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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中國人能接受無償加班?

如今加班已經成為中國企業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加班讓人厭煩,但又不得不順從。近日,西安市民王女士由於拒絕了公司的加班要求,結果第二天卻被公司解約了。對此,王女士自然一肚子委屈,曬出了這件事情讓網友們給她評評理。那網友會是什麼態度呢?

意外的是,居然多數人覺得加班很正常,而且是應該做的。

雖然也有反對派,但如果你是員工,真的敢反抗加班么?

加班成「企業文化」

「吃得比豬少,幹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雞早」,很多上班族這樣形容自己的工作狀態。但上有「嚴苛」的企業制度高懸,身邊有「先進」的工作榜樣,大家為了保住難得的職位,不得不忍耐超時加班之苦。在加班成為職場「潛規則」的背後,有著各種深層次的原因。

第一,就業壓力和生存壓力大,是導致加班現象泛濫的直接原因。

「你不想干,後面大把人排著隊想干」,這種說法司空見慣,但又像條鞭子一樣時刻著鞭策著我們做一些不情願的事。隨著改革和就業壓力的增大,企業員工並沒有什麼不安全感,工作做不好就會被淘汰,這促使員工們不得不加班。

第二,企業競爭力匱乏是造成了加班。目前,除了少數企業從提高勞動生產率來提高競爭力以外,更多的企業是採用增加工作時間來縮短生產周期的方式來提升競爭力。「用一個員工, 給兩個人的工資, 當三個人使用」,企業為了提高利潤, 是儘可能地節約生產成本,儘可能多的榨取剩餘價值。但這種方法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導致員工頻繁加班的現狀,長此下去,會使員工的工作熱情驟減,不利於生產效率的提高。

第三,企業的不科學管理造成了加班。一些企業某些工作的流程設計的不合理,或流程所涉及到的部門責任不明確,致使重複性工作增多,總工作量就相應增長,只有靠加班來完成。企業缺乏管理效率,員工的工作效率自然低下,因此企業要完成目標任務,只有靠剝削員工的剩餘時間來實現。工作量分配不均、重複勞動、過高估計自己的生產能力無一不會造成多餘的勞動,導致沒日沒夜的加班。

此外,員工的個人原因也會導致加班。總是拖延到下班時才做事;工作能力不強,執行力差,或是不會科學分配時間,許多事情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只有加班;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以及從國企出來的員工,由於以前工作環境和習慣問題,對私企、外企一切以利益為先、講求高效率的工作模式不適應。這都造成了他們工作效率低下,使得最終不得不靠加班來保證工作的完成。

只見加班,不見加班費

討厭加班,除了因為自己的時間被佔用,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加班費,加班的付出小於得到的回報。

《中國勞動力動態調查》報告指出,中國接近一半的勞動者在加班中沒有得到任何補償。儘管《勞動法》中有這樣的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為法定工作時長,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安排勞動者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而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沒有加班費雖說可以維權,但是很難。一是因為需要勞動者自我舉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二是因為工會無力。不少專家建議,企業不付加班費可由工會出面,但工會大多是企業養著的,屁股怎可能坐到員工這邊?

一旦勞動者選擇維權,隨時可能丟了飯碗,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加班費,勞動者怎麼敢去維權?只能聽天由命,看自己的老闆身上有沒有流淌著道德血液了。

「自願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計算加班工資的一個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實」是法律意義上的加班,而法律意義上的加班是公司安排的加班,員工自願加班不屬於法律意義上加班,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

員工和企業在對「加班事實」的認定方面應把握以下幾點:

1.有證據證明為單位安排可確認為「事實加班」。變相的延長了員工的工作時間,屬於加班。但前提是員工必須有證據證明,確屬因用人單位安排了過多的工作任務,而使員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以外加班。

2.不定時工作制人員無加班收入。如果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3.綜合計算工時制人員在標準工作時間內無加班收入。

4.計件工資制在定額外安排工作的認定為「加班」。

外國人對於加班的態度

大大咧咧的美國工人在工作時間上可是一點也不大咧,到點就收工走人,一分鐘都不差的。如果有急活需要加班加點,他們也配合,但加班費比正常薪水高出一倍還多。加班時間也只往多算不往少算,你還得給叫個比薩可樂之類的外賣。經常加班美國工人是不會幹的,老闆也付不起加班費。

嚴謹的德國人很少加班,他們總是把工作計劃安排得井然有序,落實到小時。連布置展會這樣不可預見性很強的工作也計劃得很准。歐洲的客戶來訪有時候會提前半年告訴你日程,而且會一天不差地到訪。與你有業務關係的人員,個人休假也會提前一個月甚至幾個月告訴你準確日期。在德國,法律甚至規定所有的企業和商家星期天都不準開門(火車站的商店除外)。

日本人對加班的態度與歐美截然相反,幾乎每一個人都會主動加班,而且是無私奉獻。日本地鐵晚上9、10點鐘是最擁擠的時候。日本工人的加班時間要比白領少些,工人下班了一般是全面檢查一下自己一天乾的活的質量,都沒有問題了再回家。而白領的加班時間則長了,2-3個小時甚至還長。所以日本人做的事情非常精細,有時間精雕細刻呢。日本人的危機意識是最強的,他們總自認為沒有優勢,只有多工作多付出才能生存。

快樂浪漫的墨西哥工人是說什麼也不加班的。即使他們兜里沒有錢,即使你付3倍的加班工資,他們也不加班。他們要休息要唱歌要跳舞要郊遊要做愛。他們最願意做愛最不願意做工了。有時候訂單急,必須加班才行,那就慘了。你求他,他不理你;你強迫他,他更不理你;還會去告你。你解僱他,他也不害怕,墨西哥的社會保障是相當不錯的,他第二天就可以去領救濟金,不會沒有飯吃。

中東個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蘭卡、敘利亞、埃及等等。這些國家的工人簡直就是工混,正常工作時間都幹不了多少活,罵他也沒有用,整天就是混。你把一個工混解僱了,新來的人更混。所以不敢安排他們加班多混工資。那些信仰伊斯蘭教的工人更是沒有辦法,到了祈禱的時間,不論手頭有多麼重要多麼緊急的活都會扔下不管,虔誠地去向安拉做思想彙報了。

非洲窮國馬達加斯加的工人,一個個窮得要命,也照樣不加班,堅決不加班,怎麼誘惑怎麼強迫也不加班。馬達加斯加的工人什麼社會保障也沒有呢,卻不喜歡做工。可能是那裡的自然環境太容易生存了的緣故,四季如夏,用芭蕉葉隨便搭個棚子就是家,不用做房奴;熱帶雨林里隨便摘點芭蕉什麼的也餓不死。

資料來源於@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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