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前妻總是以孩子的各種借口和我要錢怎麼辦?

孩子很小的時候離婚了,我和前妻離婚,可能更多的是因為價值觀的問題,離婚後雙方父母都覺得我們可惜,一直嘗試讓我們復婚,可是由於她總是獅子大開口又要給孩子買學區房,又要我父母搬出去住,復婚的事情沒有談妥就沒有繼續,早知道農村出來的孩子哪有那麼多錢買學區房,主要現在的房子還是貸款。

當然我對她很是很失望,由於孩子小,去法院爭取過孩子的撫養權但是沒有成功,每月支付1000元的撫養費也都是按時月末支付。但是看孩子和接孩子每次都是刁難,一去就是提錢,包括孩子姥姥姥爺也是,給孩子買奶粉買了什麼多少錢。換位思考我知道他們帶孩子的不容易,孩子今年做了個小手術,我第一時間跑到醫院給孩子交了住院費,手術費,親自請假陪護了一周。

前幾天孩子上幼兒園,她告訴我說讓我撫養費多給一些,雖然法院判決規定每月1000.但是有時候我真的是1200 1300的給,我賺的也不多,還需要自己生活,還房貸。

前天,她給我打電話說孩子感冒了需要輸液,讓我給她拿錢,我說我沒有錢之後,她就破口大罵,立即翻臉,讓我以後別看孩子,會給孩子轉戶口,改姓。她說我不配做父親。

我的價值觀不認為有怎樣的偏差,但是我做了一個父親應盡的責任,我也想把孩子奪過來,不想孩子每天散養在農村他姥姥姥爺家。

我很痛苦,我怕以後見不到孩子,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對不對,難道給錢就代表我是個合格的父親了嗎


她們一家就是吃准了你心疼孩子。這個時候比的就是誰心狠。

告訴前妻,你受夠了她的貪得無厭。法院判多少給多少,多的想要,帶孩子過來領。想遷戶口?好啊,自己去辦;想改姓?好啊,自己去辦。

據我所知,那兩件事沒有生父同意是辦不了的。


想辦法爭撫養權就好了。你前妻貪財,你乾脆一分不要給,最好斷了她們的念想,要不然就相當於人質在別人手裡。至於見孩子,不行就使用暴力,你有這個權利。


謝邀!

1、愛,是最美的語言

愛是最美的語言,但是,現實生活里光有語言是不夠的。柴米油鹽都是需要銀子的。每月1000。現在的生活費只能算是基礎吧。

如果孩子生病,看病、挂號、注射、醫藥費一次就要一百多,一般一次開三針,除去帶著孩子來過奔波不算,一次估計就要100多,三次加起來也要300-400元,孩子生個病,1000塊還剩多少?當然,你愛孩子,就要給他穩穩的生活,以後的學費、生活費、交通費、醫療費隨著孩子長大也會更多…

你那1000元,真的很少,捉襟見肘。當然,吃飯是夠了。讓孩子過好,那是遠遠不夠的。(我在一線城市,如果在農村可以算是多的吧?)

2、關於銀子

我感覺到你的工作能力有限,收入一般,所以讓你給孩子買房只能靠想像了。這件事,你前妻想法沒錯,如果投資學區房,不會吃虧的,也算是好投資,關鍵是要腳踏實地,荷包里只有那麼多銀子,讓你不吃不喝舉債買房子,誰也受不了!

3、錢和情

希望你能盡你所能給孩子撫養費,並且拿出你的真誠對孩子和前妻好,加深感情,爭取早日復婚。這才是你和孩子不分開的長久之計。

如果你只是想要看看孩子,而不全心全意拿出實際行動對孩子關心照顧,時間長了,孩子長大了,懂事了,你們的感情肯定會疏遠的。他會認為,如果你是好爸爸,那為什麼對自己的孩子那麼吝嗇?虛情假意!

問題的關鍵,是你和前妻缺乏溝通。冒昧的問一句:你是不是另有所愛?你愛孩子,但不想付出太多。1000元,只能算是「公事公辦」了。孩子姥爺罵你,也不無道理!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哪裡不需要銀子呢?

如果你打算走入新婚姻,那你現在只是有些愧疚和不舍罷了。如此,你也不必太糾結了,時間會抹平一切…

最後,錢和親情,你選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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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孩子的不是你,是你前妻和外公外婆……你當爹的,出不上力,不應該出錢嗎?男人養活老婆孩子是應該的吧?現在老婆不用你養,光養個孩子你抱怨什麼呢?


想問問法院扶養權判給對方的理由是什麼,基於怎樣的原因呢? 如果你還想爭取,第一不要讓他們予取予求,不要讓他們用孩子來對你做情緒勒索;第二,正常你會有探視的權利,幾下他們刁難你的時間紀錄,搞個秘錄影錄音都好,這是必要是保護你的權利;第三,從你這給出去的費用單據都要整理好。然後找個有經驗的律師諮詢諮詢,有些事還是得找專業的。


狠心一點,法院判多少給多少,然後孩子大了想辦法爭撫養權


指一條路吧,如果你描述屬實,感覺你前妻有點怨氣。那就不給撫養費,去談戀愛,做出要結婚的姿態,她可能會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然後孩子是你的啦,當然她肯定不會付撫養費的。但好歹你能親自參與孩子的成長!

錢么有多就多花,沒有就少花。


單純好奇:如你所說你經濟如此不咋地,那如果當初是你爭取到了撫養權,你前妻一個月給你1000撫養費,你打算怎麼撫養這個孩子啊?


撫養費 不應該給么?自己的造成的果,就得自己承受!

當然,具體給多少,要有個底線,兩人簽字畫押,或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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