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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卻被刑事拘留,中國法律是這樣的嗎?


於情,殺人償命,法不責眾。 於理,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要滿足正當防衛是有條件的,都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當然就不是正當防衛了,就可能是故意還是過失犯罪了。並且只有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才是犯罪。


正當防衛 這個詞 要分為兩個詞來看。

首先 正當性 , 不能因為對方要踢你兩腳你就直接拿出刀子把對方捅死。這叫防衛過當。

然後 防衛性, 故意激怒對方,這屬於打架鬥毆。當對方失去攻擊能力或者攻擊意願的時候繼續「防衛」這屬於報復行為。


對於你這句話 本身就存在問題的呀

正當防衛卻被刑事拘留,中國法律是這樣的嗎?

首先,肯定就不能就因為前半句而直接指著中國法律,因為這樣就有點以偏概全的嫌疑。

再說,凡事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矛盾又有主次方面。高中生都知道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面對不一樣的情況,目前的法律是有限度和範圍標準的。我們國家既然提出正當防衛這個詞,就肯定有它存在的意義,你說「正當防衛」卻被刑事拘留,我們也能找到許多正當防衛未被視為違法的事例來。

更何況僅憑一句話,不足以證明你口中的正當防衛在事實中是不是屬於正當防衛。試想如果不安好心的人都拿正當防衛當借口,那報仇的人豈不大快?

希望主觀意識不要那麼強,我們國家法律固然存在許多需要改進之處,但中國法律真的不是你說的那樣,是非不分。如果硬要說是非不分,那是非不分的不是法律,是處理事情的人。


引用別人說的一段話。

你所期待的正當防衛,不是純正正當防衛,是復仇。你摸我胸部?我他媽乾死你。這是你期待的。你期待法律賦予你的正當防衛權利是,當任何人侵犯你,你可以馬上干回去。但現代文明法律規定的是,侵害已經發生完畢的,懲罰嫌疑人的任務就不是你,而是司法機關,公檢法的事。明白了么?所以。正當防衛只是面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侵害一旦結束,就不能防衛了,那不叫防衛,那叫報復。明白了么?

很多人覺得正當防衛總是不能真正的維護正義,隨便舉出一堆例子,那是因為倖存者偏差,真正正當防衛的絕大多數人,不需要發聲,因為事情直接就完結了。就像有句話說的。

絕大多數的醫療糾紛沒有醫療過失,絕大多數的醫療過失沒有醫療糾紛

另外,題主詳細情況都不描寫,我們又能怎麼辦呢?

天朝十幾億人,我相信必然存在著黑暗勢力一手遮天的地方,不排除題主是真的碰上了這種正當防衛卻被誣告反抓的事情,但是你沒有圖片視頻證據,就連詳細描述都沒有,空口無憑,我們又能幫你什麼呢?反過來說,如果題主有確實的證據,可以去微博,花錢找大V炒一炒,肯定能拉一堆人下馬。

我看到有個疑似題主回復的回答,故意傷人?故意傷人你得把人家打成輕傷,輕傷是什麼樣的等級?你要是真趁著一時之怒把人家打成輕傷,那真是有理也沒理了。


事發當天有人到家門口鬧事,用腳踹踢家門,家門是鐵門,聲音很大,出去理論卻被人身攻擊,所以做出反擊,卻被警察局說成是故意傷人,對方背後有一個區級領導關係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沒錢沒權沒勢的話,你還真拿別人沒法。要麼忍氣吞聲,要麼比別人還陰狠。這是弱者唯一反擊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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