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棘王冠:偶然與必然(下)
90年代末期之後,偶像工業中一種新的形態在韓國誕生,即是所謂的K-POP,或者稱為韓流或是韓娛。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頗有趣味的現象,韓國的「唱片公司」,基本其名稱都是XX娛樂。也即是說,韓國流行音樂體系從一開始發端就是直奔感官愉悅而去,因而遠較中日講究從業者的歌舞全能,但對一個5000萬人口卻有300個女團的國度來說,如此多的歌舞天才需求未免也太過需求旺盛了,因此就像補習班一樣,練習生制度也便由此而來。
中國的娛樂行業是非常學院化和體系化的,名演員需要出身中戲、北影、上戲三大院校,長青歌手則很多具備學院背景。別看超女超男選了如此多屆,但我們細數一下,李宇春、譚維維、何潔、王錚亮、魏晨都是四川音樂學院出身,周筆暢則是星海音樂學院出身,汪峰也是中央音樂學院出身。從前有個專有名詞,叫做「網路歌手」,再後來的「選秀歌手」,指的都是非從「青歌賽」出身的體制外人員。這些都是「陽春白雪」的需求,那麼「下里巴人」的需求如何滿足?這就要靠遍布地級市一級的藝術學校和初高中藝術特長生了。沒錯,這個特長是要靠天賦的,而不是靠程式化的訓練,練習生體系的具體流變我已不可考,但國內應該有些偶像公司的創立歷程和這個很像,主業是藝考培訓,然後從中選些苗子提前開始演藝活動,比如創造101里的大戶ETM。
沒錯,在我看來,演藝是一個天賦前置的行業,假如外形是7,天份是9,訓練是6,努力是8,那麼這個藝人可以達到3024分,然而如果外形是7,天分是4,訓練和努力都達到9,這個藝人也只能得到2268分,世界就是如此殘酷,由此看來,創造101設置的勤奮C位不由得是一種隱含的忠告。
作為一個並非傳統唱片和影視公司出身,而話語權基本上全部集中在杜華一個人手中的公司,樂華必須建立起自己的下游銷售環節:數字音樂分銷渠道、電視、院線和視頻網站。在上一篇中我們看到,在早期,樂華只能給旗下藝人接到特步或者以純這樣的廣告代言,這與其早年在下游渠道的關係薄弱有很大關係。從2011年至今,樂華旗下藝人除了宇宙少女是索尼唱片代理之外,實際上其他人的作品均是由華納代理的。
2013年,當時還是一個「唱片公司」的樂華娛樂排隊參與深圳衛視的「中國音超」,遭遇吊打,兩場均敗,積分墊底,無一人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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