。可是分手後半個月,想你,磨完了我的耐性,還做個p朋友,最好別見面。遇到了,我不想和你打招呼,是陌生人,尷尬,沒啥好聊的了。可那位我不想把他稱為前男友的人(我寧願我沒有遇見過他),現在遇到了還樂呵呵地叫著我的名字,給我打招呼,我是個禮貌的女生,人多吵雜我當做沒聽到,不理會,人少,我禮貌性地答一聲。

你還愛著他,就打個招呼吧,

如果他傷害過你,別打招呼了。


這個我是男的,也沒有前男友,不知道怎麼回答。

如果站在女的立場上,我覺得還是會打招呼


看你們是怎麼分手的 和平分手的話 招呼打一下也沒什麼


分手短期內遇到可能不會打招呼,總還有點感情,會尷尬,分手久了都過去啦,打個招呼表示一下友好,畢竟也希望我們都過的好


謝邀,前男友如果是友好分手的話,打個招呼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不是和平分手的話,還是當陌路人吧。


分情況,好聚好散的,他身邊沒女朋友,可以打招呼,渣男友或者旁邊女朋友不方便的,就不要打


在圖書館複習的時候偶然碰見過,就坐在我斜對面,當沒看到 因為真的巨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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