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問題 生活中 新聞上 為什麼說 女性為了男性生孩子?
為什麼要用這個為字
提前說,我的想法可能不正確,但是想聊聊。
因為在生孩子這件事上女性付出的更多,承受的風險更大,所以當女性再決定要不要生孩子的時候,除了考慮自己的能力和條件以外,也會考慮另一半是否有能力和條件照顧好孩子和自己,或者自己是否足夠愛他。
所以「為」這個字也有一定道理,因為不是「你」,「我」可能不會選擇生孩子,因為是「你」,「我」才願意承擔這份風險。
怎麼說呢...作為一個女性吧
我更願意把這句話中的「為」理解成是女性對於孩子父親的身份以及自己的參與感,和孩子的歸屬感的強調詞語吧
舉個例子吧,如果我嫁給我深愛的男子,或者甚至是還沒嫁給他之前,我會很願意對他說:「我想為你生一個孩子。」
現實中,從初二暗戀一直到大二整整八年的男孩子,在前幾天喝醉的時候和他打電話我對他說了這麼幾句話:
「我還喜歡你。」
「我想嫁給你。」
「我想為你生孩子,生好多好多的孩子。」
十月懷胎,在此期間女子不僅是身體上的付出更是於胎兒心靈相通的,一個女子的身體的最神聖的能力就是孕育,這種能力緊緊的與女性的身體所捆綁著,我個人認為,全世界的女性除去被逼迫或者是無奈妥協,每個女性都是最想為自己最心愛的那個男人孕育自己和他的孩子的,這對於女性來說其中所帶來的甘甜欣慰遠遠大過於自己身體上的付出,女人是重情的生物,她們明知道會痛苦,會心酸,甚至可能會為此付出生命,然而她們依舊願意為自己心繫的男子孕育彼此愛的結晶,因為當感情到位的時候,這種事情對她們來說是本職工作,是甘之如飴的。
你看,我願意用自己的身體,那小小溫暖的子宮去懷抱你的精華,然後你我的一部分將會在我的身體里慢慢地結合,我會溫暖著它,保護著它,給它營養,給它保護,然後讓它來到我們的世界,來到我們的身邊,這就是我為你生的孩子,只是為你哦,我會讓它稱你為父親,讓它明白是誰賦予了它生命,而又是誰讓我願意為之懷胎十月,來孕育一個生命
所以啊,看一個女子對你的感情有多深呢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和方面進行判斷,然而一句「我要為你生孩子」也足以勝過千言萬語啦,對於一個人的愛其實就是源於為他付出吧,對於女子來說,為自己所愛之人生下一個孩子,甚至為了保護孩子而勝過自己的生命,這真的就是女子深沉的愛的一種體現啦。
所以吶,也不要太過於咬文嚼字啦,這個年代都談論彩禮,談論處子,但是總會有那麼些男男女女願意為彼此真心付出,而不求得失的,希望這些重情義的人們能夠相遇在一起,能夠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孩子,不會過於談論得失。
這個問題在提出之時就說明提問者本身,對女性在這個方面的付出不認可的,甚至是對女性的付出有意見的?試想,生孩子的痛是女性二十多年來從沒承受過得劇痛(男性都無法忍受的劇痛),加之由此帶來的身材走形的自卑,職場被歧視被區別對待,哺乳期間沒日沒夜的熬夜管孩子。。。說實話,婚姻給女性帶來了與之前相比巨大的壓力和瑣碎。更何況生完孩子所帶來的。。。
然而說這麼多,又有幾個男性會真正理解和同情,而不會投之以鄙視的認為矯情的表情。。。看透了
這種說法,是對女性的歧視,但是往往說這個話的,恰恰又是女性。女性生育與否,生幾個,我覺得都應該由女性自己做主,當然,你也要承擔相應的後果。打個比方,你堅決丁克不願意生,這是你的權力你的自由,我尊重你。當然你也要承擔一個想要孩子的男人,可能會和你分手或者離婚,這個也是對方的自由,也同樣值得尊重。
我希望全天下的女性,都能心甘情願的為自己生孩子。如果有人說,是老公讓我生的,婆婆讓我生的,爸媽讓我生的等等,這些都是借口,你真的自己不想生,沒人可以逼你,這麼多年,我只見過強迫墮胎的,真沒見過暴力強迫生娃的(被拐賣的婦女排除在外)。如果你覺得你真是被身邊的人逼的,那麼我覺得你很可悲,因為你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你連自己的子宮的主都做不了。我身邊的女性同事,有丁克的(不清楚是身體原因還是不願意生),有生一個的,有生二個的。我覺得都挺好,一個女性,如果你連自己的生育權都做不了主,我覺真的挺失敗的,也不能稱為獨立女性。
男女平等,仔細的打量這幾個字,再說一個真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孩子是兩個人的,人和人是平等的,我們分享喜悅,我們共同承擔,互相理解,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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