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位男士發來私信,他問大牛忙:我已婚,我也愛過另一位已婚的女人。我們在滑雪場認識,在一起吃了飯,當晚就在一起了。她答應我儘快離婚,答應離婚後就嫁給我,陪我過日子。
也許她比妻子漂亮,也許她談吐不俗,我也覺得我愛上了她。為了和她在一起,和妻子挑明了我們的關係。一年半後,我覺得我們的感情差不多了,我不顧一切阻攔,狠心和妻子離了婚。
那一次離婚,我幾乎付出了所有,房子給了妻子,兩歲的孩子給了妻子。為了娶到她(情人),我付出什麼都願意。我們又交往了半年,情人節我鼓起勇氣向她求婚,她卻說不想離婚了,捨不得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