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掉你的不是婚外情,而是仇恨
1
我在這篇什麼樣的男人會為了婚外情離婚?文章里寫過,世界首富傑夫的離婚聲明,媒體也爆出因為傑夫婚內喜歡上了其他人。
按照正常的劇本,傑夫的妻子麥肯齊可以得到一半的財產,將成為世界女首富。當然,更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指責,辱罵傑夫,因為他是中國無數網民口中的「渣男」。
但是最近麥肯齊發布了這麼一個聲明:
我和傑夫,在彼此支持下完成離婚手續,感謝每一位幫助我們的朋友,期待接下來的新生活。我們會以朋友身份共同撫養孩子。
我很樂意將持有的《華盛頓郵報》、太空探索公司藍色起源的所有股份,我們倆共同持有的亞馬遜股份的75%以及所有投票權留給貝佐斯,讓他可以繼續為這些企業做出貢獻。為我自己的規劃感到激動。感恩過去,期待未來。
傑夫和麥肯齊的婚姻持續了25年,兩個人一起打拚事業,按照正常的邏輯麥肯齊這個婚是離得太虧了,她只拿了25%的股份。並沒有說一定要恨傑夫,讓彼此都很難堪,然後讓夫妻成為仇人。
當然這是世界首富們的離婚案例,就算公關也可以做得很漂亮。但是從麥肯齊的聲明來看,就算在知道事實的時候,可能會痛苦也可能會帶著一點仇恨,但是這句:感恩過去,期待未來。這才是面對一段婚姻結束該有的態度。
類似的信件,我接到無數。總是在強調一句,當年他也那麼愛我,當年也為我付出了那麼多,為什麼現在要背叛我,為什麼現在要和我離婚,然後陷入那種自我折磨和折磨他人的境地,一直走不出來。
說實話,毀掉你的真都不是婚外情,而是仇恨。一旦你被這種仇恨蒙蔽了你的內心,基本上你未來的生活也就宣布完蛋了。我還沒看到過,這世上誰帶著仇恨,還能生活很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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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洞里接到過好幾封類似的郵件,來信者說男人和她離婚了,又和婚外的女人生活在一起,過了四五年,女人還在那走不出來。過來諮詢問:
男人和那女人因為婚外情結合,會幸福嗎?他們還會繼續出軌嗎?男人會後悔離婚嗎等等。
我說,你能不能想點更有意義的事情。說實話,如果一個男人執意要離開一段婚姻,他真的是想和婚外的女人在一起的話,那是他的選擇,成年人的選擇,不管他是否幸福,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是。
你問他後不後悔,我可以告訴你,男人去做這種選擇的時候,百分之百都不會後悔。
在這種感情當中,真正悲哀的其實不是男人,而是一直都帶著仇恨生活的你。你才是最可憐的存在。
因為你這種「受害者」思維,讓你永遠都一直生活在仇恨當中,總是覺得這個男人虧欠你的,他會內疚,會後悔,會對你有責任等等。
說實話,如果法律關係已經結束的話,你做什麼選擇,真的和他沒什麼關係,再說更難聽一點,如果你真的某天想不開,去死了,他也還是會繼續生活,難道你還真想讓他因為你選擇自殺了,他就去陪葬啊,你傻吧。最多是內疚一段時間,還是會繼續自己的生活。
周小寬有篇文章《毀掉你的不是婚姻,而是「受害者思維」》,我覺得講得很有道理——
婚姻本身就是充滿考驗的,充滿難題的,可是我們卻把這件事想得太簡單。而當現實擊碎了我們關於婚姻瑰麗的夢想時,我們又往往因為承受不起這份殘酷的挫敗,也承擔不了如此重大的人生代價,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個簡單的方法,來幫助我們面對這個不在預期之中的真實,所以,很多人一瞬間就站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上。
因為你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也是一種最簡單的辦法,他人對不起你,他人是錯誤的,他是需要承受道德譴責的,而你站在一個制高點上,是受害者。然後可以肆意的去譴責和指責那個你認為帶給你傷害的人。「真正拖垮婚姻的,拖垮你的人生的,不是被人,正是這種『受害者思維』。
3
這種「受害者思維」不分男女。
我接觸過好幾個諮詢案例,就像我在這篇什麼樣的男人最毀女人?裡面寫的這樣,在一段婚姻里,一旦女人提出說離婚,或者覺得兩個人相處不下去了,男人就說,你把我的人生毀了,你為什麼要離婚等等。
而不是認真去思考說,為什麼這段婚姻會到了今天的地步。一句「你把我的人生毀了」,就可以把自己安放在「受害者」位置上,然後享受一種天然的道德優勢。可以讓婚姻里的另一方,覺得自己是理虧了,需要內疚或者對你更好了等等,其實這句話本身沒有什麼意義。
婚姻是兩個人有正確行動能力和意識的成年人結合,當初也沒人逼迫你去領結婚證,就算婚姻中途出了問題,肯定也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說得更直白一些,就算某方有了婚外情,並不是就能把你毀掉。你還是你,他還是他。
能夠毀掉你的,肯定不是感情,而是你自己。感情在人生當中只是佔據了很小的部分。如果你認為,因為某方有婚外情,或者某方要離婚,就可以把你毀掉的話,更多事情容易把你毀掉。
中國很多夫妻最後為什麼會成為仇人?很多就是這種受害者思維,總是覺得某方對不起自己,某方讓自己難受,親密關係當中最容易出現這種狀況。
而很多很多所謂能夠白頭到老的夫妻,就如我們的父輩那樣,其實就算他們現在生活在一起,還是各種爭吵和相互鄙視,很多甚至必須是分開來住,才能夠讓生活安寧一些。
有讀者在周小寬那篇文章下留言說:
「媽媽離婚快18年了,還一直是受害者的思維,再加上思維固化,是不可能走出受害者思維了。」
「我媽就是受害者思維,離婚20多年,60歲了還沒走出去,以前我爸什麼時候對她不好,當時是什麼情形都記得一清二楚,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如數家珍,總說別人哪個哪個怎麼怎麼對她不好了。」
很難想像這種帶著受害者思維,帶著仇恨生活的人,可以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愉快,安寧。而且會讓自己的孩子也一直在這種壓抑的生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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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了本書《生活之鹽》,這本書很簡單很簡單,其實就是寫了一大串,人生除了忙碌和情愛之外,還有很多很多值得留念和迷戀的時光。
「反覆思索一個問題;在電視上或在藝術實驗電影院里看一部老電影;雙手插在口袋裡吹口哨;放空腦袋,沉默獨處的時光;在溫暖的雨中奔跑,在幽暗中促膝長談。」
而如果你帶著對某個人的仇恨生活,帶著對某個人嚴重依賴生活,就很難去體會這種樂趣。有一個人值得和你分享自己的快樂和幸福,那當然是很開心的事情,如果沒有,一個人也可以很開心和幸福才是。
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感知,我們的時光,不僅僅是為了情愛而活著,更不能因為親密關係遭受過挫折,背叛,傷害,就讓自己失去對其他事情的興趣和意義。
就算是性,也只是佔據人生很小一部分。如果真的被親密關係傷害過,不是涉及到法律層面的話,那就在感情層面解決,自己承受和消化,而不用帶著仇恨,讓自己陷入一種怪圈走不出來。
「我們要想盡一切辦法終生保持這種感官創造力:看、聽、觀察、聽見、觸摸、撫摸、感覺、嗅聞、品嘗,保持『興味盎然』,對一切,對他人,對生活。」《生活之鹽》
麥肯齊說:感恩過去,期待未來。一段持續了25年的婚姻結束了。是應該感恩過去,感恩陪伴的日子。而未來是自由的,是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的,當然值得期待。
為什麼一定非要覺得對方有了婚外情,然後選擇結束婚姻,就要折磨對方,沉浸在仇恨當中讓自己走不出來呢。放下仇恨,才可以讓你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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