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說服母親把房子的三分之一給我?(首付是我出的)?
04-28
去年,我給了母親房子首付,是我的彩禮加上自己的一些積蓄。(我老公並不知情,但是他是同意我自由支配彩禮的。)
多年以來,家裡都是租房子住,我心裡也有小小的夢想,就是有自己的家。哪怕是我已經嫁人了,回到自己的娘家也不是居無定所。
但是前段時間我母親告訴我,這個房子是要給我弟弟的(貸款我爸媽還的)。我跟我弟弟關係很好,但是我認為這個太不合理了。
我諮詢過律師,因為那個首付是我贈予母親,不是借,所以從法理來說,對我特別不利。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說服母親,房產份額上添加我的30%~
我該怎麼提呢?
跟你老公溝通好,禮金算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由你老公出面要錢,如果狠一點可以讓你老公起訴你未經同意就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要求你退回。你否定對父母贈與而算成借款,找個律師可以搞定
直接跟父母提吧。我給錢,就是希望自己在娘家有個資產,萬一將來遇到什麼,我還有自己的一份資產倚仗。給弟弟使用可以,但是所有權是大家都有份的。
直接和你父母提,無非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同意,大家皆大歡喜,第二種,不同意,接下來才是你要好好考慮怎麼處理的關鍵。買房子的時候是你願意給,你父母願意要,兩廂情願的事情,而現在如果你的父母不願意給,而你想要,自然就不會太美好,有可能到最後會落得兩頭都不是。
當你沒錢時,把勤奮捨去,錢就來了
當你有錢時,把金錢捨去,人就來了
當你有人時,把愛捨棄去,事業來了
當你有事業,把智慧捨去,喜悅來了
自己一家人,想想吧
直接和母親說就行了,畢竟你是出了錢的。
就算添你名字,你爸媽還是把房子留給你弟弟住,難道你要弟弟付30%錢?說陰暗點你的首付其實已經被父母騙走了,自己想辦法抽出來吧,哪怕抽回來一半也好,剩下的就當給父母養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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