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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這篇文章之前,我先問各位刑辯律師一個問題:你會見完犯罪嫌疑人後,是在哪裡給家屬打的電話?
思考10秒鐘,接著往下讀。從來不打的,點退出。
一
為了找到辯點,你把卷宗翻了三遍,上面密密麻麻貼滿了各色小紙條。
為了核對同步錄音錄像,你看十幾個小時的視頻。
為了找到一個有用的相似案例,你把裁判文書網這個地區關於XX罪的判決書都看了一遍。
但是——
客戶還是認為你的收費太高,做事太少。
客戶還是在問你能不能幫他找關係。
客戶還是關心什麼時候能取保候審,可不可以判緩刑。
當你告訴客戶,你雖然收費高,但是人有所值。找關係的律師都是大忽悠。取保候審和緩刑是辦案機關說了算。這時,你能明顯感覺客戶臉上寫滿了三個字:不!滿!意!
二
是的,認真工作,努力正直的律師當然值得表揚。
但是為什麼你的客戶還是不滿意?
因為客戶根本不懂刑事辯護——廢話!他懂還找你幹嘛?
因為客戶心太急——廢話!人家老公、兒子、小情人被抓進去了,不急還算人嗎?
因為客戶要求太高——人家給了你錢,有誰會要求低?
此時此刻,我是不是也像你那個蠻不講理的客戶?
非常好!證明你已經在思考。
三
跟著我的思路走。
為什麼客戶老問你能不能取保候審?能不能判緩刑?相信這是所有刑辯律師被客戶問到的最多的問題。
我直接說答案吧。
因為取保候審和判決結果是他們唯一能夠感知到的客戶體驗!
你去一家網紅店吃飯,他們家的鹵肥腸不錯,你一嘴下去,哎呀,那個香,這是可感知的用戶體驗。
你去相親,看到一個男的很帥,你有興趣跟他聊兩句,這是可感知的用戶體驗。
你買了一輛賓士車,一腳下去,發現漏油,這是可感知的(負面的)用戶體驗。
從鹵肥腸帥哥開賓士回過頭來,客戶給了你3萬5萬10萬50萬的律師費,你給了他什麼可感知的用戶體驗?
為了找到辯點,你把卷宗翻了三遍,上面密密麻麻貼滿了各色小紙條——他看到了嗎?
為了核對同步錄音錄像,你看十幾個小時的視頻——他看到了嗎?
為了找到一個有用的相似案例,你把裁判文書網這個地區關於XX罪的判決書都看了一遍——他看到了嗎?
客戶為什麼對你的工作不滿意?根本原因是他不知道你收費後具體幹了些什麼!
四
那應該怎麼做?
我直接告訴你——幾個例子,然後你自己體會,舉一反三。我不喜歡笨的人。
記住最重要的核心:可感知的用戶體驗。
例子1:用這個地區所有的同類判決書告訴客戶,他要的結果是否現實
我們第二天約了客戶,要談一個關於搶劫罪的案件。我們判斷出這個案件的管轄地區,並且猜測客戶肯定會問關於緩刑一類的問題。所以,我讓助理提前做了一個2018年,某某法院關於搶劫罪的《大數據報告》。把這個地區2018年發生的關於搶劫罪的網路可查找的判決書做了數據分析。
經過統計,我們發現這個地區2018年可查的搶劫罪的判決書一共60份,判決結果如下圖:
然後,我們又根據了解到的情況,從這60件案件中挑出和本案最相似(特徵,金額)的15起案例,並做了一個統計表。
得出了客戶最關心的結論:緩刑比例為0。
第二天,客戶來了後果然提出了取保候審和緩刑的問題。我們把《大數據報告》給了客戶,告訴他這些判決書你都可以從網上查到,統計表中有案號。去年所有和你們家人情況相似的案例,沒有一個被判緩刑的。
不是我做不到,去年就沒有一個律師在同樣的情況下做到過!一個都沒有!
客戶看了之後雖然失望,但也打消了來之前的不切實際的幻想,最後還是委託了我們。後來客戶說:我不懂法律,但看到你們很用心,很專業,相信結果也不會差。
例子2:把工作成果展示給客戶,我們對這個案件是很努力的!
律師閱卷是一定要做閱卷報告(或者叫閱卷摘要)的。這是方便自己工作,同時也可以向客戶展示你在這個案件中做了多少工作以及你的認真程度(特別注意:這個報告不要給客戶,向客戶展示一下就行)。
比如說我們之前辦的一個賭博罪的案件。我們做了22頁的閱卷報告,並從中找到了一個重要的辯點:起訴書中指控的參賭人數和實際人數不一致。針對這一辯點我們又把所有的證人證言整理成了一個表格。
之後,我們向客戶展示了我們的報告和為辯點做的準備,並且提前告知了我們的辯護思路。最後,依靠前期的努力,法官和公訴人都當庭認可了人數存在重複的情況,辯護思路得到了當庭印證。這一系列的工作也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
例子3:用主動溝通告訴客戶,你和他一樣對案子很關心
我一個同事接了一個案子。每天晚上12點,客戶都會準時打電話問他的情況。他很崩潰,他跟我說難道客戶不知道律師也是要睡覺的嗎?
我問他那你是怎麼處理的?
他說,我有什麼辦法,還不是只能好好的講情況,解答疑問。難道讓客戶坐在律師事務所的前台上哭嗎?
我問他,那客戶滿意嗎?他說基本滿意。
我說,我教你一招,讓客戶絕對滿意。你每天晚上11:30準時打電話給客戶,主動告訴他你今天做了些什麼,然後問他還有什麼要問的。之後安心睡覺。
果然,過了兩天他告訴我:效果非常好。
再後來,經過這位律師的努力,成功取保。之後,認真的律師還是堅持每天晚上11:30準時打電話給客戶。三天後,客戶受不了了,問律師:你難道不知道我也是要睡覺的嗎?
五
回到文章開頭提出的問題:你會見完犯罪嫌疑人後,是在哪裡給家屬打的電話?
什麼?還是回答不出來!別做律師了,真的,你不適合。
肯定還有人會問:如果這些可感知的用戶體驗我都做到了,但客戶還是不滿意,那該怎麼辦?
我為艾倫. 德肖維茨名著《致年輕律師的信》寫了37句導讀,我把自己最喜歡的一句送給你:過期的食物,不愛你的女人,糟糕的當事人,都不值得留戀。
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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