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管教(3)懲罰有什麼作用?
當我們注意維護孩子尊嚴、尊重孩子並且態度堅定時,孩子很快就會明白,他們的不良行為不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這會激勵他們在保持自尊的情況下改變自己的行為。一旦我們認識到這一點,就會理解孩子的不良行為的短暫加劇與嚴厲管教所帶來的無休止的權力之爭相比,實在算不了什麼。
但是許多大人怎麼也不肯放棄對孩子過度控制的企圖,因為他們錯誤地相信,除此之外的唯一選擇就是對大人和孩子來說都很不健康的嬌縱方法。那些被嬌縱大的孩子總覺得這個世界欠他們的。他們從小就被訓練得要用自己全部的精力和智力去操縱和煩擾大人滿足他們的每一個願望。他們將更多的時間用來想辦法逃避責任,而不是培養自己的獨立和能力。
從更大的範圍來看,很多人覺得嚴厲和懲罰是很管用的管教方式。從通常能立即制止不良行為這一點來看,懲罰確實管用。但是長期效果是什麼呢?懲罰的長期效果是孩子往往是採用以下四個"R"中的一種或全部來「回敬」我們:
1、憤恨(resentment)——「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大人!」
2、報復(revenge)——「這回他們贏了,但我會扳回來的!」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對著干,以證明我不是必須按他們的要求去做。」
4、退縮(retreat)a.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們抓到」b.自卑——「我是個壞孩子。」
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有一個荒誕的觀念:「若要讓孩子做的更好,就得先要讓他感覺更糟?」想想你上一次被羞辱或被不公正對待時的感覺吧。你當時有合作的意願了么?想要表現的更好了嗎?
由於許多父母和老師相信,放棄過度控制和嚴厲型管教之後的唯一選擇就是嬌縱。因此,明確「管教」的定義就非常重要。「管教」這個詞常常被誤用。很多人把「管教」和「懲罰」劃等號,或者至少相信懲罰是有助於達到管家目的的一種方法。「管教(discipline)」意思是「真理和原則的追隨者」。孩子們要成為真理和原則的追隨者,他們的動力必須來自於內在的自我控制,也就是說,他們必須學會自律。而不論懲罰還是獎賞,都是來自於外在的控制。
如果既不嚴厲也不嬌縱,那該怎麼辦?
正面管教是一種既不用眼裡也不嬌縱的方法。這種方式與其他管教方式有什麼不同呢?其中一個不同是:正面管教對孩子和大人都不造成羞辱。
正面管教以互相尊重與合作為基礎。正面管教把和善與堅定融合為一體,並以此為基石,在孩子自我控制的基礎上,培養孩子的各項生活能力。
對於理解正面管教來說,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孩子們願意遵從他們自己參與制訂的規則。當孩子們學著做一名對家庭、班級和社會有貢獻的成員時,他們就會成為有健康自我概念的高效決策者。這是正面管教要達到的重要長期效果。這裡歸納如下
有效管教的4個標準
1、是否和善與堅定並行?(對孩子尊重和鼓勵)
2、是否有助於孩子感受到歸屬感和價值感?(心靈紐帶)
3、是否長期有效?(懲罰在短期有效,但有長期的負面效果)
4、是否能教給孩子有價值的社會技能和生活技能,培養孩子的良好品格?(尊重他人、關心他人、善於解決問題、敢於承擔責任、樂於貢獻、願意合作)
懲罰不滿足上述任何一條標準。正面管教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方法都符合這四條標準。第一條標準——和善與堅定並行——是正面管教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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