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提出婚後按出資比例買房,我應該接受嗎?

以下文字寫於提出問題的第三天晚上 :

謝謝大家的回答,現在我們以及我們雙方家庭已經達成了新的協議:雙方父母各出20萬,我和男友向他父母借款50萬婚後慢慢償還,房子屬於我倆的共同財產,婚後財產共有。

回答都說男友太精於算計說我心太大……我男友是學理工科的,他確實有時做事太過程序化而且不會說話……但是他是怎樣的人我知道,不是因為信任我們也不會走到婚前這一步。有知友說為什麼現在就考慮離婚房產的問題,我想說談這個問題不代表一定會走到那一步,只是討論這個問題是不可避免的。


以下是原問題 :

如題。男友畢業後落戶上海,我明年畢業,兩人準備明年在上海買房結婚。買房的首付,我這邊只付得起20萬,男友家那邊賣一套房子付80萬,男友提出是否可以按房屋所有權比例算房產,月供一人一半。

比如我們月供1w,那麼一人還5k,假設10年後離婚,那麼我分得80萬(20萬+還款60萬),他分得140萬(80萬+還款60萬)。

為什麼這樣提議,因為男友認為,父母的錢不是我們的錢,婚後除月供外兩人的錢可以共有。男友比我早畢業兩年而且學計算機,目前看來賺錢能力比我強,他保證他自己賺來的錢都是我們的錢。我相信男友並不是小氣的人,但我的賺錢能力再過幾年恐怕並不一定比他弱?而且還得考慮到在孕期無法還房貸怎麼辦,帶小孩了我賺錢能力下降怎麼辦……

請問知友們怎麼看?以及男友的這個想法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嗎?在此謝過。


算的太清楚了 累不累

而且一人一半還貸是幾個意思

如果你婚後有失業一個月 他把那個月的貸款都還了 那你還欠了他五千?

婚後部分的還貸 就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 本來就該一人一半 不論其中一方是否工作賺錢

又保證又啥的 真費勁 他的提議的宗旨就是不讓你占他和他家一分錢便宜唄

房子的確是大支出 雙方父母出錢的確不容易 可是婚前就計較的算的這麼清楚 其他的事呢? 好好看看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吧


法律上沒有障礙,法律尊重意思自治。

不想從情感角度去分析,因為仁者見仁。

但是從經濟學角度,這個方式是不合理的,不要說女方付首付了,就算男方全款買房,也應該給女方加名字。結婚就像是合作,合作就是大家把資源拿出來共同做生意,就是簽合同,簽的是一張終身批發的期貨合同,一起辦一個叫家庭的企業,男女雙方給出來的資源包是不一樣的,有身體,生育能力,有容顏,有家庭關係,有自己未來的發展潛力...這些資源發揮的節奏和體現的作用的時間也不一樣,有些人早一點,有些人晚一點,傳統上通常是女性早一點付出,生育,照顧家庭,男性的作用通常晚一點,大器晚成,通常到中年才會體現,這時候就出現一個問題,一方播種、施肥,另外一方負責收割,後面負責收割的人,就是後面起作用的人就比較容易敲前面付出的人的竹杠,這是古往今來的一個規律,所以雙方在進入這個關係的時候,女方向男方要一個抵押,表示一下,為未來婚姻萬一出現問題做一點墊底,做一點保護,是很合理的。

很多時候女方提出類似問題,反對的男方不是不明白,而是裝不懂,慢慢談判吧……這就是博弈...

而且他既想28分,婚後還貸還一人一半...你男朋友屬猴的吧.....真是很精於算計....其實婚後你不還貸也視為你還了一半,因為婚後所得都是共同財產.他絕對屬猴的.....建議你慎重考慮他....


算的有點清,儘快搞清楚是不是你婆婆的主意,如果是的話趁早放手


算得太清,還是早點分了的好。

雖說首付他家八十萬你家二十萬,可是,現在就考慮到離婚房產怎麼算的問題,換我是堅決不會跟他結婚的。

你也真夠心大的。


別結婚了好不好,算的那麼精你居然也相信他的錢都是你的錢這種鬼話啊


可以一起買,但不能分得那麼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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