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大乘者是否可以學聲聞(小乘/上座部)經典?
《大乘方廣總持經》 隋 毗尼多流支 譯
彌勒!如汝所說。我從成道乃至涅槃,於其中間所言所說皆悉真實,無有虛妄。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誹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
中略
阿逸多!我菩提道於一切眾生皆悉平等,安住大悲,以善方便正念不忘。如來安住無等等力,無障無礙而為說法。若有眾生作如是言:『佛為聲聞所說經典,諸菩薩等不應習學、不應聽受,此非正法、此非正道;辟支佛法亦不應學。』復作是言:『諸菩薩等所修行法,聲聞之人亦不應學、不應聽受;辟支佛法亦復如是。』復作是言:『諸菩薩等所有言說,聲聞、辟支佛不應聽受。彼此言行更相違背,不與修多羅相應。』於如實說、真解脫法不能信受,依彼法者不得生天,何況解脫?
中略
於我法中作二說者,其二說人或作是言:『是菩薩應學,是不應學。』謗佛、法、僧,是人身壞命終墮於地獄,多百千劫不可得出。
此經的藏文譯本,叫《徧攝一切研磨經》(前面那個「徧」是「遍」的通假字,不是「偏」),雖然大正藏里沒有完整的漢文譯本,但是《菩提道次第廣論》里引用了一段,大概相當於上面漢文譯本的內容
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
(雖然意趣相類,但是無法逐字逐句對應,問答的對象也從彌勒換成了文殊)
也就是說,根據此經,學大乘者也不禁止學聲聞經典,不應起分別心。如果有人說「這是菩薩應該學的,這是聲聞應該學的」「(同樣是佛說的法)菩薩應該學這個,不該學那個」,這都是邪見,謗三寶,要下地獄。
具體落實到戒律上是怎樣的呢?
瑜伽師地論里的瑜伽菩薩戒,順延了這個思想,但是也泛起了修正,開始貶低聲聞法。
北涼曇無讖譯本
若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聽聲聞經法,不應受,不應學。菩薩何用聲聞法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菩薩尚聽外道異論,況復佛語?不犯者:專學菩薩藏,未能周及。
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棄捨不學,一向修習聲聞經法,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唐玄奘譯本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這兩個版本的相同點:
都支持大乘人(菩薩)學習聲聞法。
都反對大乘人(菩薩)捨棄菩薩法專修聲聞法。
不同點:
對「例外情況」的解釋不同。
曇無讖譯本中的「例外情況」是,因為專心修習大乘經典(菩薩藏)而沒有顧及聲聞經典的,不算犯戒。這是佛教律典常見的判法,看發心而論有犯無犯,是你看不起聲聞經典故意不去學,還是確實顧不上去學。
而玄奘譯本中則另有說法,認為,對專心修小法(即小乘法,即聲聞、緣覺法)的人說「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不算犯戒。為什麼呢?根據歷史上多位有名僧人的解釋,同樣是「發心」上來解釋,這不是真的在藐視聲聞經典,而是在試圖幫助小乘人(習小法者)"回小向大"而行的方便法門,因為這個發心,所以沒有犯戒。
而在梵網經里講梵網菩薩戒的時候,則是更加的簡單粗暴,沒有瑜伽菩薩戒那樣容易通融了,直接就是一個「輕垢罪」安上去。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又比如還有一段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人、六親、一切善知識,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應教解義理,使發菩提心、十發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薩以噁心瞋心,橫教他二乘聲聞經律、外道邪見論等,犯輕垢罪。
漢地所常見的「三壇法戒」,即先受沙彌戒、再受比丘戒(具足戒)、最後再受菩薩戒。這是不是犯了上面菩薩戒的輕垢罪了呢?
嗯,當然,某些人抱著「佛法無物不圓融」的心態是可以強行「圓(hu)融(nong)」的。
「圓(hu)融(nong)」的思路大略如下:
發心屬於大乘即可。譬如只要不是梵網經里說的那樣「心背大乘」、「噁心瞋心」,以「大乘心」去修習聲聞法,為他人宣說聲聞法(以待合適時機促其回小向大),都不犯。
接著再來引述一通 三乘歸於一乘,佛說之法唯有一乘的法華思想。
大約就可圓(hu)融(nong)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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