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與順正理論之爭(13)阿羅漢退還是不退
成實論里,曾列舉了當時佛教界爭論激烈的10個問題(通稱「十論」)。
1過去未來二世有or無,2一切法有or無,3中陰有or無,4四諦是次第得還是一時得,5阿羅漢退or不退,6使(煩惱的異名)與心是否相應,7心性本凈還是雜染,8已受報的業是否還存在,9佛是否在僧數,10有我還是無我。
這裡面,我們可以看到,有不少都是與有部密切相關的。
前面我們已經講了,三世、一切法的問題上,俱舍論與順正理論的辯論,這篇可以算是一個番外篇吧,再來說說關於阿羅漢是否會退這一問題上,俱舍論與順正理論各自的看法。
有部的觀點
當然現在我們知道,說一切有部,是支持「阿羅漢會退」的,他的主要依據當然是雜阿含1091經那個喬底迦(又譯瞿低迦)六次從時解脫退失。(婆沙論其實還引了其他經文,但是具體出處不大好找……)
如契經說。阿羅漢有二種。一退法。二不退法。
又契經說。由五因緣令時解脫阿羅漢退隱沒忘失。云何為五。一多營事業。二樂諸戲論。三好和斗諍。四喜涉長途。五身恆多病。又契經說。有阿羅漢名瞿底迦。是時解脫六反退已。於第七時恐復退失以刀自害而般涅槃。(大毗婆沙論卷61)
但,除去上面所說的「教證」,雜阿含1091經等,有部所支持的「阿羅漢會退」,也跟他自身「三世實有法體恆有」的核心主張是分不開的。
又阿羅漢斷諸煩惱,非令全無。過去未來煩惱性相猶實有故。若相續中違煩惱道未現在前。爾時名為煩惱未斷。若相續中違煩惱道已現在前,斷諸繫得,證離繫得,不成就煩惱,名煩惱已斷。應作是說。修習聖道是希有事。今阿羅漢雖斷煩惱而不令無。
(中略)煩惱斷時應知亦爾。過去有故。若遇退緣為因,引生未來煩惱,故必有起煩惱退義。(大毗婆沙論卷60)
我們前面已經說到,有部認為一切法的法體恆有,只是根據作用來說其有無,所以這個情況下,阿羅漢所斷的煩惱,也依舊是「有」的,只不過其作用滅去了,煩惱沒有再生起,但反過來說,一旦碰到特定的因緣,導致煩惱再次產生作用的時候,漏盡的阿羅漢便再度變成「有漏」,也就是「退失阿羅漢果」了。
世親的批判
世親首先開宗明義的說到
若阿羅漢有令煩惱畢竟不起,治道已生,是則不應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道未生,未能永拔煩惱種故,應非漏盡。若非漏盡,寧說為應?是名由理。(俱舍論卷25)
阿羅漢既然漏盡了,就不該再起煩惱,否則就不該算他漏盡,也就是不該稱其為阿羅漢。(寧說為「應」,應,應供的簡稱……應供就是阿羅漢的意譯之一)
大毗婆沙論中,所引用的其論敵的言論——分別論者言論,也差不多,認為阿羅漢的漏盡,就如同打碎的瓶子的只剩下碎片,不可能再去作瓶子;燒盡的木頭只剩下灰燼,不可能再變成木頭一樣,煩惱不可能在漏盡之後再冒出來。
世親的教證
知何由教?
經言:苾芻!聖慧斷惑名為實斷。
又契經言:我說有學應不放逸,非阿羅漢。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說利養等亦障阿羅漢,而不說退阿羅漢果,但說退失現法樂住。經言不動心解脫身作證,我定說無因緣從此退故。(俱舍論卷25)
上面引用了三段經文,我們一段一段來說。
第一段引用的可能是中阿含92經
云何法不從身口滅,但以慧見滅?增伺不從身、口滅,但以慧見滅。如是,諍訟、恚恨、瞋纏、不語結、慳、嫉、欺誑、諛諂、無慚、無愧,惡欲惡見不從身、口滅,但以慧見滅,是謂:法不從身口滅,但以慧見滅。
這裡是說,煩惱是以智慧斷除的,而非外在的身口修持。
所以,既然阿羅漢以無漏的智慧斷除了煩惱(拔除惑種),就不會再起煩惱。
第二段引用的可能是中阿含195經
我不說一切比丘行無放逸,亦復不說一切比丘不行無放逸。云何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若有比丘俱解脫者。云何比丘有俱解脫?若有比丘八解脫身觸成就游,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俱解脫,此比丘我說不行無放逸,所以者何?此賢者本已行無放逸。若此賢者本有放逸者,終無是處,是故,我說此比丘不行無放逸。
(後略,後面還有慧解脫者,也是說「我說此比丘不行無放逸」,再剩下的有身證者、見到者、信解脫者、法行者,信行者,均為「我為此比丘說行無放逸」,符合俱舍論引用的,只為有學者說不放逸,不對無學者說)
這裡是說,阿羅漢已經漏盡、解脫了,所以佛不會再向阿羅漢強調要求「不放逸」,只會對處於學地的僧人說你們要不放逸。
這裡也意味著,阿羅漢是不會退失果位的,所以也不存在放逸不放逸的問題,因為阿羅漢「梵行已立,所作已辦」,已經是完成型了。
第三段引用的可能是中阿含191經
阿難!若彼不移動心解脫作證,我不說彼有障礙也。若彼得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本為精勤,無放逸遊行故,此或可有失,以弟子多集會故。(俱舍論引用部分,慶喜就是阿難的意譯)
這也是說,阿羅漢最多退失「現法樂住」,但不可能退失果位。
世親的理證
時解脫阿羅漢
若謂有退,由經說有時愛解脫,我亦許然。但應觀察彼之所退,為應果性、為靜慮等?然彼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解脫。彼為獲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為愛。有說:此定是所愛味,諸阿羅漢果性解脫恆隨逐故不應名時,更不欣求故不名愛。若應果性容有退者,如何世尊但說所證現法樂住有可退理。由此證知,諸阿羅漢果性解脫必是不動。
然由利等擾亂過失,有於所得現法樂住退去自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無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名退不退法。如是思等如理應思。
對於「時解脫」的問題,世親表示,應該仔細分辨,此人退的是果位,還是禪定(現法樂住)?
然而經文所說的阿羅漢果性解脫,是不待時的,並不依賴於特定的某個時機,所以阿羅漢果是不可能退的,要退只能是禪定。
所以,對於婆沙論所引用的經文里說,有退法、不退法兩種阿羅漢。世親這裡就說,這裡的退、不退,都是針對「現法樂住」而言的,阿羅漢果是不會退的。
(在這裡,因為世親出身有部,經部也與有部同源,婆沙論引用的那些明確提到阿羅漢有退的經文,世親也不能直接的當它不存在或是假的,只能像這樣換個解釋……)
喬底迦的情況探討
面對毗婆沙論里專門拎出來作例子的雜阿含1091經,俱舍論也做了專門的解讀
然喬底迦昔在學位,於時解脫極噉味故,又鈍根故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無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羅漢便般涅槃,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
又增十經作如是說: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脫。一法應證,謂不動心解脫。若應果性名為時愛心解脫者,何故於此增十經中再說應果?又曾無處說阿羅漢果名為應起,但說名應證。又說鈍根所攝應果名為應起,為顯何義?若為顯彼能起現前,則餘利根最應能起。若為顯彼應起現前,亦餘利根最所應起。故時解脫非應果性。若爾,何故說時解脫應果?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脫。
世親認定喬底迦前面退的都是禪定,並且他前面並不是阿羅漢,而是在瀕死的時候才證得阿羅漢果的。
俱舍光記:喬底迦但於學位退有漏定,亦非退失阿羅漢果
俱舍寶疏:經部宗喬底迦學位數退,深自厭等,臨命終時得阿羅漢果
世親所引用的增十經(相當於長阿含的十上經)中說,「不動心解脫」才對應的是【應證】(的阿羅漢果),而「時愛心解脫」則是【應起】,如果「時愛心解脫」也是一定是指阿羅漢果的話,經文里何必分成兩種情況來敘說呢?
故而提到「時解脫」的時候,並不能說明此人一定就是阿羅漢。
只不過一部分鈍根者才屬於時解脫的阿羅漢,需要特定的時機現前得解脫,所以稱其為時解脫而已。而利根的「不動心解脫」者則沒有這種限制。
眾賢的回應
世親的觀點,除了按照教證理證之分,也可以按照實際的觀點分為兩點,即,1、阿羅漢永拔惑種,2、時解脫的退失是退失現法樂住
眾賢對這兩點一一回應
對阿羅漢永拔惑種的反駁
對世親的反難
然經主意作如是言:阿羅漢果亦無有退,一來、不還世俗道得容有退義。引經證言:聖慧斷惑名為實斷。初後二果但由聖慧斷惑而證,故無退理。又契經言:我說有學應不放逸,非阿羅漢。
今詳經主非善立宗,應審推徵,以世俗道得中二果,為實已拔障彼惑種、為不爾耶?若實已拔而許有退,即阿羅漢退義應成,許治道力已拔惑種而更生故。若不許彼煩惱更生,如何名退?
眾賢這裡指出,世親的主張是矛盾的。他不承認無學聖者(阿羅漢)會退,卻又承認有學聖者(比如二果、三果)可能會退,那這就奇怪了,二果三果不也是「聖慧斷惑而證」嗎?
所以如果二果三果存在「拔除惑種」之後再度生起煩惱的情況,那四果阿羅漢也能啊,所以阿羅漢會退。反之,如果二果三果不存在斷除了煩惱又再度生起的情況,那麼你前面還承認什麼二果三果會退呢?
解釋中阿含92經
然引經言聖慧斷惑名實斷者,彼未達義,今詳經義:由現見有以世俗道斷八地惑,後還退失結惡趣生,如嗢達洛迦曷邏摩子等。唯無漏慧能離有頂染,離已無有復結後有生,依此故言聖慧斷惑名為實斷,非此為遮世俗道力能斷惑義。
故諸阿羅漢雖有剎那生,而皆法然起如是智:我生已盡,不受後有。諸佛出世正所作者,為令有情後生不續,世尊為欲顯自本意,故不稱讚世道斷惑,容於後時結後有故。唯聖慧斷能絕後生,世道無能令後生絕,故佛偏贊聖慧斷惑。
所以面對世親引用的中阿含92經,眾賢又說,你解釋的不對,經文是這個意思:
世俗道並非不能斷惑,但卻不能斷「有頂染結」,所以不能不受後有,還會有輪迴,但無漏的聖慧,能斷「有頂染結」,從而不受後有,所以佛才說這是「實斷」。
(上面所提嗢達洛迦曷邏摩子,就是郁陀羅羅摩子,釋迦牟尼在自行出家之後,所問道的仙人)
解釋中阿含195經
然世尊言:我說有學應不放逸,非無學者。此有別意,謂見有學退向道時,由先已斷煩惱力故結後有生,如鄔陀夷契經所說
(中略)非彼朋類許有聖者以世俗道離煩惱義,必無不退滅盡定者,及不現起色界諸惑,先得滅定生色界理,要染污心方結後有,無異界識結異界生。經既說彼後生色界,故知有學有退向道,由先已斷煩惱勢力,結後有生其理決定。故薄伽梵勸諸有學令不放逸,非無學者。諸無學者設退起惑,無容由彼結後有生,故佛無勞勸不放逸。
前面眾賢說,無漏慧斷惑名實斷,是意味著阿羅漢不受後有而言的。可能有人會有疑問,有部不是承認阿羅漢會其煩惱,會退嗎?這起了煩惱,還怎麼不受後有?
眾賢在這裡也解釋了,佛叮囑有學者不要放逸,是因為有學者退,起煩惱結,便會生「後有」,而無學者即便退,起煩惱,但還是不受後有。所以佛才要專門對有學者強調不放逸。
因此,這種解釋下,此經不能作為阿羅漢不退的論據。
當然,有的人可能還是不明白,憑什麼無學者即便起了煩惱,還是能不受後有?其實這個在大毗婆沙論有解釋,有部認為,即便阿羅漢有退,但他必然在當生重新證得阿羅漢,所以依舊是不受後有的。
根本果位易見、易施設,謂此是預流果乃至此是阿羅漢果,是故退已,若未還得,必不命終。
(中略)複次,根本果位所有結斷是所作及所作究竟,所有聖道是功用及功用究竟,故退果時若未還得無命終理。向(大毗婆沙論卷61)
總的來說,有部的理論里,沙門四果,後三果有可能退,但退者也必定重新證得,而初果,作為聖者與凡夫的分界,是確確實實的不會退的,「是故一切見所斷結聖慧斷已皆永不退。是故無退預流果者」。
眾賢的比喻
若彼復謂諸無學者已無惑種不應起惑,學有惑種起惑可然。不爾,無學有惑種故。過去有性前已廣辯,諸後果起由過去因,拘櫞等喻其義已顯。由與煩惱相違法生,斷諸繫得得離繫得,依此位立煩惱斷名。非為欲令惑種無體,修習治道方名斷惑。如燈生闇滅、燈滅闇還生,斷惑及退應知亦爾。
前面世親說到,既然阿羅漢已經永拔惑種,那就不該起惑(煩惱)。
這裡眾賢則依舊按照有部三世實有的思路來說,過去被斷除的煩惱依舊是「有」的。
並作了個比喻說,燈亮起的時候,黑暗被驅除了,但燈滅了,黑暗就又回來了。所謂斷惑和退法也是這樣的。
(其後還有從「三果從無色界退至色界」來論證「雖斷煩惱而不令無」的,有興趣的可自行看看,這裡先略了)
對時解脫退失是現法樂住退失的反駁
靜慮等持有漏還是無漏
今於彼意未審了知,言靜慮等持為有漏無漏?若是無漏,無學身中無漏有為皆應果性,則為已許時愛解脫是應果性其理極成,便違彼宗應果無退。若是有漏,非為極成。若謂過同,此無同理,此與不動相似說故。謂契經言不動解脫,許是無學身中無漏,其理極成。契經既說時愛解脫,亦應極成許是無學身中無漏。
又如不時成無漏故,謂契經說:有阿羅漢不時解脫。彼此極成,不時解脫是應果性。既有經說有阿羅漢名時解脫,亦應極成此時解脫是應果性。又如不動,說作證故。謂如於不動說身作證言,不動解脫是應果性。經亦於時愛說身作證言,應時愛解脫亦是應果性。
這裡我們上面已經提過,因為世親沒法直接表示「時解脫阿羅漢並不存在」,才這麼換了個解釋說,時解脫阿羅漢的退失,是退失了現法樂住;又或者說,不是所有的時解脫者都是阿羅漢等等。
但是卻被眾賢抓住了毛病。反問世親,你所說的阿羅漢「靜慮等持」這樣的定,是有漏的有為法還是無漏的有為法?如果是無漏法,那麼無學聖者的「無漏有為法」也是「應果性」,那麼對於退失禪定的時解脫阿羅漢,他退的也是「果」。你的主張便不攻自破了。
不動解脫的阿羅漢是無學,身中無漏;那麼時解脫阿羅漢也是無學,也該身中無漏才對。
因為世親沒法否認「經文里有說存在時解脫阿羅漢」,所以眾賢也繼續在這方面做文章,如果說「不時解脫」是應果性的,那麼「時解脫」也該是。
時解脫的前後不同
如契經說:若由如是諸行相狀,能於時愛心解脫中身已作證,後於如是諸行相狀,不能如理數數思惟,便退所證,乃至廣說。若謂由此說彼應是有漏,非由無漏諸行相狀得阿羅漢。此於後時有數思惟、有不思惟,不退及退可應正理。此亦不然,依類說故。謂經不說此即是彼,但約種類言於後時有數思惟、不思惟等。此中意說,學無學位同以非常等行觀色取蘊等境,如言應服先所服湯。或過同故,謂以有漏諸行相狀證得時愛心解脫者,亦無於後以前行等數數思惟非前所修現法樂住,加行即是後時現法樂住自體。故此所說非證有漏,由此不應作如是詰,但應觀察彼所退等。
有部是承認時解脫是阿羅漢的,所以,在有部看來,對於時解脫者而言,他在時解脫之前的定,可以歸為有漏法,但時解脫之後,他也是阿羅漢了,他的定是無漏法。所以這兩個不是一回事(謂經不說此即是彼)。
世親想說時解脫者的退失,是退失現法樂住,如果想說這個現法樂住,就是在時解脫之前的有漏定的話,這是沒有根據的。因為既然是從時解脫退失,那退的就應該是時解脫之後的無漏定,那麼就回到了上面的結論,無漏定是應果性,時解脫阿羅漢如果退了,那就是退失果位了。
時解脫並非現法樂住
上面內容,只是眾賢順著世親「時解脫的退失是退失了現法樂住」的思路來指出其自相矛盾的,但是呢,眾賢本身又進一步駁斥道,時解脫並非指現法樂住。
時解脫與現法樂住的不同
又彼所言:時愛解脫,即是根本靜慮等持。其理不成,以契經說等持解脫性各別故。如契經言:為先等持後解脫、為先解脫後等持?乃至廣說。雖復有說現法樂住即是時愛心解脫體,然不應理,曾無說故,謂曾無經作如是說。時愛心解脫即現法樂住,但是童竪居自室言。若謂所言雖無經證,然有決定正理可依,謂此如彼說有退故。如說有退現法樂住,亦說有退時愛解脫,故知此彼名異義同。如是所說,理趣非善,立所許等多過起故。
首先,沒有經文明確指出「時解脫就是根本靜慮等持」,完全是世親自己的推論。有說退失現法樂住的經文,又有說退失時解脫的經文,但從來沒有哪處經文說過這倆就是一回事啊!反倒是,有說「靜慮與解脫性各有別」的經文,這豈不是正好說明了它倆不是一回事嗎?
解釋中阿含191經
謂我宗許於現法樂,若不動法唯有受用退,若時解脫亦有已得退。非不動法亦退自在,但餘事務無暇現前,雖暫不現前而不失自在。若異此者,現法樂住通以有漏無漏為體。並由事務不現在前。是則皆應退失自在,後於自在既求證得,應有為得未得退義。然佛遮此為得未得,說退不退法二阿羅漢故,又聖教中唯以解脫為珍貴故。此既無退,應唯說有一阿羅漢,然經說餘餘處餘類退現法樂,及有說餘餘處餘類退時解脫,故知時解脫非現法樂住。
接下來,眾賢就重新對世親引用的中阿含191經進行解釋。眾賢認為,對於不動解脫者,是只有現法樂住的「受用」退失了,但對於時解脫者,則不止如此,他的「所得」(果位)也跟著退了。
而對於異於上兩種情況的有學者來說,是屬於「為得未得退」,佛就是為了避免這種混淆情況,才專門說了有退與不退兩種阿羅漢,這說的都是阿羅漢,毋庸置疑。
況且,在佛教中,定 肯定是沒有 解脫 珍貴的,如果阿羅漢必定是不退的,那麼佛就應該說只有一種阿羅漢才是,但現在經文里卻是說了退與不退兩種情況的阿羅漢。所以綜上所述,退法阿羅漢是必然存在的,時解脫者的退失,不是退失現法樂住。
解釋長阿含10經(增十經)
對於世親援引為論據的增十經(十上經),眾賢也重新加以解釋
然彼所責:何故於此《增十經》中再說應果?今詳再說,正為顯示有退不退二種應果。然此中說時愛應起、不動應證,別有所因。謂為令知時愛解脫,恆時尊重加行所持,方免退失恐退失故,應數現前,故說應起。不動解脫必無退理,但證得時名辦所作,故但於彼說應證言。
這裡把時解脫說為「應起」,是為了叮囑那些時解脫者,要時時護持,以免退失,才說「應起」。而對於不動心解脫者,自然不需要,不動心解脫者不會退,所以只說「應證」。
解釋雜阿含1091經(喬底迦經)
世親對喬底迦經解釋說,喬底迦在想自殺的時候還不是阿羅漢,而是在瀕死的時候才終於證得阿羅漢。這一解釋,眾賢也並不滿意
又彼自問:若時解脫非應果性,何故契經言時解脫應果?彼即自答: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脫。彼如是答,其義不成,有學亦應如是說故。謂學亦有根鈍利別,待不待時定現前故,應得時解脫、不時解脫名。然無此名,故是僻執。若謂有學未解脫故,不立此名。理則已成時愛解脫是應果性,許未解脫者無解脫名故。
由此彼釋《喬底迦經》言:喬底迦昔在學位,於時解脫極噉味故,又鈍根故,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無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羅漢,便般涅槃。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此與聖教都不相符,若在學位有時解脫為所味者,理則應成在有學位名時解脫,然無聖教說如是言。若有學時未解脫故,不可說為時解脫者,既未解脫,不應言彼學位已得時解脫性為所噉味。故彼釋此《喬底迦經》亦依僻執。
世親先是引用了增十經來證明,時解脫非「應果」,又自問自答,那麼為什麼有些經文說時解脫應果呢?世親的回答就說,這是就鈍根利根而言的。
但眾賢反駁道,你這樣按鈍根利根來分,那有學者也有鈍根利根之分,是不是他們也有時解脫、非時解脫之分?但這說不通,有學者沒有漏盡,他哪來的【解脫】?所以有學者不可稱「時解脫」。也就是說,俱舍論里,「喬底迦是有學位的時解脫者」這一主張並不成立。
眾賢自己當然是認同「喬底迦在之前六次退失時解脫的時候,就是從阿羅漢果退」的,他的理由如下:
此釋經義極無深理,謂諸聖者極怖後有,煩惱能為後有近因,聖既見彼猛利過失,於能棄惑違後有道,若一暫退不能現行,尚應粉身,況頻退者。彼自知應果由此必還證,深見煩惱現行過失,欣先所退阿羅漢果,故自殺身取阿羅漢。諸有學者曾未證得應果妙樂,尚許厭怖煩惱現行執刀自殺,況阿羅漢過彼千倍。然唯退失阿羅漢果,有怖煩惱而自害義,自知死後惑不生故。本有學者,自知命終煩惱必行,更招後有增生死苦,何容自殺?若如彼釋,則喬底迦應甚庸愚無端自殺。
眾賢認為時解脫的退,也只是「暫退」,凡退法者無不要發奮重新證取,所以喬底迦重新進入時解脫的無學位的時候,選擇自殺,才能不受後有。這是經文明明白白說的。
反之,如果喬底迦是有學者,那麼他即便自殺身亡,也不過是繼續受輪迴之苦而已,愚蠢的白白自殺了。
這裡眾賢的思路是這樣的,雖然世親那個「瀕死方證阿羅漢」的說法勉強說得通,但有一點實在說不過去,如果喬底迦在自殺之前還是有學,那麼他那個「我寧以刀自殺,莫令第七退轉」的想法就是錯誤的,愚蠢的。
喬底迦作為一個佛弟子,不可能不知道,如果沒有漏盡,自殺了也白搭,還是要繼續輪迴,他一旦自殺那就是白白死了。世親雖然想說喬底迦在瀕死的時候終於證了阿羅漢果,但經文里明確的說了,喬底迦自殺的出發點是「莫令退轉」,也就是說,喬底迦的的目的並非故意要在瀕臨死亡的時候搏一把能不能證果,只是為了保住他的「時解脫」不退而已,世親的解釋里,就等於變成了喬底迦「歪打正著」的證了阿羅漢果,實在有些牽強。所以不需要拐那麼多彎,直接按照經文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就行了。
這裡面還又引天魔的話語為反證
然魔於彼所殺身邊求彼識者,疑彼退已住學位中而命終故。以魔方便頌譏佛言:
云何人中尊, 弟子越聖教,住餘有學位,不得心命終?非佛世尊諸聖弟子皆至無學方致命終,如何天魔獨以彼聖學位捨命譏刺世尊?以喬底迦先證無學,後退住學而致命終,故彼天魔舉以譏佛。
這裡天魔嘲諷釋迦牟尼,說你怎麼放任你的弟子在有學位上死了呢?
在現存的雜阿含經、別譯雜阿含經里,都沒有明確提到天魔說喬底迦是有學,不過南傳相應部卻有一段提及,我們可以參考一下:
征服死亡的大英雄,你的弟子希望死亡, 他意圖[自殺],光輝者,請制止他!
世尊!你的弟子在教說上愛好, 心意未達成的有學,怎能死?
有人可能會說,這豈不是證明了,喬底迦確實是屬於有學,在自殺的時候並非無學聖者阿羅漢?
但眾賢卻是反過來理解的,他說,佛的弟子那麼多,難道個個都是以阿羅漢的果位達至命終的嗎?為什麼天魔偏偏以喬底迦自殺這件事來譏諷佛陀沒有教導好弟子?這不正是說明了,喬底迦本來是無學的阿羅漢,但又退回有學位了嘛?所以天魔才會譏諷佛陀,你的弟子沒有在無學位上命終,卻在有學位上死了,這樣一來可就脫離不了輪迴了。
(當然,天魔這個話,是在挑撥離間,經部的解釋里,喬底迦在瀕死時證阿羅漢,天魔所說喬底迦在有學位上命終是不成立的。
有部的解釋里,喬底迦重回時解脫境界,就重新證得了阿羅漢,天魔故意說他在學位,是在欺騙佛陀,想讓佛陀阻止喬底迦自殺,這樣一來,只要喬底迦活著,就會再度退轉。)
參考文獻:《阿羅漢有退無退之探討》林育民
題外話
emmmm……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支持阿羅漢不退的,但不得不說……眾賢上面那個對喬底迦經的解讀……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另外還有一個有意思的地方,俱舍論所引的「增十經」內容我們可以來對比一下,各個不同版本的記述,因為在長阿含/長部中,「應起」與「應證」所在的兩段是隔開的,我們乾脆分別來看好了。
應起
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脫。(俱舍論玄奘譯本)
有一法必定應生,謂依時所愛心解脫。(俱舍論真諦譯本)云何一生法?謂有漏解脫。(長阿含10經)第八,一法可成,令意止。(單譯經十報法經)哪個是應該使之生出的一法呢?不動智(不動搖的智),這是應該使之生出的一法。(長部34經)
應證
一法應證,謂不動心解脫。(俱舍論玄奘譯本)
復有一法必定應證,謂不壞法心解脫。(俱舍論真諦譯本)云何一證法?謂無礙心解脫。(長阿含10經)第十,一法當證,令意莫疑。(單譯經十報法經)哪個是應該被作證的一法呢?不動心解脫,這是應該被作證的一法。(長部34經)
我們可以看到……在「應證」上,除去那個長阿含單譯經說的不夠明白,其餘各方均一致的說是不動心解脫。
在「應起」上,就有些眾說紛紜了……
俱舍論所引均是「時愛心解脫」,長阿含則直接明說是「有漏解脫」,還算是接近吧,南傳長部則說是「不動智」,這就差的有點遠了……不過長阿含單譯經所說的「令意止」又隱隱有「不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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