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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今的法律是否公正?如果不公正,那這又是誰的責任?


公正和不公正同樣存在,這樣寬泛的問題是無法回答的。


馬加爵砍死室友是死罪,而如果沒有他的室友,他也不會犯罪,那麼誰才是原罪?

然而他室友已經死了!不能夠定罪,而如果他們還沒死呢!誰又會判他們的罪??司法只在乎結果,而對於過程的理解寬容只有對神經病的特權,殊不知每個神經病在病變之前都是正常人!

非要到被人迫害到不可挽回器質性病變,才能享受法律的特權,不知道是人類智慧的悲哀還是司法的悲哀?

嫉妒,造成憤怒,導致迫害,如果司法公正,首先應該定眾人皆有罪,從人的本性出發定他的行為,而不是從行為結果論定~

比如,正常人在正常情況下,是正常的,而在受了某種刺激後,變的有攻擊性,那麼司法應該判的是給他刺激的那個人的罪,而不是他的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邏輯上是錯誤的,應該是:成年人保護法!

因為孩子犯罪是發自內心的,無人教唆無人指導,本性如此,而步入社會,不免有誘惑,群體干預,壓力迫害,從而一個天真無邪的人出於生活原因,也會被逼做壞事,他們才值得原諒,不能因為他們是成年人,反而要判重罪,一個孩子,在沒有任何壓力負擔苦衷下犯罪,難道不比成年人更邪惡嗎?扯吧~

都說小孩沒有辨別能力,其實這個和會不會犯罪沒有什麼卵關係,殺戮是種慾望,不是能力!只不過,成年人被賦予了更多壓抑自己慾望本能的職責,不然社會就會不安定!

成年人不是有辨別能力,而是被教化,被馴服,會考慮利益,懂偽裝,會壓抑,畏懼刑法,畏懼權威,愛慕面子,坐牢不好聽嘛!僅此而已!

作為一個社會人,道德是拿來幹嘛的?是讓你更好的配合這個社會,你的高尚,你的國家說了算!而不是你的本性說了算!

小孩子做事,不問因果,不懼權威,只尊崇自己的內心慾望,從而我們說他是不懂事!可以開恩減刑,哈哈哈哈!可笑至極不是么?因為未來他還可以被繼續馴服,直到他「懂事」為止!如果到了壯年,他還是保持本性,那麼對不起了~國家不再需要你,也不會為你辯護了,你去死吧!(畢竟洗腦那麼多年未果,只好放棄你了,我們允許社會把你害成神經病,但絕不允許你反抗社會!)

憤怒源於對於別人的好運而感到痛苦,這和別人有什麼關係呢?你要自己作死,把自卑和嫉妒轉移發泄到別人身上,激怒別人,然後別人把你砍死了,你告他犯法,他何罪之有?為民除害之罪?什麼叫罪不致死?

他把你逼瘋,毀了你一輩子,他也罪不致死?你欠他的?怪你心理素質不好咯?一般人都會那麼教育人!

他罵你,你理他幹嘛?

那我殺他,你抓我幹嘛?

都說法不容情,其實情的終極便是理,只是法看結果,情看因果~

厚厚一本1000頁的案例,器官病變導致的精神問題很多,肺炎,腦積水,酒精,糖尿病,甲亢,這些常見的病人犯了罪,才去被檢測精神狀態,全中國有多少這樣的病人,如果想殺迫害過自己的人,只要給自己對症下藥不就行了~

如果法律真的公正,那就應該讓人性順其自然,讓人承擔因果報應不是?不干預才是最大的公正~對嘛!他把我逼瘋了,我砍死他也是活該,誰叫他自己作死?又不是我自己把自己弄成神經病的,我當然不需要負責了!是這個理嗎?

我覺得自己狠符合鑒定結果呢,是不是我現在砍死知乎上罵我的那些狗也不犯法了?看誰敢來惹我試試?精分護體,殺人有理~

編輯於 11:49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法律是公正的,可是使用法律的公檢法不公正,那就沒辦法了,南京老太案,碰瓷,醫鬧明顯的敲詐勒索,人口販賣,極易受到領導和輿論民意影響,想怎麼判就怎麼判,李天一案,正常判哪裡用10年?葯家鑫案,正常判哪裡用死?前幾年轟動的幾人用幼女賣淫案,一審不過各坐十幾年牢,然後其母幾年不斷上訪,媒體報道,輿論壓力,判了最主要3個人死刑,另外一個15年,這tm都怎麼判的?嫖宿幼女罪,這種罪,倒是挺會與時俱進,未成年犯罪的量刑,家暴案中對受害人的保護,都tm視而不見,這邊整天呼籲廢除死刑,我廢你mlgb哦


中國法律第24條太不公平了,針對現在這種情婦到處是的年代,婚姻法律保護不了,都是成年人,單獨借款的債務,為什麼要債務卻是共同承擔,狗屁法律何談公平,法官也是怕擔責任,不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這世道太讓人心寒


公正不公正你心裡還不知道


中國有一個非常不公正的法律,只要司機開車撞到人或者碾到人,就是司機的責任。我這麼說你覺得這是對的,假如司機碾到的是一個喝醉酒,躺在馬路上的人呢?這是司機的責任嗎?假如司機準備出發時,撞到了在車面前的小孩呢?(PS:車前面對於麵包車或者比麵包車更高的車來說,是一個視角的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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