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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票被媽媽發現談女朋友,要和我分手 並說不當男朋友,當男閨蜜,我該拒絕嗎?

我覺得當路人比較好


沒有情商把

踢掉!


拒絕?你拒絕啥?拉黑拜拜完事了。


你不應該拒絕。所謂男朋友,男閨蜜,是一樣的。


他若真的愛你,怎會隨便動搖你們的感情,怎麼會隨便說出分手這樣傷人的話,這樣說明了他的不負責和不值得,放手吧。


分手吧

這種人不分留著過年嗎

就算你們最後能走到一起

他媽媽不喜歡你

那也不會幸福的


他媽只是他的借口,他看上了別的女人,但是還想著和你曖昧。


我和男票是上大學的時候認識的。男票家裡人並不希望他談戀愛。放暑假,在家裡,因為情侶衫,被發現談戀愛。勒令分手。

所以我是和他分手,他不當我男朋友,反而當我男閨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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