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作無人交接為由不讓正常離職怎麼辦?
基本情況:傳統教育公司,從兩三年前四五十人發展到近百十人,營業額翻了一番。我主要負責學生課程研發工作,是主管,下面有四個人,昨天走了一個還有三個。
上上周拿了一個offer,薪資提升50%,不過考慮到未來發展還沒有準備過去,也在另外找其他機會。不過先和直屬領導打了招呼,讓她有個心理準備!前陣子正好老闆有事找我,順便提到了對部門規劃,沒有辦法就和他說了要辭職的事情,他表示很意外,簡單聊了一下。前天直屬領導約我聊天,我以為會稍微提一下薪酬的事情,最後發現真的so naive,全程都在勸導我,讓我留下來,最起碼要堅持到五月底,要不然工作真的沒法做。我說我可以理解,但我無法接受。最後,居然跟我說,如果提前(離職)就不給我簽字!!尼瑪,搞笑,國家法定是提前一個月,你有什麼權力不讓我走!!(礙於情面沒說出口,但我很不爽)我也沒給他提新的工作待遇好多啦,好像威脅是的。公司這樣讓我傷透了心!平日,周末加班都沒寫過加班單,女朋友經常說:公司比她重要!!我兩年前入職,基本薪酬就沒有調整過(其實從三年前就是這個水平),期間只在升任主管後漲了一些。剛開始有前領導說,每過一年都可以加500,但根本就沒有兌現過。
老闆人很好,公司氛圍也比較和諧,比較扁平化,也是以剛畢業大學生居多,所以大家平日都比較開心,「並沒有表現得太計較」。年終的時候,開總結大會,給了我們2018年度目標,直接在增加了1.5倍,當時大家花了兩天的時間討論如何實現,都很興奮。不過,現在大家都逐漸明白過來:和我有什麼關係,自己還是拿著那點工資,瞎高興個啥呢!!大家都太注重感情,平日關係也都不錯,公司管理也比較人性化,比如請假啥的直接打個招呼就可以,也不罰錢,但老闆就是不談錢啊。說我很重要,不能走,哪裡看得出我重要了!!請問,有沒有必要撕破臉皮,如何很好的處理,謝謝!
自你書面(或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辭職申請30天後,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如需辦理相應交接手續也分為別人願意與你交接,以及別人不願意與你交接,與你交接就交東西,寫好交接清單,雙方簽字,如果別人不願意交接或者沒有人與你交接,可以將相應資料電郵給自己的直屬上級,至此,交接完成,然後與財務核算公司還沒給你報銷的情況,這個可以微信或qq的聊天記錄;接下來就是與人事的同事了解自己的考勤情況,並留下聊天記錄進行保存。
以上這些就是為了你自己離職後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留存的證據,有啥事情咱們按證據說話,對待原公司的無論是撒潑還是責罰都清用證據與法律武器說話,既然離職了,那就不要再為自己留啥後路,並且講事實,講證據不講感情在這個時候才是最合理的了!!!!!
以上,切記切記!!!!
提交書面離職申請,三十天後就可以離職了
你只要記住一點,只要你提交了書面辭職申請(郵件最好,因為這樣有時間記錄)
無論公司同不同意,三十天後你將自動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直接走了公司也沒辦法,當然你得先看看勞動合同上有沒有寫明離職前要交接完什麼,交接完就好了。
直接告訴他,你對工資很不滿意,極端不滿意。外面工資更高,你要生活,你對公司付出那麼多問心無愧,好聚好散。如果他真的要留你,就漲薪50%+,你不介意辛苦一點。不然不要耽誤你的前程。斷人財路不是什麼好事情。
再跟他談一談你對薪酬管理的看法,眼光不長遠的公司普遍喜歡占老員工的「便宜」 。殊不知當老員工被挖走後,公司不得不匹配市場價甚至高於市場價挖外面的人才,挖過來的人能不能勝任不說,你能把人挖過來,照樣能被別人挖走。內部提拔的人才才是公司的未來。話說到這個份上如果他還覺得離職是你的問題那就要想想怎麼保護好你的合法權益了。
我個人一直覺得,連自己切身利益都沒辦法維護的人是沒辦法維護團隊利益和公司利益的。祝好!
和國企的管理模式,分配形式差不多,只是國企穩定,你這種情況,建議走吧,拖的太長對自己不利,年輕人的時間已經揮灑不起!
離職的時候 打感情牌的領導 最可恥
提交書面申請,三十天離職自動生效,至於公司如何處理,那是公司的事情與你無關。
至於猶豫要不要和公司撕破臉,你是你臉皮薄吧。撕得不難看就行,該撕還是要撕的。三年不漲薪算不算公司對員工撕破臉呢?按照年漲薪幅度6%(通貨膨脹率算6%)計算,三年累計也有19%啊,忍到現在才離職,題主大約不需要養家糊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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