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婚姻已經名存實亡的夫妻還在堅持什麼呢?

名存實亡的夫妻堅持不是為了父母孩子就是為了面子,不存在第三種可能。


為了孩子,為了責任,為了自己在社會的身份,為了生活而維繫著婚姻……

你說,這種情況很詭異,但中國很多平凡人的婚姻不過如此,不過如此

不需要愛情,為了社會責任,與一個不愛的人一起生活,了此餘生,也沒那麼可怕吧。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對於愛情有著那麼多的遐想……


為啥這種問題會邀請我回答,我的婚姻好著呢。。。


為了一些期待吧。有句話叫啥,不安於現狀,卻又無力改變。

我表姐,被家暴,沒離婚,出軌與被出軌,沒離婚,每月還倒給渣男生活費,都沒離婚。可能是我姑父灌輸的思想影響吧,受那麼多委屈,到現在都在忍,外人面前還裝作恩愛夫妻……


婚姻到了最後大概只剩三樣東西:孩子,利益,習慣。婚姻名存死亡但是孩子是活生生的,利益休戚相關的,習慣是根深蒂固的。


不想改變現狀的慣性,對未知之物的恐懼


看看效果吧。


孩子父母面子


謝腰,前提是這段婚姻真的死了,一點感情都沒有了對吧?還能堅持的,是兩個人都沒遇到很喜歡的人,考慮到各種現實,先湊合著吧。別拿孩子當借口,大家都是成年人,誰也不傻。

很多婚姻從一開始根本就不是為了愛,只是合適,或者說時間到了,來自社會壓力,來自父母壓力,要繁衍嘛。

如果婚姻里有一方遇到真心喜歡的,比如說依然美好的初戀現在是單身,朝夕相處很優秀的同事,很有緣分遇到的怦然心動的人。那這段已經死去的婚姻就變成牢籠了,兩個人就是無盡的折磨。不離婚?等著對方噁心你?他酗酒是因為她,他發獃是因為她,他不想回家是因為他,他處處對你刻薄,嫌棄你,挑剔你,也是因為他愛她,你礙事。何必呢?自己不覺得噁心?更甚至,把頭像改成情侶的,就是至尊寶之類的,等於告訴身邊所有人,我愛一個人,愛而不得,那個人不是我老婆。

一別兩寬,各自歡喜。也是一種解脫。但是條件差的那一方都不願意離婚,害怕找不到比現任條件好的,所以我不幸福,也不會放你去快活,來呀,互相傷害啊,最後變仇人,即使最終沒有離婚,和一個仇人同一個屋檐下,只會滋生戾氣,人生越過越不好。

不喜歡這類問題,因為回答的百分之八十都是罵渣男,跟你空談道德,談責任,總之你不是人,你生來就是為別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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