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中國五聲性調式和聲法_第四章 中國五聲性調式和聲的功能特性
原文刊載「薩福音樂學院網站」http://m-sappho.com,知乎專欄Sapphos Music Class連載(周更),作者Jye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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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課程/第一卷 多聲部音樂分析與寫作
Ⅲ.中國五聲性調式和聲法
第四章 中國五聲性調式和聲的功能特性
第一節 和聲的廣義功能概念
1.和聲功能的概念。
和聲的功能,即和聲的作用,包括和聲的表現作用及音高組織作用,又稱為「和聲的表現功能」與「和聲的結構功能」。
2.關於共性和聲功能的簡述。
共性和聲的表現功能,即是指和聲豐富音響的作用和協同其他音樂手段共同塑造音樂形象的作用。而共性和聲的結構功能,則是指和聲多聲部音樂中的音響組織作用,建立或瓦解調性的作用,以及發展或終止音樂結構的作用[1]。
第二節 五聲性調式和聲特性
1.雙重主音概念。
中國五聲性調式體系音樂中的音階概念與調式概念,同共性大小調體系音樂中的音階概念與調式概念存在著顯著差異。共性體系音樂中的音階概念與調式概念屬於同一層次,即音階的首音即是調式的主音,而五聲性調式體系音樂中的音階概念與調式概念分屬於兩個層次,除宮調式的主音等同於音階主音之外,商、角、徵、羽等調式的主音都與音階主音不同[2]。
如上所述,中國五聲性調式體系音樂中的「音階主音」是宮音,而「調式主音」則是各調式的首音。
2.同宮系統。
在同一個五聲性自然音列中,分別以宮、商、角、徵、羽音為調式主音建立起來的五聲性調式,由於其都以共同的宮音為音階主音,所以被稱之為同宮系統[3]。
同宮系統中的各調式,既可以以單一的調式中心為基礎,又由於其具有共同的調式素材,並共存與一個同宮系統,導致其各調式會形成影響與滲透,且形成超乎單一調式之上的共同的功能關係以及超乎單一調式之上的共通的和聲現象,學術界稱之為同宮系統調式交替與綜合(後續章節會對其進行詳述及分析)。
第三節 五聲性調式和聲的結構功能
1.宮音級的作用。
在中國五聲性調式體系中,宮音級在宮調式中具有絕對穩定的作用,是宮調式的調式主音及音階主音。在其他五聲性的非宮調式中,雖然是不穩定的音級,但由於其具有音階主音的地位,所以對調式音級具有統領作用,即定調作用。
首先,在同宮系統的各調式中,由於宮音級與其他音階的音程關係是固定的,所以只有宮音明確,其他各音亦就明確。
其次,在和聲運動中,以宮音級為根音的宮和弦,由於其含有五聲調式中的唯一一個「宮角」關係,即大三度音程,所以一旦明確宮和弦,則能明確其宮音系統,進而明確其調式。另外,由於羽和弦也包含宮角大三度關係,故也能起到類似的定調作用。
2.同宮系統調式交替的相對功能作用。
在五聲性調式旋律中,調式的呈現性需要結構的過程化和時間化決定。譬如當五聲性調式旋律中,調式主音的中心作用明顯,結構完整清晰,從而使其呈現出單一調式的屬性;而當調式主音的中心作用不明顯且甚至呈現出調式模糊性或多樣性時,則需通過整個調式的發展過程來進行判斷其調式。
這種性質的呈現則是由於同宮系統中各調式間存有相同音級的音列,其相互影響、滲透,並相互作用,這導致了同宮系統各調式間並無嚴格的界限。而這種相互作用,即同宮系統調式交替的相對功能作用。
第四節 五聲性調式和聲的表現功能
1.調式構成的多樣性結構及調式風格多元化。
五聲性調式是由宮、商、角、徵、羽五個基本調式構成,各調式除由五個骨幹音組成的五聲調式外,還存在著其他多聲調式,以及各民族、地域的特性調式,這使得五聲性調式的調式結構以調式風格異常豐富。
2.調式和弦結構的多樣性。
五聲性調式的和弦構成,具有多樣性的結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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